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CB(1)58/98-99号文件

档 号:CB1/PL/EA

立法会
环境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1998年7月14日(星期二)
时 间 :下午2时40分
地 点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出席委员:

陆恭蕙议员(主席)
许长青议员(副主席)
吴清辉议员
陈智思议员
陈荣灿议员
梁刘柔芬议员
黃容根议员
杨耀忠议员
刘江华议员
刘健仪议员
蔡素玉议员
罗致光议员

缺席委员:

何锺泰议员
梁智鸿议员

非委员的议员:

夏佳理议员

列席秘书:

总主任(1)1
梁庆仪小姐

列席职员:

助理秘书长1
吴文华女士

高级主任(1)2
邓曾蔼琪女士

高级主任(1)3
余丽琼小姐


I. 选举正副主席

杨耀忠议员在陈荣灿议员提名及黃容根议员附议下,获选为主持选举事务委员会主
席的程序的议员。

2.杨耀忠议员邀请议员提名事务委员会主席的人选。陈荣灿议员提名陆恭蕙议员,
并获刘江华议员附议。是项提名亦获得陆恭蕙议员接纳。

3.由于别无其他提名,陆恭蕙议员当选事务委员会主席。

4. 陆恭蕙议员随即接手主持会议。

5.陆恭蕙议员邀请议员提名事务委员会副主席的人选。杨耀忠议员提名许长青议员
,并获梁刘柔芬议员附议。是项提名亦获得许长青议员接纳。

6.由于别无其他提名,许长青议员当选事务委员会副主席。

II. 1998-99年度会期的会议日期

7.议员同意事务委员会日后订于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上午10时45分举行会议。

III.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8.经参阅在会议席上提交的待议事项一览后,议员同意于1998年 7 月30日上午10时
45分举行下次会议,听取政府当局简报其计划委聘顾问公司研究《1996年工商业污
水附加费计划检讨报告》所载建议一事的最新情况,以及讨论赤𫚭角新机场造成的
噪音滋扰问题。议员亦同意在 8 月份不会举行会议,9月份的会议则订于1998年9月
11日举行。

9. 议员同意于1998年9月11日举行的会议讨论下列事项 --

  1. 策略性污水排放计划第II期工程的第I阶段环境影响评估工作;

  2. 香港电灯公司在南丫岛兴建新电力站的建议;及

  3. 和鲗鱼涌林边的拟议公共房屋发展计划有关的环境事宜。

10. 议员同意于1998年10月讨论石油气的士试验计划的进展。

11.主席告知议员,英国著名环境保护学家Sir Crispin TINKELL将于1998年9月访问
中国,并会途经香港作短暂停留。她建议如议员有意与Sir TINKELL会晤,秘书处
可安排在1998年9月25日举行正式或非正式会议,让事务委员会委员与Sir TINKELL
会面,讨论中国的环境保护问题。然而,部分议员认为双方就事务委员会职权范
围以內的事宜交換意见,是较为恰当的安排。主席答应提交Sir TINKELL的简历,
以便送交议员参考,然后才决定是否举行上述会议。

IV. 其他事项

12. 议事完毕,会议于下午3时结束。



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