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CB(2)117/98-99号文件
档 号:CB2/PL/CA
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 1998年7月14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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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下午3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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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立法会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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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刘慧卿议员(副主席)
夏佳理议员
张文光议员
陆恭蕙议员
程介南议员
曾钰成议员
杨 森议员
刘汉铨议员
缺席委员:
黃宏发议员(主席)
李永达议员
李柱铭议员
吴霭仪议员
张永森议员
杨孝华议员
詹培忠议员
司徒华议员
列席秘书:- 总主任(2)3
- 马朱雪履女士
列席职员:- 助理秘书长2
- 林郑宝玲女士
- 高级主任(2)3
- 胡锡谦先生
I. 选出主持选举的议员
按照于1998年 7 月11日随立法会CB(2)29/98-99号文件附录IV送交议员参阅的选举
程序,秘书邀请议员提名主持选举的议员人选。
2.杨森议员提名刘汉铨议员,提名获张文光议员附议。刘汉铨议员接受提名。由
于并无其他提名,秘书宣布刘汉铨议员获选为主持选举的议员。
II. 选举主席
3.刘汉铨议员接手主持会议,并邀请议员提名事务委员会主席的人选。
4.杨森议员提名并无出席会议的黃宏发议员。议员得悉会前已获黃宏发议员同意
接受提名。提名获张文光议员附议。由于并无其他提名,主持选举的议员宣布黃
宏发议员获选为事务委员会主席。
III. 选举副主席
5. 刘汉铨议员邀请议员提名事务委员会副主席的人选。
6.张文光议员提名刘慧卿议员,提名获杨森议员附议。刘慧卿议员接受提名。由
于并无其他提名,主持选举的议员宣布刘慧卿议员获选为事务委员会副主席。由
于主席黃宏发议员并无出席会议,刘慧卿议员接手主持会议。
IV. 1998至99年度会期的会议时间安排
7.经讨论后,与会各人商定,倘主席黃宏发议员同意,事务委员会日后的定期会
议一般会于每月第3个星期一下午2时30分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室 A 举行。事务委员
会下次会议将于1998年7月20日(星期一)下午2时30分举行,而在立法会于8月的夏
季休假结束后,事务委员会将于9月恢复举行每月的定期会议。
(会后补注:主席黃宏发议员同意1998至99年度会期的会议时间安排。)
V. 下次会议讨论事项
(事务委员会待议事项一览表载于随附于后的附录)
8.议员就会上提交的事务委员会待议事项一览表进行讨论。
法律适应化修改
9.议员察悉,政府当局会在1998年年底之前,提交有关《立法局(权力及特权)条例》
、《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条例》及《私人条例草案条例》的法律适应化修改法案
。秘书告知议员,政府当局表示可于10月向议员简介法案的內容。议员同意在较后
的适当时间才讨论此事。
区域组织的检讨
10.议员察悉,《区域组织检讨咨询文件》的公众咨询期会在1998年 7 月31日届满,
而一项有关区域组织检讨的议案辩论将于1998年 7 月29日立法会会议上进行。议员
同意邀请政府当局在下次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向议员讲述咨询文件的有关事宜。所有
其他议员会获邀出席下次事务委员会会议,参与此事的讨论。
其他事项
1998年立法会选举的检讨
11.按副主席的建议,议员同意邀请政府当局出席下次会议,向议员简介当局检讨
1998年立法会选举的工作。事务委员会亦会在下次会议讨论应如何在日后会议跟进
此事及其他相关事项。
全面直选
12.陆恭蕙议员询问事务委员会应否跟进"全面直选"的议案辩论,因为此项议案辩论
可能会有政制方面的影响。议员同意待该项议案辩论在1998年 7 月15日立法会会议
上有结果后,才在下次会议就此事作出决定。
13. 议事完毕,会议于下午3时20分结束。
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