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CB(2)228/98-99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号:CB2/PL/ED
教育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 | 1998年7月28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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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 下午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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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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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 *杨耀忠议员(主席)
*吴清辉议员(副主席)
周梁淑怡议员
张文光议员
梁耀忠议员
*单仲偕议员
黃宏发议员
杨 森议员
*刘慧卿议员
*蔡素玉议员
司徒华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 参与讨论议程项目II
- 教育统筹局局长
- 王永平先生
- 教育署署长
- 余黎青萍女士
- 教育署助理署长(资讯系统)
- 伍国全先生
- 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
- 蔡晓芬女士
- 资讯科技及广播局首席助理局长
- 郑恩赐先生
- 参与讨论议程项目III
- 教育署署长
- 余黎青萍女士
- 教育统筹局副局长
- 黎以德先生
- 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
- 蔡晓芬女士
- 署理课程发展处总监
- 黎刘瑞娟女士
- 消费者委员会研究及普查部总主任
- 郑跃年先生
- 参与讨论议程项目IV
- 教育署署长
- 余黎青萍女士
- 教育统筹局副局长
- 黎以德先生
- 教育署署理助理署长(学位分配及支援)
- 李国生先生
- 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
- 蔡晓芬女士
列席秘书:
- 总主任(2)2
- 李蔡若莲女士
列席职员 :
- 高级主任(2)6
- 马健雄先生
I.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立法会CB(2)99/98-99号文件)
1998年7月14日会议的纪要获确认通过。
II. 题为《应用资讯科技、发展优质教育》的咨询文件
(立法会CB(2)97/98-99(01)号文件)
2.主席邀请委员就教育统筹局于1998年6月发表题为《应用资讯科技、发展优质教
育 -- 五年策略1998/99至2002/03》的咨询文件表达意见。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
员会的委员亦获邀参与讨论此事项。
3.刘慧卿议员提及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曾在当天早上的会议席上讨论的事项
,她对于政府在制定教育界应用资讯科技的5年策略时,采取颇为保守的态度表示
关注。由于资讯科技具有瞬息万变的特质,而师资培训亦需要一定的时间,她担心
政府所提议的时间表可能不足以应付社会的需求。教育统筹局局长在回应时指出,
对于必须维持下一代年轻人的竞爭能力以及与急速发展的资讯科技同步前进这点,
政府认为是非常重要的。咨询文件列出政府期望5年后,在教育界推广应用资讯科
技的4个策略性范畴(即教师培训、支援课程、软件硬件的供应及网络基建)所要达
致的目标。政府进行咨询时,欢迎各界就该等范畴提供建议,包括如何启发学生借
助资讯科技进行学习的兴趣,以及如何使学生透过学习,加强应用资讯科技的技能
和扩阔视野。
4. 关于当局就咨询文件所接获的意见,教育统筹局局长表示,教育统筹委员会在
1998年7月27日的会议席上曾提出多项建议,并赞成尽早设立网络基础设施,当中
包括供师生使用的內联网。教育委员会在向教育统筹局提出建议前,会先成立工
作小组,研究有关文件。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补充说,当局在进行咨询的早
期阶段,接获公众提交的意见书的数量不多,该项咨询将于8月31日结束。当局所
接获的意见主要提及师资培训及软件发展事宜。各方虽然就师资培训的基准持有
不同意见,但普遍认为有需要为教学订定目标,以及应向学校提供款项,用作发
展软件和提供技术支援。
5.由于下一代的年轻人必须熟识资讯科技,才能维持香港在资讯科技新时代的竞爭
力,张文光议员指出,他较早时曾提议,政府应直接资助在财政上有困难的家庭购
置电脑。当局可参照提供书簿津贴所依据的准则,订定类似的准则,向有需要的家
庭提供该等资助。此项建议的目的,是避免有机会接触资讯科技者与无机会接触者
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扩大。他对于政府尚未跟进此项建议表示失望。鉴于有需要令下
一代尽快掌握必需的资讯科技技能,他敦促政府尽早考虑他的建议。
6.教育统筹局局长指出,在教育界推广资讯科技只是本港资讯科技整体发展蓝图的
部分工作,教育统筹局将与资讯科技及广播局紧密合作,并会咨询教育统筹委员会
、教育委员会、教育署及其他相关部门。当局的初步构思是成立专责小组,成员包
括各有关决策局及有关各方的代表,详细研究各项建议,并监察有关建议的实施情
况。至于订定全港性协调计划以推动资讯科技一事,这将涉及在社区设施,例如图
书馆、儿童及青年中心以及社区会堂/中心等应用资讯科技的问题。他察悉张议员的
建议,当局会连同咨询期间所接获的其他意见一并加以考虑。刘慧卿议员就此认为
,事务委员会应与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讨论在社会內加强应
用资讯科技的各项建议。
7.黃宏发议员支持张文光议员的建议,他亦认为,政府应考虑为用于购置电脑及必
要配件的支出提供稅务优惠或财政资助,以鼓励师生在课室以外亦使用电脑。他提
及政府为去年获通过实施的各项措施拨出25亿8,000万元的款项,并询问根据现行政
策,政府可否调拨其中部分款项以资助学生购置电脑。教育统筹局局长答称,政府
在决定日后应采取的路向时,会考虑委员的各项建议。政府会因应整体政策和财政
影响,重新研究资源调配的情况。教育署署长补充说,该署正考虑向教师提供直接
资助或稅务优惠,鼓励他们购置电脑及改善其资讯科技技能的建议。该署正就此与
教育委员会和稅务局商讨,研究最妥善的方案。
8.单仲偕议员指出,学校在调拨用于资讯科技教育的资源时,应有更大的灵活性。
他表示,当局招标购置电脑时所涉及的繁复程序,极可能导致购入大批已过时的硬
件和软件。由于电脑工作站在放学后通常会被锁上,这将使学校获提供的电脑无法
发挥最大效益。他虽然同意教育统筹局局长的意见,认为未来5年的首要任务是让教
师掌握资讯科技技能,但他指出,学生在掌握资讯科技方面所需的时间,往往远较
老师所需者为短。因此,当局在制订行动计划时,必须考虑这点。单议员建议,当
局应就获提供互联网服务师生的数目,订定明确的目标及时间表。当局亦应设立內
联网,方便教师分享他们运用资讯科技教授个别科目的心得。教育统筹局局长表示
,他会参考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同时考虑单议员的建议。政府仍
未订出为学校购置电脑设备及配件的最妥善方案。他表示,咨询文件亦就设立专供
教育用途,以方便师生透过电脑联机分享教学心得的內联网一事,提出多项建议。
9.多位委员认为,政府在教育界推广应用资讯科技时,不应再沿用由上而下的方式
,应让学校自行酌情决定如何以最妥善的方法,运用有关拨款,在校內作推广资讯
科技用途。教育统筹局局长回应说,政府当局完全明白,以灵活方式推行的做法非
常重要。咨询文件亦强调以学校为本位的管理方式,当局会鼓励各学校根据各自的
需要,自行制订计划。
10. 教育统筹局局长补充说,当局业已展开一项有10所小学和10所中学参与的试验
计划,探索在教育界推广应用资讯科技的方式和策略。教育署助理署长(资讯系统)
告知委员,参与试验计划的学校可自行决定如何推行各自的资讯科技计划,教育署
在试验过程中,只会担当顾问及支援角色。
11.部分委员认为,该项试验计划对于启发师生在课室以外应用资讯科技兴趣作用不
大。他们建议,当局应向学校提供一次过整笔拨款或经常津贴,并容许学校在遵从
某些广泛准则的前提下,全权决定如何运用该等拨款。这样的安排除可激发创新意
念外,亦可在应用资讯科技推行教育方面,在学校之间引入良性竞爭。据悉部分学
校缺乏摆放教育署所提供的40部或80部电脑所需的空间。较可取的策略应是容许各
学校自行运用拨款,购置本身所需的设备和软件,或加入不同的网络,而非硬性规
定提供予每所学校的电脑数目。教育统筹局局长察悉上述意见。
12.关于有意见认为现行的电脑学习课程业已过时,署理课程发展处总监指出,当局
现正检讨有关课程,以配合资讯科技的最新发展。检讨的目的是培训学生使用不同
电脑语言的能力,令他们可使用多种电脑语言,而非只懂得一种可能很快过时的电
脑语言。
13.有委员关注应采取何种措施以动员私人机构和整个社会共同参与,教育统筹局局
长在回应时指出,教育统筹局将与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和其他相关决策局和部门商讨,
订出有关策略。
14.主席在总结时,请政府当局察悉委员提出的各项建议。他提醒各委员,若对咨询
文件有进一步意见,须在1998年8月31日前提出。
III. 课本价格
(立法会CB(2)97/98-99(02)号文件)
15. 委员对于教科书价格过去数年的调整幅度较通胀为高,因而对家长构成沉重的财
政负担的现象深表关注。他们认为,现行措施并不能确保教科书的价格处于合理和家
长可负担的水平,张文光议员促请教育署由今年开始,要求教科书出版商遵守更具体
的规定,并从《适用书目表》中剔除违反规定的出版商所出版的教科书。他的建议如
下:
- 规定所有教科书的重量不能超过某个最高限度,以鼓励出版商使用较
轻的纸张,从而减低印刷成本和学生书包的重量;
- 规定教科书和作业/练习簿必须分别出版,以阻止 "搭卖"情况和鼓励
学生循环再用旧版教科书;及
- 由于出版商向学校捐赠设备或其他礼物会影响教科书价格,并可能产
生利益冲突,当局应禁止此类活动。
16. 其他委员表示支持张议员的建议。署理课程发展处总监在回应委员的关注时指出
,当局拟定《适用书目表》的主要目的,是监察教科书的质素和协助学校选择合适的
教科书。教育署经评审由出版商送交的教科书后,若认为其內容及编排符合课程纲要
的要求和学生的学习需要,便会把其列入《适用书目表》。除了某些科目,例如社会
教育科等的內容需按最新的资料作较频密的更新外,教育署不会评审列入《适用书目
表》不足3年便已更新內容的教科书。教育署亦会鼓励出版商,当教科的內容需作轻
微修改时,以印制附页或勘误表的形式处理。该署不会容许出版商为此而改版。当局
采取以上措施的目的,是减轻家长的负担。
17. 教育署署长补充说,委员的各项建议,经已在该署就选择教科书和学习材料而向
学校发出的指引內予以反映。有关指引提出某些选择准则,该等准则包括学生的学习
需要和能力、对家长构成的财政负担、消费者的权益以及教科书的重量。对于议员对
书包重量的关注,教育署署长指出,该署亦同样关注书包重量对学生健康的影响,并
已一再提醒出版商使用较轻的纸张印制教科书,以及把练习/作业簿与教科书分开印
制。她强调,上述措施在实施时有赖学校、出版商和家长的合作,尤其是对循环再用
旧版教科书方面的态度。
18.梁耀忠议员询问出版商遵从教育署指引的程度为何。他自己作为教师却甚少收到
出版商就教科书內容作轻微修改而印制的附页或勘误表。署理课程发展处总监答称,
出版商普遍严格遵从有关指引,因为教育署对那些只作出轻微修改的所谓 "新版"教
科书,不会作出评审及列入《适用书目表》內。以去年为例,由于1997年7月1日主
权移交而必须修改大约305套教科书的內容,因此当局处理了出版商所提出"重印兼
订正"该等教科书的要求。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研究及普查部总主任亦证实,消
委会最近进行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出版商均遵从教育署的指引。不过,他
亦同意委员的意见,认为部分涉及事实的更正,例如稅率和统计数字等,可以用活
页形式印制,以减少更正的次数。
19.署理课程发展处总监表示,教育署在评审教科书时,已致力在配合学生的学习需
要和家长的负担能力两者之间求取平衡。教育署署长强调,针对近期有报道指出版
商对教科书价格的定价过高,以及向学校捐赠教学设备和其他物件,该署亦已采取
以下改善措施:
- 联络廉正公署,研究如何防止学校或个别人士在选择教科书的过程中收
受利益;
- 要求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研究,传媒所指称的违反《教育专业操守》
行为的报道是否属实;及
- 要求消委会与有关各方合作,研究应采取何种改善措施,以确保出版商
采用公平的市场推广策略和推销手法。
20. 消委会研究及普查部总主任在回应委员时指出,消委会确曾接获家长的投诉,
指教科书加价的幅度过高。消委会最近进行的研究发现,小学和中学教科书的价格
在今年分别上升8.76%及7.55%,远较同期5.4%的消费物价指数升幅为高。虽然教科
书的价格取决于多项因素,当中包括供求关系,但最近的加幅显然与纸张价格和印
刷成本的趋势并不脗合,该两者在今年的下降幅度分别为15%-21%及2%-13%。
21.在提及消委会的调查结果时,刘慧卿议员质疑,倘若教科书的价格并不反映原料
和生产成本的变化情况,那么是否还有自由市场竞爭。署理课程发展处总监澄清,
每当某个科目需要订定新的课程纲要或更改纲要时,教育署均会邀请所有教科书出
版商(总数约有80名)提交新版教科书的样本以供评审,因此绝不存在由少数出版商
垄断市场的情况。此外,学校在选择采用何种教科书时,会由一个小组根据教育署
的指引作出决定。
22.主席关注最近有传媒报道,指出版商统一订定教科书的标准折扣率,并抵制那
些拒绝采用标准折扣率的书商。他质疑这是否属正当的推销手法。刘慧卿议员建
议消委会跟进此事,以确定此举有否违反竞爭政策。消委会研究及普查部总主任
同意这项建议,并补充说,这范畴可由竞爭政策咨询委员会研究。
23.张文光议员亦促请政府向学校提供足够拨款,以供购买教学设备,使它们无需
接受出版商的捐赠。教育署署长回应谓,当局已为学校提供足够款项,以供购置
设备和教材。她并呼吁学校和教师维护专业道德,不要接受出版商的礼物。她已
就此去信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主席。
24.黃宏发议员建议政府仿效北美洲的做法,为所有中小学提供教科书。这样便可
解决书包过重及家长无法负担教科书的问题。教育统筹局副局长表示,当局会仔
细研究此项建议,但又指出,这样做需耗费大量资源。
25.鉴于委员提出的各点关注意见,主席要求政府当局和消委会在事务委员会1998
年9月举行下次会议前,就上文第15段及第22段的建议提供书面答覆。
IV. 在全港中小学安装冷气设备的事宜
(立法会CB(2)97/98-99(02)号文件)
26.张文光议员对于政府当局面对各方的再三要求,仍然不愿意为全港所有中小学
安装冷气设备表示失望。他指出,政府在为政府建筑物和学校提供冷气设备一事
上采用双重标准。他询问这是否基于政策或财政方面的考虑。
27.教育统筹局副局长答称,政府在制定政策时须作出多方面的考虑。他指出,此
方面最基本的问题是安装冷气设备会否改善教育质素。虽然有立法会议员和教育
界人士建议在所有课室安装冷气设备,但亦有意见认为,冷气设备未必对学生的
健康有好处。政府估计,若在所有课室安装冷气设备,所需的工程费约为50亿元
,当中并不包括经常性开支和维修费。由于此举涉及钜额财政支出,再加上多项
有关教育的新措施和改善计划将会陆续实施,政府必须审慎评估各项改善计划的
优劣之处及其缓急次序,以便妥善分配资源。政府现时不会考虑在所有课室安装
冷气设备。教育署署长继而指出,根据消减噪音计划,当局会在受到65分贝以上
的交通噪音影响的学校的课室和特别室安装冷气设备。至于在2000年后落成的新
校舍。教育统筹局副局长指出,该等校舍的设计会备有足够的供电能力,可在有
需要时在所有课室安装冷气设备。
28. 张文光议员在提到一群伤残儿童的家长(香港肌健协会(筹委会))的来函(立法会
CB(2)125/98-99号文件)时询问,当局有否打算先为严重伤残儿童就读的特殊学校
安装冷气设备。他认为,对于一些必须依靠轮椅或特殊辅助设备始能活动的伤残
儿童而言,冷气设备属必须品,而非奢侈品。教育统筹局副局长和教育署署长均
同意委员的意见,认为应优先照顾那些有特殊需要的学生。
教育署署长表示,政府业已以急切和积极的态度,考虑该等学校的需要。
29.至于受交通噪音或重建工程影响的学校,教育署署长向委员保证,该署会按个别
情况考虑应否为其安装冷气设备,以减轻该等学校所受的严重环境滋扰。
30.主席多谢政府当局的代表出席会议。
V. 其他事项
(立法会CB(2)97/98-99号文件)
31.委员察悉,教育统筹委员会的部分月会与教育事务委员会的例会撞期。委员经
商讨后,同意把事务委员会的例会改于每月第三个星期一下午4时30分举行,惟须
待进一步通知。
下次会议讨论的事项
32. 委员商定在订于1998年9月21日举行的下次会议席上,讨论下列事项:
- 对教育署进行的检讨;
- 政府资助的高等教育课程在1998-99学年冻结学费的事宜;及
- 优质教育基金。
33. 会议于下午4时30分结束。
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9月7日
(有*者亦为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