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文件
新来港儿童的教育
目的
本文件载述为內地新来港定居儿童(新来港儿童)提供的教育及相关的支援服
务。
背景
2.自一九九五年起,教育署即有专为新来港儿童提供的教育及支援服务,以协助
他们尽快融入本港的教育体系。这些服务包括协助新来港儿童入学;开办适应课
程,英语延续课程,及短期全日制预修课程,以帮助这些儿童适应本港学校生活
;向学校发放定额津贴,为新来港儿童提供校本支援。此外,教育署亦提供教学
资源,例如课程指引,英语自学教材套,认识繁体字的电脑辅助学习光碟,及评
估新来港儿童学业水平的语文及数学测验等。这些服务的摘要列于
附件。
3.政府依据一九九七年七月时的估计,约有66 000名在內地出生,年龄在20岁以
下,而且根据基本法第二十四(三)条拥有香港居留权的儿童(合资格儿童)。教育
署在假设这些合资格儿童会在两年內申请来港的情况下采取了以下的步骤,确保
他们能够获得足够的教育服务:
- 成立中央统筹小组,监察学位供应及各项支援服务;
- 尽量利用现有班级的空额;有需要时,再在现有学校及新建学校加
开班级;
- 加建新学校以应付额外学位的需求;
- 在教育署各分区办事处增设入学安排小组,以加强协助入学的服务
;
- 与各师资培训机构磋商有关更多在职及职前教师培训学额的要求;
及
- 预留更多资源,以备增加开办适应课程及英语延续课程,提供校本
支援服务和学生资助等。
15岁以上新来港儿童的教育
4.15岁以上的新来港定居青少年,若已达到相若于本港修毕中三的程度,可直
接向学校申请入读中四。分区教育主任会为这些青少年提供资料及协助他们入
学。他们亦可报读职业训练局各工业学院开办的技工课程。由一九九六年九月
起,各项成人教育课程的入学年龄已由18岁降至15岁,让新来港青少年多一条
接受教育的途径。
5.香港考试局已公布由一九九八年度香港中学会考开始,新来港儿童如在会考
年份的一月一日未满19岁,但拥有內地高中二年级或以上的学历,亦可以自修
生名义报考。(年满19岁的新来港儿童一向可以用自修生名义报考香港中学会
考。)
现时情况
6.在66 000名合资格儿童当中,约有46 000名已经来港。我们已预留资源为合
资格的儿童(包括20 000名尚未来港的儿童)提供所需的教育服务。
兴建新校
7.为了应付66 000名合资格儿童对学额的需求,教育署已计划动用26亿元,兴
建32所学校(13所小学和19所中学)。至目前为止,已有7所小学落成启用;
而其余的学校亦会在未来数年內落成,详情如下:
学校落成 启用的年 份
| 1997/98 | 1998/99
| 1999/2000 | 2000/01
| 2001/02 | 总计
|
年级 | | | | | |
|
小学 | 5 | 2 | -
| 3 | 3 | 13
|
中学 | - | - | 9
| 9 | 1 | 19
|
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支援服务的开支
8.教育署已在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财政年度预留九千七百万元,用以提供服务,
协助新来港儿童融入本港的教育制度。拨款的分配如下:
| 百万元
|
适应/英语延续课程 | 28
|
校本支援计划 | 45
|
短期全日制预修课程 | 9
|
安排入学服务 | 3
|
提供学生资助 | 12
|
总计 | 97
|
终审法院裁决的影响
9.政府现进行评估终审法院在本年一月二十九日就有关居留权证明书计划的裁决
,对各项服务的影响。政府统计处于本年三月至五月期间进行戶口调查,以估计
因终审法院的裁决而拥有或将拥有居港权人士的数目,预计在七月底会有调查结
果;届时政府可以掌握可靠的数据,全面评估这项裁决对各项服务(包括教育服
务)需求的影响。
10.在未有调查结果之前,现先行提供下列资料,让委员对为新来港儿童提供教
育服务所需资源有一些概念:-
(A) | 建立一所新校所需的非经常费用
| |
|
| 项目 | 所需费用(百万元)
|
---|
|
- 兴建一所有30个课室的
标准设计公营学校校舍的 平均费用
| 中学 小学 | 108 91
|
| | 中学 小学 | 14 18注三 |
(B) | 提供教育服务的费用
| |
|
| | | (元)
|
| | 中学 小学 | 27,212 18,409
|
| | 中学 小学 | 3,330 2,000
|
| | | 1,067
|
| | | 1,067
|
| | | 4,598
|
| | | 357
|
教育署
一九九九年三月
內地新来港儿童的
教育及支援服务摘要
学额供应
教育署(教署)一直密切监察因新来港儿童人数增加而出现的学额需求,以便在适
当时候提供更多学额。现时计划在一九九七/九八至二零零一/零二年间落成的学
校有32所(包括13所小学和19所中学)。
入学安排
2.分区教育主任会应新来港儿童的要求,协助他们入学。由一九九六年四月开始
,新来港儿童的家长可在罗湖出入境管制站、各区民政事务处和教署分区办事处
索取资料单张,并填交夹附的回邮便条,要求教署为其子女提供教育方面的协助
。教署于一九九六年二月设立中央安排入学小组,处理分区办事处转介的较复杂
个案。一般而言,新来港儿童可在提出要求后21个工作天內获安排入学。
3.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学年內,教署分区办事处曾安排约14 600名新来港儿童入读
公营学校。至于一九九八至九九学年,截至一九九九年一月为止,已有约9 800
名这些儿童获安排入学。
帮助新来港儿童适应本港学校生活
校本支援计划
4.教署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学年开始推行校本支援计划。 在该计划下,各公营学
校会按照该校所取录的新来港儿童人数,获得整笔津贴。 每名小学生的津贴额
为2,000元,中学生则为3,330元。学校可运用这笔津贴,为新来港儿童提供校
本支援服务,例如开设辅导班、举办课外活动、制作及添置特定教材。
5.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及一九九八至九九财政年度內,该计划惠及的新来港儿童
人数如下:
| 新来港儿童人数
|
一九九七 至 九八年度 | 12 301
|
一九九八 至 九九年度(预计) | 15 000
|
短期全日制预修课程
6.教署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学年开始,在地点适中且有空置课室的五所小学及两所
中学,以试验形式,举办短期全日制预修课程。这个课程的目的是帮助新来港儿
童适应本港的学校环境从而协助他们在正规学校的学习环境內学习。在一九九八
至九九学年,再有28所小学和3所中学开办这类预修课程。
适应/英语延续课程
7.由一九九五年四月开始,6至15岁的新来港儿童可参加由非政府机构举办、为
期60小时的适应课程。 课程涵盖社会适应和教育两方面,包括中、英语文学习
及功课辅导。此外,在同年十月开始,非政府机构亦为9至15岁、已完成适应课
程的新来港儿童提供60小时的英语延续课程。这两项课程均由教署资助举办。
8.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及一九九八至九九财政年度內,修读这两项课程的人数如下
:
| 一九九七 至 九八年度 | 一九九八 至 九九年度
|
| | (预计)
|
适应课程 | 10 750 | 14 000
|
英语延续课程 | 7 000 | 8 000
|
为教师及学校提供的支援
课程指引
9.教署于一九九六年向全港学校发出中、英、数三科课程指引,供教导新来港儿
童的教师参考。
英语自学教材套
10.为协助新来港儿童学习英语,教署于一九九七年五月将一套小一至小三程度
的英语自学教材套,派发给全港小学及开办适应课程和英语延续课程的非政府
机构。
新来港儿童的语文及数学测试
11.教署已编制一套中文、英文及数学测试,协助学校评估新来港儿童的学业水
平,以取录他们入读小二至中四班级。 小学程度的测试于一九九七年六月派发
给各小学;至于中一至中三程度的测试及中四程度的测试,则分别于一九九七
年十月及一九九八年一月派发给各中学。
「从简入繁」学习软件
12.教署编制了「从简入繁」电脑辅助学习光碟并于一九九八年一月派发给各学
校,以协助新来港儿童学习繁体字。
宣传
13.教署一直透过报章宣传,以及在电台以广东话及普通话广播有关为新来港儿
童提供的教育服务,并不时发出通告,向学校介绍这些教育服务。自一九九七
年五月开始,教署亦在电视播映有关的宣传短片。
教育署
一九九九年三月
注二--以平均每间中学有53名教师和每间小学有45名教师为计算基础。
注三--一名小学教师的平均培训费用较一名中学教师为高,原因是根据过往趋势,大部分小学
学位教师修读为期四年的教育学位课程,而大部分中学学位教师则修读为期一年的教育文凭
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