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文件

教育署检讨

目的

政府在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日发表了有关《教育署检讨》的咨询文件和顾问报告全
文(见附件),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公众咨询,本文件旨在简介直到九月中为止,公众
人士对这次检讨提出的主要意见。

背景

2.行政长官在一九九七年的《施政报告》中,采纳了教育统筹委员会《第七号报告
书》的建议,公布会检讨教育署(教署)的组织和管理架构,以便推行各项提高教育
质素的新措施。

3.教育统筹局(教统局)在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委聘顾问公司进行有关检讨。顾问在一九
九八年五月提交最后报告。我们随即拟备咨询文件,胪列了主要的建议和政府的初
步回应,在七月二十日公开发表,征询公众意见。

4.由七月二十日咨询期开始到现在为止,我们共发出逾27 000份咨询文件,2 300份
顾问报告全文。报章亦刊载了25篇有关这个议题的社论和文章,而我们亦接获约20
份来自不同团体和人士的意见书。在咨询文件发表后,我们也先后出席了超过20个
座谈会和简报会,听取教育团体、新闻界、教署人员和主要咨询组织,包括教育统
筹委员会和教育委员会的意见。

公众意见

(甲) 一般意见

5.公众人士普遍认为这次检讨切合时宜,在确立「校本管理」的前题下,有助提高
教署推行新措施的效率,促进优质教育的长远发展。顾问提出的改革方向,社会人
士大致认同。不少人更指出,改革需尽快实行,并需有专责队伍策划和带领改革。
政府中央部门、学校和咨询组织等亦须作出相应配合,令改革事半功倍。

(乙) 就个别建议提出的意见

(一) 把教署重组为以客为本的科别

6.公众一般同意这项建议会改善教署与学校和社会人士的联系,有助建立服务文化
。部份教署人员对日后各科别在归并职能和工作分配方面的安排表示关注。

(二) 重组分区办事处

7.教育界大致认同精简分区办事处的职能,以标志教署与学校建立新的伙伴关系,
不再是从前巨细无遗的统管方式。但对于把分区办事处重组为区域办事处后的确实
数目则有不同意见。有教育界人士表示,区域办事处数目太少,对学校和家长索取
资料方面可能会造成不便。

(三) 简化职系架构

8.公众和教署人员普遍支持简化现行职系架构,方便不同职系的人员,包括学校和
署內人员互调,促进专业发展,以应付新的需求。有部份员工提出在制定重组职系
的具体建议时,需审慎考虑有关职系的专业需求及员工的晋升机会。

(四) 开放专业职位

9.社会人士和教署人员大致同意如果署內沒有适当的人选,应开放专业职位让外间
人士申请,以提高教署在专业方面的公信力。有些员工表示,除了公开招聘外,部
门亦应加强员工培训,以帮助员工应付转变的需要。

(五) 重组视学单位

10.教育界大部分赞成在教署主流部门以外,另设视学单位,直接向教署署长负责
,集中推行现时由不同科别负责的视学和辅导工作。公众人士亦赞成视学队伍应
有更多具教学和管理经验的校长和老师。部份督学更表示应提高入职要求,以吸
纳较具经验的前线教育工作者。

(六) 增加课程发展处的专业自主权

11.公众一般同意课程发展处应脫离教署主流部门,并应遂步增加合约职位的比例
,以促进专业发展。

(七) 官立学校的安排

12.大部份意见支持咨询文件的建议,让官立学校与资助学校看齐,在财政和人事
方面享有更大弹性。公众人士一般接受在现阶段并无充分理由把官立学校脫离政
府架构,当中涉及的问题相当复杂,费用也很庞大。

(八) 校长质素

13.公众人士同意校长的质素对发展优质教育十分重要。但对于顾问建议教署在选
任校长方面应有更多参予,以及应设立基金,鼓励不称职的校长提早退休或离职
,一般意见认为应考虑其他更有效的做法,例如要求学校订立适当考绩机制,评
核校长的工作表现;加强培训,以确保校长质素;以及由教署订定遴选准则,由
校董会自行选任校长等。长远来说,有团体指出应清楚厘定学校体系內各有关人
士,包括办学团体、校董会、校监和校长的职责,以加强学校的问责。

(九) 非核心职能

14.社会人士和教育界大致支持现时教署执行的一些非核心职能,例如非本地高等
教育和专业课程的注册、非正规的成人教育及专上教育,在适当时候可交由其他
合适的机构负责。

(十) 基金管理

15.公众一般同意顾问的建议,日后改革顺利推行后,可考虑把管理优质教育基金和
语文基金两项行政职能拨归教署。

未来路向

16.我们会在咨询期內继续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政府会根据收到的意见,决定采纳那
些建议。教署将会成立专责小组,制定详细的建议计划及推行时间表,教统局亦会
设立适当的组织架构,监察工作的进展。



教育统筹局
一九九八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