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CB(2)2137/98-99号文件
档 号: CB2/H/S/1/98
议员在先前內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
讨论居留权问题时所提要点/疑问一览表
事项
| 要点/疑问
| 內务委员会 特别会议的 日期
| 附件所载 政府当局 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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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居留权问题
的方案
| -
政府会否公布对两个方案(即修改《
基本法》及寻求解释《基本法》)所
涉法律问题的分析,让公众人士(特
别是法律界人士)可就该两个方案提
出意见。
1999年5月8日
| 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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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分别评估修改《基本法》及
寻求解释《基本法》两种做法对法
治及各项服务所造成的正面和负面
影响,并提供评估所得的结果。
1999年5月8日
| 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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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政府在《1997年入境(修订)
(第5号)条例草案》的临时立法会参
考资料摘要作出解释,表示向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称"人
大常委会")寻求的解释要有本地法
例支持,要求由人大常委会对《基
本法》作出解释会涉及甚么法律程
序。
1999年5月10日
| 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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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政府当局在《1997年入境(修订)
(第5号)条例草案》的临时立法会参
考资料摘要中的意见是该两个方案
都需时,为何政府现在认为寻求解
释《基本法》与修改《基本法》相
比,前者是较快的途径。
1999年5月10日
| A4
| -
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以外的任何
方面要求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
》第二十二条及第二十四条,人大
常委会会否藉此机会解释《基本法
》中其认为需要作出解释的其他条
文,例如《基本法》第十七(二)条
、第七十三(一)条、第三十九条、
第八十四条及第一百五十八(三)条
。
1999年5月10日
| 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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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终审法院于1999年2月26日举行
聆讯之前,政府曾表示会向人大常
委会寻求解释《基本法》,为何政
府后来在终审法院进行聆讯期间改
变其立场。
1999年5月10日
| 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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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否请求人大常委会解释《基
本法》第十七(二)条。
1999年5月10日
| A7
| -
在1999年1月终审法院就"吴嘉玲及
其他人诉入境事务处处长"一案进
行法律程序的某个阶段,政府曾表
明会请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作
出解释,为何政府其后在终审法院
进行该案的法律程序期间却澄清,
政府并沒有根据《基本法》第一百
五十八条提请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
。
1999年5月15日
| 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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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处理居留权问题上是否一直
搖摆不定,尤其考虑到:
(i)政府在1997年7月曾表示,修改
《基本法》或请人大常委会对《基
本法》作出解释两个方案都需时,
但现时却认为寻求解释《基本法》
与修改《基本法》相比,前者是较
快的途径;及
(ii)在终审法院就"吴嘉玲及其他人
诉入境事务处处长"一案进行法律
程序的某个阶段,政府曾表明会请
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作出解释
,但其后却改持立场,表示并沒有
提请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
1999年5月15日
| 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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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的《基本法》在解释《香港特
别行政区基本法》方面,有否任何
宪制作用或参考价值。
1999年5月15日
| A10
| 政府统计处所进 行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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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享有本港居留权的內地人士估计数
目"的文件第 3 段附表载有新增的享有居
留权人士数目,政府应提供资料,详尽
分析如何得出该等数字。
| 199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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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当局估计因
终审法院的裁决
而获得香港特区
居留权的內地新
来港人士对社会
及经济服务所造
成的影响
| -
鉴于部分经济学者认为合资格的內
地居民来港会刺激本地经济,政府
应评估该等人士来港对本地经济的
正面影响,并提供评估所得的结果
。
199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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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75 000名合资格的內地人士来港
会对本港劳工市场及整体经济有何
影响。
199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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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付吸纳1 675 000名合资格享有
居留权內地人士的需要而进行兴建
住宅单位、学校、医院及其他重要
附带及相关基建设施的庞大建造计
划,可创造多少个新职位。
199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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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