立法会

立法会CB(2)56/98-99号文件

档号:CB2/DB/G

1998年7月24日內务委员会会议文件
立法会议员与临时区议会议员举行的会议及午餐聚会

目的

本文件旨在请议员考虑及通过与临时区议会议员举行定期会议及午餐聚会的拟议安排。

背景资料

2. 上述会议及午餐聚会由1980年代中期开始实行,目的是使立法会议员得以定期会见
区议会议员,就彼此关注的事宜交換意见。多年以来,此项安排已确定是促进立法机
关与区议会沟通的有效渠道,双方可讨论可能会影响全港性政策的当地问题,亦可商
议影响整体社会的立法及施政建议。

拟议的安排

3. 现建议在1998年11月至1999年12月期间举行上述会议及午餐聚会。由于临时区议会
议员的任期将会不迟于1999年12月31日届满,因此现已编定载于本文件附录的轮值表
,以便议员可在1999年12月初完成与全部18个临时区议会举行一轮会议。每次举行会
议时,将于同一时间內在不同的会议室分别与两个临时区议会的议员举行会议,随后
并与该两个临时区议会的议员一并举行午餐聚会。

4.议员将会分为若干组,每组有9或10名议员,按轮值表的安排出席与临时区议会议员
举行的会议。秘书处已将议员与同一地方选区內各个临时区议会举行的会议,安排在
不同日期举行,以便由地方选区选出的议员可尽量会见其选区的各个临时区议会的议
员。

咨询政府当局及临时区议会

5.由于民政事务局会参与协助临时区议会为此等会议作准备,秘书处已请民政事务总
署署长咨询18个临时区议会的意见。政府当局及临时区议会已确实表示同意上述的拟
议安排及载于附录的会议时间表。

咨询意见

6.请议员通过上文第3及第4段所建议有关与临时区议会议员举行会议及午餐聚会的安
排。

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7月22日

附录

立法会议员与临时区议会议员
举行会议及午餐聚会
日程
每次同时与两个临时区议会在不同地点举行会议
其后共进午餐

临时区议会会议日期*
1.北区1998年11月5日
2.中西区1998年11月5日
3.西贡1998年12月17日
4.九龙城1998年12月17日
5.南区1999年1月21日
6.屯门1999年1月21日
7.大埔1999年2月25日
8.油尖旺1999年2月25日
9.深水埗1999年4月8日
10.东区1999年4月8日
11.荃湾1999年5月6日
12.湾仔1999年5月6日
13.观塘1999年6月10日
14.葵青1999年6月10日
15.沙田1999年11月4日
16.离岛1999年11月4日
17.黃大仙1999年12月2日
18.元朗1999年12月2日
*所有会议将于星期四举行。会议由上午10时45分开始,其后约在下午12时30分至2时期间举行
午餐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