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1999年6月15日(星期二)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1. 上次会议后发出的参考文件


  2. 立法会CB(2)2254/98-99(01)号文件 -- 政府当局对大律师公会题为"将'国家'豁免于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的适用范围与《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66条"的文件的
    意见

    立法会CB(2)2254/98-99(02)号文件 -- 政府当局就"有关中央设立驻港机构的机制"
    一事提交的文件

  3. 通过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向立法会提交的报告拟稿


  4. 立法会CB(2)2263/98-99(01)号文件

  5. 下次会议讨论事项


  6. 立法会CB(2)2263/98-99(02)号文件 -- 有待研究的事项(随文夹附)

    立法会CB(2)2263/98-99(03)号文件 -- 需要政府当局采取跟进行动的事项一览
    (随文夹附)

  7. 终审法院的运作事宜

  8. (下午4时45分至5时35分)

    立法会CB(2)2263/98-99(04)号文件 -- 司法机构政务长就"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一事拟备的文件(随文夹附)

    立法会CB(2)1969/98-99(03)号文件 -- 司法机构政务长拟备的文件(随文夹附)

  9. 向终审法院提出"越级"上诉

  10. (下午5时35分至6时30分)

    立法会LS183/98-99号文件 -- 法律事务部拟备的文件(随文夹附)

    立法会CB(2)1969/98-99(04)号文件 -- 政府当局拟备的文件(随文夹附)

    立法会CB(2)1969/98-99(05)号文件 -- 香港律师会于1999年5月7日提交的意见书
    (随文夹附)

  11.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