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CB(2)574/98-99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 号:CB2/PL/CA
立法会
政制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 1998年10月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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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上午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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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立法会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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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黃宏发议员(主席)
李永达议员
李柱铭议员
吴霭仪议员
夏佳理议员
张文光议员
张永森议员
陆恭蕙议员
程介南议员
曾钰成议员
刘汉铨议员
司徒华议员
缺席委员:
刘慧卿议员(副主席)
杨孝华议员
杨 森议员
其他出席议员:
李启明议员
李华明议员
周梁淑怡议员
陈荣灿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政制事务局局长
-
孙明扬先生
- 政制事务局副局长(1)
- 麦清雄先生
- 政制事务局副局长(2)
- 叶文辉先生
- 政制事务局副局长(3)
- 陈梁梦莲女士
列席秘书:- 总主任(2)3
- 马朱雪履女士
列席职员:- 助理秘书长2
- 林郑宝玲女士
- 高级主任(2)7
- 梁釆怡女士
I. 政制事务局局长就行政长官1998年《施政报告》举行的简报会
引言
主席请议员参阅下列在会上提交的文件(其后随立法会CB(2)394/98-99号文件送交
议员) --
- 政制事务局局长的发言稿;及
- 《区域组织检讨咨询报告》。
2.应主席所请,政制事务局局长表示,为了贯彻施政方针,政制事务局必须在以下
4个主要工作范围取得成绩 --
- 确保全面落实和推广认识《基本法》;
- 与中央人民政府和其他內地政府部门维持友好而具建设性的工作关系;
- 确保选举制度的持续发展;及
- 检讨和适当地落实区域组织架构及职能的改变。
至于上述主要工作范围內的具体政策措施及工作进度,他请议员参阅其发言稿。
《区域组织检讨咨询报告》(以下简称"咨询报告")
3.议员随后讨论咨询报告的內容。会议的商议过程综述于下文各段。
再进行咨询的范围
4.李柱铭议员提到行政长官1998年《施政报告》第150段,该段述明".....我希望在未
来几个月里,政府能够爭取与各位议员达成共识,使大家认同以上这些安排最能确
保市民得到更好的服务。";他询问政府当局会否仍然考虑议员就区域组织未来发展
提出的建议。若干议员指出,立法会在1998年 7 月29日的会议上曾通过一项议案,
敦促政府积极研究 "一个市政局及一个市政总署" 方案,并在充分咨询各界意见后才
对区域组织的未来发展作出定案。他们询问政府当局会否重新考虑把两个市政局合
并为一个全港性的议会。
5.政制事务局局长表示,咨询报告总结了咨询期內接获的公众意见,并详细解释政
府当局就该项检讨所得结论的理由。鉴于现行架构下的职责过于分散,社会人士已
达致共识,认为食物安全和环境卫生的服务应由政府直接负责。因此,当局建议彻
底改革现有的组织架构,以期在2000年年初设立一个新的架构。行政长官已在《施
政报告》中公布会设立一个新的政策局及一个新的专责部门,负责环境及食物安全
事务。政制事务局局长强调,尽管建议的新架构将改善政策制定和执行方面的协调
及提供更佳服务,但这并非反映两个市政局有不足之处。关于艺术文化及体育康乐
服务的管理,艺术界和体育界曾对各个机构之间的职责分散,以及在该两个界别中
的资源分配成效欠佳表示关注。政府当局在研究提供该等服务的新架构时,会考虑
外国的做法,以及艺术界和体育界的意见。当局希望可于1998年年底前拟定新架构
的细节。
6.政制事务局局长进一步解释为何当局认为 "一局一署" 方案并不可行。他表示,统
筹食物安全与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现时除由两个市政局和两个市政总署负责外,还
涉及若干政策局及部门,包括卫生署、渔农处、卫生福利局及经济局。如把范围如
此广泛的职能转交合并后的市政局负责,将远远超越两个市政局现时的职权和工作
范围。
7.张永森议员批评政府当局进行公众咨询的方法,即选择性地发表公众意见、未有
提供 1 600 份已填妥问卷的详情、偏重所接获意见的质而非量,以及只征询艺术界
和体育界对艺术文化及体育康乐服务的意见,但并无征询公众的意见。他表示,作
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当局应在未来 3 个月进行另一次公众咨询,了解巿民对建议
中负责提供市政服务的新架构有何意见。他认为重要的是咨询的过程而非咨询的结
果。
8.政制事务局局长表示,咨询报告是1998年6月及7月期间进行的公众咨询所得的结
果。如要就报告內所载建议再进行咨询,将会是一个永无休止的过程。政制事务局
局长向议员保证,政府当局会继续与事务委员会讨论落实检讨后所定方案的事宜。
当局将于短期內向立法会提交法案,以落实建议的改变。政府当局须在未来数月爭
取议员对该等法例的支持。
立法工作
9.吴霭仪议员提到咨询报告的附件 C 时表示,为实施政府的建议而将要修订或废除
的法例的清单包括13个项目,其中一项是载有对两个临时市政局的提述的其他法例
。此外,该附件的注释亦列明该清单并未包括现时由渔农处及卫生署负责执行,并
且因有关改变而须予以修订的法例。鉴于现时仍有待政府当局拟定新架构的组织结
构,并考虑到咨询议员、草拟法例及立法程序所需的时间,她关注到所需的法例能
否全部在1999年年底前制定,以实施建议的改变。
10.政制事务局局长表示,现在距离1999年年底尚有14个月的时间。他表示,虽然涉
及把两个市政局的职能转交其他政府部门的法例会较为复杂及须予小心审议,但附
件C所列的条例中很多只涉及轻微或相应的修订。当局会在不迟于1999年5月向立法
会提交该等法例。
11.政制事务局局长回应吴议员时答允进一步提供资料,讲述在该等立法建议下可能
作出修订的范围及有关的立法时间表,供议员参阅。
12.政制事务局局长回应议员时表示,虽然两个市政局现任议员的任期将于1999年12
月31日届满,但两个市政局将继续存在。部分议员关注到,旨在落实新架构的法例
如未能在1999年年底前获立法会通过,由于届时两个市政局的议员任期业已届满,
在市政服务的提供方面或会出现真空的情况。李永达议员表示,由于时间紧迫,立
法会将承受很大的压力,务须在1999年年底前通过该等法例,否则便要面对沒有新
架构接管两个市政局职责的风险。议员赞同吴议员的建议,认为应寻求法律顾问的
意见,以了解此种情况可能引致的后果及法律影响。
13.至于政府当局在该情况一旦出现时会如何作出应变,政制事务局局长认为现阶段
推测重组架构的建议不能在1999年年底前付诸实行,并不恰当。他表示,如立法时
间表最终有所失误,政府当局会采取适当的补救行动。他回应司徒华议员时表示,
延长两个市政局的议员任期是处理该情况的方法之一,但并非唯一方法。
市民参与社区事务
14.周梁淑怡议员表示,据政府当局所述,是次检讨的概括目的之一是精简现行架构
,从而确保提供切合市民需要而又有效率的市政服务,以配合社会的转变。然而,
解散两个市政局并非达致此目的的唯一方法。此外,咨询报告所载的建议并未处理
议员在有关此事的议案辩论中提出的多项问题,其中包括建议的新架构如何能维持
或促进市民在社区事务上的参与。
15.政制事务局局长回覆时表示,是次检讨的目的是确定如何执行区域组织职能的最
佳办法,以达致良好的协调效果。精简现行架构是达致此目的的方法之一。至于市
民参与的问题,他表示这可从两方面来看。从咨询公众的过程中可见,由于食物安
全与环境卫生的管理职责过于分散,市民大众对服务的水准表示关注。公众大多支
持由政府直接负责该等方面的职责,以作出改善。建议中负责提供市政服务的新架
构会有多方面的改善,包括确保在发生食物安全危机时可作出有效的协调和迅速的
回应,因而对整体社会有利。
16.至于从政治角度来看,两个市政局应否予以保留,以确保市民得以参与社区事务
,政制事务局局长表示咨询报告已提及此点。在八十年代以前,当时的市政局是唯
一有直选民意代表的政治机构。随著代议政制在立法会及地区层面的发展,现时是
否仍有需要保留三级代议政制架构,实在成疑。
17.主席表示,由于民选议席的总数会因两个市政局解散而减少,市民的参与随之减
少此一说法是可以成立的。政制事务局局长表示,现时两个市政局及区议会的议员
有所重复。在两个市政局解散后,当局将加强区议会(英文名称将改为"District
Councils")的角色及职能,而区议会的民选议员人数将增加约10%,以反映近年香港
的人口增长,加上立法会在监察政府工作所担当的角色,市民在社会事务上的参与
将得以维持。
18.对于政府当局认为建议的新架构将维持或促进市民在社会事务上的参与,张永森
议员表示不能赞同政府的看法。他指出,两个市政局本身具有决策权,但在建议的
新架构之下,该等权力并无转交予立法会或区议会。
19.陆恭蕙议员表示,虽然民权党支持由政府统一管理食物安全和环境卫生事务,但
对于区议会的职能则有所保留,原因是该等机构将不获赋予任何行政权力。陆议员
引述外国的例子,说明地方议会通常可行使某些行政权力。因此,她质疑政府解散
两个市政局的决定,是否为了剝夺代议政制机构的该等权力。政制事务局局长表示
必须按《基本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来考虑此事。
公众意见
20.李华明议员请议员注意咨询报告附件A,当中载列由政制事务局拟备及派发予市
民的1 548份问卷的意见摘要。根据附件A第5段,假设食物安全和环境卫生由政府统
一负责,44%的被访者支持把两个市政局合并为一,并保留18个区议会;18%支持保
留现有架构,但改善两个市政局之间的协调;只有 17% 支持解散两个市政局,将其
职能转交有关政策局和部门或其他法定组织。李议员质疑为何政府就两个市政局的
未来发展作决定时,并无顺应大多数人的意见。他又指出,艺术界和体育界现已关
注到建议的新架构的透明度会低于现行架构,因而减低市民在艺术及体育方面的参
与程度。
21.张文光议员指出咨询报告引述了 4 位学者的意见,他们认为解散两个市政局不会
妨碍香港的民主发展,而任何有关民主倒退的指责都是在严重地夸大其词。他质疑
政府当局是否只辑录支持其解散两个市政局的决定的意见。据他所知,不少学者曾
透过传媒发表反对解散两个市政局的意见。
22.政制事务局局长回应时强调,公众大多支持政府应直接负责食物安全和环境卫生
的工作,并支持目前的区域组织架构应予改善。他表示,政府当局在咨询期內接获
的所有意见书已获纳入《区域组织检讨公众意见汇编》內,当局无法搜集并在意见
汇编內收录循各种其他途径表达的意见。
结论
23.主席多谢政制事务局局长出席政策简报会,并在总结时表示,事务委员会可于
1998年10月19日举行的下次会议,再就此事作进一步的讨论。
24. 议事完毕,会议于上午11时40分结束。
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