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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立法会申诉制度运作事宜小组委员会
文件
政府当局就小组委员会所提有关扩大《立法局(权力及特权)条例》的适用范围以涵盖在立法会申诉制度下举行的会议的建议作出的回应
[CP 938/98-99](1999年2月11日)
1995-96年度至1998-99年度立法会会期:立法局/立法会议员及巿政局/区域巿政局/区议会议员转介予申诉部的个案
[CP 868/98-99(05)](1999年2月11及2日)
1995-96年度至1998-99年度立法会会期:立法会申诉制度新个案及电话查询数字
[CP 868/98-99(04)](1999年2月11及2日)
立法会秘书处申诉部编制图(截至1999年1月1日)
[CP 868/98-99(03)](1999年2月11及2日)
立法会秘书处申诉部编制图(1994年检讨立法局秘书处各项服务之前的情况)
[CP 868/98-99(02)](1999年2月11及2日)
资源增值计划:各部门的人手安排
[CP 868/98-99(01)](1999年2月11及2日)
涉及立法会申诉部的资源增值计划
[CP 868/98-99](1999年2月11及2日)
检讨立法会申诉制度运作事宜小组委员会于1998年12月22日会议上讨论的两个拟议制度的比较
[CP 867/98-99](1999年2月2日)
涉及立法会申诉部的资源增值计划
[CP 729/98-99](1998年12月22日)
內务委员会于1998年11月27日举行的第15次会议纪要拟稿摘录
[CP 648/98-99号文件的附录I](1998年12月22日)
香港及海外国家处理申诉的渠道
[RP03/98-99](1998年12月22日及1998年10月29日)
申诉人士须知
[CP 573/98-99(02)](1998年11月19日)
《立法局(权力及特权)条例》及处理申诉个案的方法:立法会秘书处秘书长致行政署长的函件
[CP 467/98-99(02)](1998年10月29日)
《立法局(权力及特权)条例》及处理申诉个案的方法:行政署长致立法会秘书处秘书长的函件
[CP 467/98-99(01)](1998年10月29日)
立法会申诉制度的权力范围
[CP 430/98-99](1998年10月29日)
立法会申诉制度的权力范围
[CP 289/98-99(02)](1998年9月11日)
《立法局(权力及特权)条例》及处理申诉个案的方法
[CP 289/98-99(01)](1998年9月11日)
立法会申诉制度的权力范围
[CP 166/98-99(08)](1998年8月19日)
公众人士是否有权拒绝让某位议员出席当值议员与申诉团体的会晤
[CP 166/98-99(07)](1998年8月19日)
公众人士是否有权就已有定论的个案多次要求与不同的议员会晤
[CP 166/98-99(06)](1998年8月19日)
就申诉个案的跟进工作订定划一程序
[CP 166/98-99(05)](1998年8月19日)
可替代当值议员制度的其他运作方式
[CP 166/98-99(04)](1998年8月19日)
立法会申诉制度的工作与申诉专员公署的工作会否重复
[CP 166/98-99(03)](1998年8月19日)
其他申诉制度与立法会申诉制度在运作上的比较
[CP 166/98-99(02)](1998年8月19日)
如欲参阅以上文件,可向
立法会图书馆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