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境条例》提出的决议案 小组委员会会议

日 期1999年7月8日(星期四)
时 间上午8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厅

议程

  1. 与团体/人士及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2. (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

    团体/人士名单

    1. 香港大律师公会代表

    2. 香港律师会代表

  3.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