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第525章)第4条 提出的5项决议案小组委员会会议


日期:1998年11月17日(星期二)
时间:下午2时30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议 程

  1. 选举主席

  2. (下午2时30分至2时35分)

  3.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2时35分至4时30分)

  4.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