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文件
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
资料摘要
监测位于青衣以南、大屿山以北和东龙洲以东
三个新的非污染淤泥卸置区
目的
在1999年1月15日的财务委员会会议上,上述项目经简短的讨论后,主席要求将
项目提交立法会的事务委员会再作讨论。由于财务委员会委员主要提问有关建议
中回填工程的环境问题,将这份补充资料文件呈交环境事务委员会是最合适的。
本文件概述建议项目的环境问题,这些问题已经过详细的环境影响评估研究。现
附上
财务委员会文件原文供委员参考。
背景
2.政府厘定的政策是尽可能把淤泥留在原处,但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必须挖掘淤泥
。这不限于港口、航道及船只碇泊区的保养疏浚工程;亦包括一些新的避风塘建
设及基建发展工程。卸置淤泥的设施对其他如已计划的新界防洪工程,也同样重
要。
3.现时,由不同工程计划挖出的非污染淤泥,卸置在长洲以南和果洲以东的海床
卸置区。
4.1994年11月,填料管理委员会通过利用非污染淤泥回填已采空砂坑的政策,以
取代把淤泥卸置在海床卸泥区的方法。除提供所需的卸置空间外,使用空置砂坑
还有以下优点:
- 恢复天然的水力体系;
- 使与采砂前类似的海床生物集群重新繁衍;及
- 使该地区可再度用作固定的和紧急的船只碇泊处。
5.青衣以南(下称「青衣南」)、大屿山以北(下称「大屿北」)和东龙洲以东(下称
「东龙东」)的海上采砂区,在1992至1996年间,曾为多项辟拓土地工程提供海
砂。建议中的项目是以非污染淤泥将此三个已空置的采砂区的海床修复至原先的
水平和状况。
环境影响评估
6.为了详细研究利用非污染淤泥回填采砂坑的可行性,我们进行了两项环评研究
。全面评估了水质、海洋生态、渔业、空气质素和噪音。
7.研究预测在建议的操作方案下(以下第12及13段),回填工程将不会令海水內的
悬浮沉积物、溶解氧气及养份超出厘定的评估标准或水质指标。
8.建议中的回填工程将不会对坑穴附近的海洋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其理由如下
:
- 在坑穴內及其附近的软海床生物集群经调查証实并无稀有品种;
- 在邻近的珊瑚地点(如果洲群岛及东龙洲),水质会符合厘定的悬浮
沉积物标准及水质指标;
- 青衣南和大屿北并非处于经常发现中华白海豚的地点,亦非其主要
觅食点;及
- 由于东龙东的水质会符合水质指标,因此不会影响在该区出沒的江
豚。
9.在青衣南和大屿北进行的环评研究的结论是,回填工程不会对捕鱼区、包括马
湾在內的海鱼养殖区及鱼苗收集区造成不良的影响。在东龙东的渔业影响评估
预计,在回填坑穴附近的东龙洲及布袋澳海鱼养殖区的悬浮沉积物浓度不会上
升;对捕鱼区的影响,只限于局部范围及属暂时性质;对鱼类产卵场的影响亦
是甚微及属暂时性质。
10.回填工程不会对空气质素及噪音造成影响。
11.有关的环评研究结论及建议已咨询了环境问题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996
年2月9日通过青衣南和大屿北回填工程的环评报告,并于1998年3月23日通过东
龙东的环评报告。
操作方案
12.环评研究亦提出回填工程的操作方案,其重点如下:
- 青衣南可卸置以耙吸式及抓斗式挖取的淤泥,回填量为每日不超过
10万立方米;
- 大屿北只可卸置以抓斗式挖取的淤泥,回填量为每日不超过1万立方
米;及
- 东龙东北面的坑穴,可卸置每日不超过5万立方米以耙吸式及抓斗式
挖取的淤泥;而南面的坑穴,只可卸置每日不超过2万5千立方米以耙
吸式挖取的淤泥(两个坑穴不可同时运作)。
13.为了减低水流方向和速度对在东龙东卸泥的影响,在旱季时(当水主要流向西
南),卸泥工程只可在北面的坑穴进行;而在雨季时(当水主要流向东北),卸泥工
程只可在南面的坑穴进行。
环境监测及审核计划
14.在回填工程进行时,会进行一项环境监测及审核计划,以验証环评的预测;
若然环境控制措施或方式未能达到厘定标准而导致环境变坏时,亦能及早察觉
。该监测计划的设计,符合「防止倾卸废物和其他物料污染海洋」的伦敦公约
新的管理卸置淤泥设施国际标准,而该公约亦适用于香港。
15.监测及审核计划包括以下工作:
- 海深监测量度回填水平,以确保淤泥平均分布在坑內不会形成任何
高点;
- 水质监测量度海水的混浊度、悬浮沉积物浓度和溶解氧气浓度;及
- 生态监测研究海洋生物的数量及种类,包括沉积物內之虫类、鱼类
和珊瑚。
16.现场的监测工作,会在土木工程署的监督下,由专业承办商进行。环保顾问
将负责分析生态监测的结果。一个包括环保署、渔农处及土木工程署的代表成
立的工作小组,会检讨所有的监测结果。
17.FCR(98-99)64文件所申请的拨款(2,920万元),会用作履行在上述三个卸
置区,为期约五年的监测计划(以上第15及16段)。卸置淤泥的监测费用平均计
算约为每立方米0.38元。除了450万元用作聘请顾问评估生态监测的结果外;
其余预算会用作雇用测量船、监测装备和合资格人员,收集海深、水质及海洋
生态资料。
公众咨询
18.环评报告已得到环境问题咨询委员会通过。此外,我们已向渔农业咨询委员
会辖下的捕捞渔业小组委员会及水产养殖小组委员会解释这项工程,该两个小
组委员会并沒有提出反对。东龙洲海鱼养殖业协会已去信土木工程署表示不反
对该项工程。
19.我们亦向西贡临时区议会辖下的环境改善委员会解释建议的东龙东回填工程
,委员关注回填工程可能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为了消除委员对东龙东回填工
程的疑虑,我们将会邀请有兴趣的委员参观卸泥过程,委员已接受这个提议。
结论
20.回填空置砂坑能修复海床至原先的状况,而不会对坑穴附近的海洋环境产生
不良的影响。我们将会进行环境监测及审核计划,以保证回填工程合乎国际标
准。
工局务
199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