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文件
融合教育政策及两年试验计划的结果
目的
这份资料文件旨在简述融合教育的政策和所需资源,以及简报有关为期两年的
先导计划的评估结果。
融入主流政策
2.自七十年代以来,教育政策是尽量协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融入主流学校
,好让他们能够与同龄儿童一起接受适当的教育。
为在主流学校就读的弱能学生提供的资源
3.在1998/99学年,除了先导计划內的49名学童外,共有1 184名弱能学童(包括
234名轻度弱智、641名弱听、91名弱视、152名身体弱能及66名自闭症学生)在
普通学校就读,并接受特殊教育的支援。各类支援服务的详细资料载于
附录一。
两年的融合教育先导计划
4.为制订长远的策略,教育署由1997年9月开始在七所小学及两所中学之內,推
行融合教育先导计划。
5.先导计划推动全校参与融合教育,建立兼融的校园文化。这计划鼓励校长策动
全体教职员,照顾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学校定期举行会议,集合校长/校长的
代表、普通教师、辅导教师、家长和学生,推行个别学习计划。先导计划著重辅
导教师及普通教师的协作、家庭与学校的合作、课程调适、修订教学策略、和评
估学生的方法,以及朋辈辅导等,以建立一个兼容的校园环境。教育署亦资助学
校购买辅助仪器,如帮助学生聆听的环回系统等。有关融合教育先导计划的推行
情况载于
附件二。
先导计划的评估
6.教育署委托香港教育学院检讨先导计划,学院已于1999年6月初提交评估期终
报告,以下是报告结果的撮要:
(一) |
学校推行融合教育的能力与校长的领导才能的相关性极高。
|
(二) |
过去两年內,几乎所有融合学生在学业及社交方面都有进展。
大部分弱能学生的家长对子女的进展表示满意。
|
(三) |
绝大部分家长均赞成弱能子女入读主流学校。
|
(四) |
大部分家长都认为与学校接触的次数足够,而所商讨的问题都
有良好进展。
|
(五) |
大部分教师对掌握教学技巧方面的信心增加,但仍然有不少教
师对于进行协作教学和照顾个别差异的能力,未有足够信心。
|
(六) |
能成功推行融合教育的学校拥有友善和积极的气氛。这些学校
的特质包括:有效的领导、良好的教师与家长的咨询机制、清
晰的融合教育政策、教职员对自己的角色清楚了解、教职员定
期举行会议、弹性课程编排、有效的全校参与和协作学习及教
学。
|
7. 基于上述的结果,评估报告就教师的事前准备工夫、发展校本融合教育计划
和家长参与作出一系列建议。当局会考虑这些建议,以制订融合教育的长远策
略。在长远策略未落实前,教育署继续以全校参与的方法推动融合教育。推行
融合教育的学校数目在1999 / 2000学年会增至20间,而在2000/01学年会增至
40间学校。
教育统筹局
一九九九年六月
附录一
为就读普通学校的弱能学生而设的支援服务
1. 为听觉受损学童提供的支援服务
听觉严重及极度受损的学生,如已掌握基本语言文和沟通能力,但对
适应普通学校课程仍有一定困难,可入读弱听班。弱听班的教师与学
生比例为1:10。学生在弱听班接受基本科目和语言及听觉的训练,而
接受术科训练和参加课外活动时,会与普通班的学生一起。
1.2 巡回辅导服务
一些中度至深度听觉受损的学生,若有足够的语言能力,可入读普通
班。教育署的督学(1名督学:100名学生)定时探访学校,与教师及
社会工作者商讨支援学生的方法。
1.3 听觉受损学童辅导教学服务
就读于普通学校的小学及初中学生,除可接受听觉受损学童巡回辅导
服务外,若他们的成绩稍逊(三科基本科目其中有两科不及格),便
会被安排在听觉受损儿童特殊学校接受辅导教学服务。小学辅导教学
服务的教师学生比例为1:20,而中学则为1:10。
1.4 专业支援
教育署的听觉学家亦会为学生,家长及教师提供专业辅导,范围包括
选配助听仪器和耳模,建议在课室、学位及公开考试等方面作出特别
安排等。
2. 为视觉受损学童而设的支援服务
视觉受损学童特别班设有特别设施,帮助学童学习,如:室內电视、
放大器及特别灯光照明。学童在弱视班內接受基本学科的训练,弱视
班的教师与学生比例为1:15。他们与普通班的学生一起接受术科训练
和参加课外活动。
2.2 失明学童融合计划
在普通学校就读的视觉受损学童,可获由特殊学校的巡回辅导教师的
支援服务,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为1:8。辅导教师向学校提供有关教学策
略的意见,并在有需要时预备辅导教材,如点字、书籍、笔记、测验
卷、考试卷和录音带等。他们每周或两周访校一次,辅导学生使用特
别器材。
2.3 中央点字制作中
心香港盲人辅导会辖下的中央点字制作中心,接受政府资助,提供有
关的点字服务。
2.4 辅导教学服务
一些就读普通学校的视觉受损学童,以小组形式,在中心接受三个主科
的辅导教学服务,辅导并兼顾学童的社交技巧。未能出席接受中心辅导
的学童,可获得巡回辅导教学服务。辅导教师会向学校提供有关教学策
略的意见。
3. 为身体弱能学童提供的辅导教学服务
身体弱能学童辅导教学服务对象,是就读于普通学校而有学习或适应困难的身
体弱能学童。服务形式有中心辅导及巡回辅导两种。中心辅导在特殊教育服务
中心以小组形式进行,辅导每星期一次,每次两个半小时。教师与学生比例为
1:23。
4. 为轻度弱智学童而设的支援服务4.1启导班
通常智力较佳的轻度弱智学童会在普通学校內就读。学童可入读启导班
接受主要科目的加强辅导服务。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为1:15。
4.2 辅导教学中心服务
就读普通学校而在学习上有困难的轻度弱智学童可在特殊教育服务中心
接受辅导教学服务。教师与学生比例为1:45。
5. 为自闭症而具普通智力学童的支援服务
有情绪行为问题的学童可在特殊教育服务中心接受课余或短暂的全日制
辅导服务。通常,学童只需接受辅导一段时间,情况改善后,便可终止
接受服务。教师与学生比例为1:8
附录二
融合教育先导计划
背景
在一九九六年五月,教育委员会特殊教育小组发表了有关特殊教育的报告书。
教育委员会考虑过在公开咨询期间收集到的意见后,认为有需要为融合教育制
订长远策略。因此,教育委员会建议在普通学校推行先导计划。
2.先导计划旨在探讨有效方法,协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融入普通学校。
3.先导计划由一九九七年九月开始,为期两年(即一九九七至九八及一九九八至
九九学年)。
学校及学生对象
4.计划的对象包括以下类别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
- 轻度弱智
- 弱听
- 弱视
- 身体弱能
- 智力一般的自闭学生
每间学校最多可取录八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而该等学生所属的弱能类别
不超过两种,以便学校管理。现时,参加先导计划的学校有七所小学及二所中
学,取录49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
向学校提供额外的资源及支援
5.学校可获提供下列资源及支援:
- 学校每取录五名参加上述计划的学生,可聘请一名曾接受特殊教育
训练的辅导教师(属文凭教师职级);
- 学校每取录八名参加计划的学生,可聘请一名教师助理;
- 各校获拨一笔为数50,000元的非经常津贴,用以支付为先导计画而
添置的家俬、用具、仪器、进行小型装修或改建工程及其他经教育
署署长批核的项目;而每取录一名参加计划的学生,便可每年获拨
1,000元的经常津贴,用作支付先导计划內的活动支出,例如朋辈互
助计画、教育营、家长助谈会、校本教师培训等。
- 教育心理学家及高级督学定期访校提供以学校为本的支援,并筹办
工作坊,让学校人员交流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