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一日会议
参考资料
资料文件
优质教育基金
目的
这份文件向各位议员简介优质教育基金(基金)工作的进展情况。
背景
成立优质教育基金
2.政府根据《教育统筹委员会(教统会)第七号报告书》的建议,拨款50亿元,于一九
九八年一月二日正式成立优质教育基金,资助各项有助推动香港优质教育的计划。
基金的主要资助目标,是基础教育范围內(即幼稚园、小学、中学及特殊教育)的非牟
利创新计划,包括提高学校教学及学生学习质素的计划、推广均衡教育的计划、校
本管理计划、教育研究和奖励表现出色的学校及教师的计划,以及《教统会第七号
报告书》指明的其他计划。
3.所有学校、教育团体及教育专业人士均可申请。其他非牟利组织、公共机构及个
别人士,亦可以申请。
优质教育基金督导委员会
4.优质教育基金督导委员会(督导委员会)是教统会属下的组织,负责就基金的运作政
策和程序提供意见。督导委员会有一个全职秘书处,由一名首长级薪级第2点的人员
任主管。督导委员会由一位教统会成员出任主席,其他成员包括八位代表学界、专
业人士及商界的非官方成员,以及两位政府人员。督导委员会负责研究每项计划应
否拨款,再经教统会向政府作出建议(督导委员会现任成员名单及职权范围载于附件
一)。
审核程序
5.督导委员会由基金秘书处给予支援,负责审核所有申请。如有需要,督导委员会
在评审申请时,会征求外界顾问的意见。秘书处和督导委员会跟申请人保持联系,
并在有需要时,邀请申请人出席督导委员会的会议,介绍申请拨款的计划。申请人
可索阅有关其申请的所有文件,包括评审结果及决定。
6.如督导委员会成员与申请人所属组织有联系,或即申请人本人,或是申请计划的
其中一名成员,该名督导委员会成员必须申明利益,以及不能参与有关其申请的讨
论。
审核准则
7.由基金资助的计划,须符合下列条件:
- 属于基金的资助范围,并能达致推广优质学校教育的目标;
- 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则,即开支与预期成果大致相称;
- 除在推行期內,计划不会对基金造成经常性的财政负担;
- 如证实确具成效,可以在其他学校广泛推行;
- 构思新颖独到,至少在有关学校从未推行;
- 有助提升教师质素,即教师可以透过参与有关计划提高专业水平;
- 主要在香港进行。
优质教育基金投资委员会
8.优质教育基金投资委员会和督导委员会分工合作,负责制定基金的投资政策和监
察基金运作。投资委员会的成员名单载于附件二。
优质教育基金接受首轮拨款申请
9.优质教育基金在一九九八年三月五日正式成立,邀请各界申请拨款。申请的截止
日期是一九九八年四月三十日。基金秘书处共收到2 367份申请,要求拨款总额达
22亿6,000万元。按目标界别、计划性质及申请人所属组别划分的细目如下:
目标界别 | 申请数目 (申请拨款额 (百万元))
| 计划性质
| 申请数目 (申请拨款额 (百万元))
| 申请人所 属组别
| 申请数目 (申请拨款额 (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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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 | 133(78)
| 教与学 的质素
| 839(1262)
| 学前
| 98(28)
|
小学 | 489(375) | 均衡教育
| 1 032(396) | 小学 | 440(176)
|
中学 | 1 535(1072) | 校本管理
| 429(427) | 中学 | 1 356(585)
|
特殊学校 | 82(40) | 教育研究
| 67(175) | 特殊学校 | 71(29)
|
跨界别 | 128(695) |
|
| 其他 | 402(1 442)
|
总计 | 2 367(2 260) | 总计 | 2 367(2 260) | 总计 | 2 367(2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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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除了有18份申请须向申请人索取更多资料或与他们再进行讨论外,督导委员会已
完成审核其他所有申请。优质教育基金托管人接纳督导委员会的建议,批准拨款3
亿3,300万元予510项值得推行的计划,用以改善学校教育的质素。按目标界别、计
划性质及申请人所属组别划分的细目如下:
目标界别 | 申请数目 (申请拨款额 (百万元))
| 计划性质
| 申请数目 (申请拨款额 (百万元))
| 申请人所 属组别
| 申请数目 (申请拨款额 (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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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 | 67(9)
| 教与学 的质素
| 170(213)
| 学前
| 57(4)
|
小学 | 141(39) | 均衡教育
| 266(54) | 小学 | 131(22)
|
中学 | 250(113) | 校本管理
| 60(33) | 中学 | 219(68)
|
特殊学校 | 27(9) | 教育研究
| 14(33) | 特殊学校 | 26(8)
|
跨界别 | 25(163) |
|
|
其他 | 77(231)
|
总计 | 510(333) | 总计 | 510(333) | 总计 | 51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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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申请人获批准拨款后,须与基金托管人(教育署署长法团)签订一份载列各项拨款
条件的协议书。督导委员会将监察受资助计划的进展情况。为方便监察及评估计划
的进展,受助人须不时按要求提交帐目报表、活动计划表及进度报告。计划完成后
,受助人须就有关项目向基金督导委员会提交一份总结报告。
12.基金的最新资料均载在互联网上(网址:http://www.info.gov.hk/qef/),该网页亦载有
获拨款计划的统计资料。同时,市民可随时以书面或致电基金电话热线查询。
杰出教师及学校奖励计划
13.由于《教统会第七号报告书》建议透过优质教育基金奖励有杰出表现的教师和学
校,督导委员会成立了专责小组,筹办杰出教师及学校奖励计划。专责小组已分别
拟定了杰出教师奖和杰出学校奖的提名与评选程序和甄选准则,并于一九九八年七
月二日发出咨询文件,阐释有关这两个奖励计划的建议,并征询学校的意见,咨询
期至一九九八年九月三十日止。专责小组曾与教育界举行多次咨询会议,互相交流
意见,搜集所得的意见都会获审慎考虑。预期计划可在年底前定案和接受提名,以
期在一九九九年年底前颁发奖项。
下阶段的工作
14.督导委员会现正构思策略,以便妥善监察所有获资助计划的进度,并向学校和市
民推广及公布各项计划的成果。督导委员会现正研究的方案之一,是在明年首季举
行大型的基金计划展览。为了让督导委员会能够妥善履行监察和推广工作,我们会
考虑增加督导委员会的人数,在各有关界别增选更多人士出任成员,同时也会增加
秘书处的人手。上述宣传推广活动会令基金的开支略为增加。
15.我们正检讨接受首轮申请的经验,找出有需要改善的地方,例如审核程序、接受
申请的时间、评审准则、行政安排、技术支援和与申请人的沟通等。检讨报告将提
交教统会审议。视乎检讨的结果,我们打算在今年十月接受第二轮申请。
教育统筹局
一九九八年九月
附件一
优质教育基金督导委员会
(委员名单)
主席 | 顾尔言先生
|
非官方委员 | 朱邓丽娟女士
蔡张杭仙女士
冯文正先生
叶祖贤先生
廖碧欣女士
曾祥先生
曹启乐先生
叶赐添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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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委员 | 杨立门先生 - 教育统筹局副局长(二)
教育署署长代表
|
秘书 | 石灿辉先生 - 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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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优质教育基金投资委员会
成员名单
主席
教育统筹局局长
(王永平先生)
委员
教育署署长
(余黎青萍女士)
库务署署长
(狄乐能先生)
秘书
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
(石灿辉先生)
优质教育基金督导委员会
职权范围
-
就优质教育基金(基金)的管理和运用,经由教育统筹委员会(教统会)向政府提
出建议,特别是有关 ─
- 邀请各界申请拨款的程序及评审申请的指引;
- 基金的分配准则和细节;及
- 监管及运用基金的政策,包括支付款项的常行程序。
-
监管基金的运作,包括 ─
- 审核拨款申请,并就应否批准申请向基金托管人提出建议;
- 监管优质教育基金秘书处的运作;及
- 检讨受基金资助的计划的成效。
-
就下列事宜向教统会提供意见 ─
- 利用优质教育基金全面提高学校教育质素的整体策略;
- 推介受基金资助的计划的良好做法和经验;及
- 教统会为推广优质教育而进行的研究或创新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