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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
1999年6月15日(星期二)
时 间:
下午4时30分
地 点: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上次会议后发出的参考文件
立法会
CB(2)2254/98-99(01)
号文件 -- 政府当局对大律师公会题为"将'国家'豁免于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的适用范围与《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66条"的文件的
意见
立法会
CB(2)2254/98-99(02)
号文件 -- 政府当局就"有关中央设立驻港机构的机制"
一事提交的文件
通过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向立法会提交的报告拟稿
立法会
CB(2)2263/98-99(01)
号文件
下次会议讨论事项
立法会
CB(2)2263/98-99(02)
号文件 -- 有待研究的事项(随文夹附)
立法会
CB(2)2263/98-99(03)
号文件 -- 需要政府当局采取跟进行动的事项一览
(随文夹附)
终审法院的运作事宜
(下午4时45分至5时35分)
立法会
CB(2)2263/98-99(04)
号文件 -- 司法机构政务长就"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一事拟备的文件(随文夹附)
立法会
CB(2)1969/98-99(03)
号文件 -- 司法机构政务长拟备的文件(随文夹附)
向终审法院提出"越级"上诉
(下午5时35分至6时30分)
立法会
LS183/98-99
号文件 -- 法律事务部拟备的文件(随文夹附)
立法会
CB(2)1969/98-99(04)
号文件 -- 政府当局拟备的文件(随文夹附)
立法会
CB(2)1969/98-99(05)
号文件 -- 香港律师会于1999年5月7日提交的意见书
(随文夹附)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