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境条例》提出的决议案小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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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第167号法律公告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解释 (1999年7月8日及1999年7月6日)
- 政府当局于1999年7月5日发出的函件 [CB(2)2496/98-99(01)] (1999年7月8日及1999年7月6日)
- 保安局局长根据《入境条例》动议决议案的发言稿 [CB(2)2442/98-99(03)] (1999年7月8日、1999年7月6日及1999年6月30日)
- 政府当局提供的资料文件 [CB(2)2482/98-99] (1999年7月8日、1999年7月6日及1999年7月3日)
- 保安局局长在1999年7月14日举行的立法会会议,根据《入境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CB(3)1829/98-99] (1999年7月8日及1999年7月6日)
- 陈弘毅教授提交的意见书 [CB(2)2515/98-99(01)] (1999年7月6日)
- 林峰博士提交的意见书[CB(2)2515/98-99(02)] (1999年7月6日)
如欲参阅以上文件,可向立法会图书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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