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

日 期:1999年6月5日(星期六)
时 间:上午9时30分至上午11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法律教育

  1. 与下列团体的代表举行会议 --

  2. (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


    意见书
    (a)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 立法会CB(2)1693/98-99(06)号文件
    (b)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 立法会CB(2)1693/98-99(07)号文件
    (c) 香港大律师公会 立法会CB(2)1693/98-99(04)号文件
    (d) 香港律师会 立法会CB(2)1693/98-99(05)号文件
    (e) 律政司 立法会CB(2)1693/98-99(03)号文件

  3. 其他事项


  4. 上述文件已就1999年4月20日举行的事务委员会会议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