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于1999年7月23日的会议席上提出并
须由政府当局采取跟进行动的关注事项

背景及数据
    提供背景资料,说明英国在1997年3月对规管狗只的法例作出修订的原因,以及说明在制订本港规管狗只的措施时,可否参考英国的经验;及

    提供在本港发生狗咬人事件的数据,分别列出受饲养狗只、流浪狗只及体重超过20公斤的大型狗只在戶內及戶外公众地方咬伤人的数字。
与格斗狗只有关的事项
    提供理据,说明为何在拟议《危险狗只规例》(下称"该规例")中将4类狗只列为格斗狗只;当局日后会否将更多品种的狗只列为格斗狗只;及本港有否足够数目的专家能够辨别狗只的品种;

    澄清倘若格斗狗只在本港过境及转机,根据该规例第3条,该运输工具的拥有人及操作人会否触犯法例;及

    解释当局如何得出在该规例生效后,会有约200头格斗狗只交予当局毀灭的数字。
与已知危险狗只有关的事项
    提供理据,说明为何把曾经在未被激怒的情况下,咬死或严重咬伤受饲养动物的狗只纳入"已知危险狗只"的类别。委员要求政府当局考虑到狗只与其他动物例如猫等打架的天性,倘若纯粹因为狗只严重咬伤动物,便会被列入"已知危险狗只"的类别,这未必是适当的做法。
与大型狗只有关的事项
    回应代表团体提出的意见,他们认为狗只的体重与体型未必互相关连,即体重超过20公斤的狗只不一定体型庞大,以及戴上口套的规定会使狗只更具攻击性。
该规例的执法工作
    澄清狗只参加在戶內公众地方举行的狗展时,须否戴上口套;
    说明现时有否适合所有品种狗只,包括比特斗牛㹴配戴的口套;
    说明会否经常举行豁免考试以满足狗主的要求,以及每头狗只只需进行一次考试的做法,是否足以决定有关狗只会否危害公众安全;及
    说明政府当局预计在偏远地区执行该规例时会否遇到任何困难,若会,当局将会有何措施以解决有关问题。
解决规管狗只问题的症结的措施
    推行各项有效措施以规管流浪狗只,例如在建造工程完工后捕捉被遗弃的狗只;
    对未有规管其狗只的人施加更重的惩罚;
    管制从內地走私狗只来港;及
    加强教育及宣传工作,以教育市民在饲养狗只方面应负的责任,并进行有关的宣传,使狗只能为社会人士所接受。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