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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第525章)第4条 提出的5项决议案小组委员会会议
日期:
1998年11月17日(星期二)
时间:
下午2时30分
地点: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议 程
选举主席
(下午2时30分至2时35分)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2时35分至4时30分)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