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经济事务委员会

上水屠房启用的过渡安排


引言

本文件旨在向议员介绍上水屠房启用前后的过渡安排,包括有关的逐步投入运
作计划和逐步关闭屠房计划及应变计划。

背景

2.在一九九五年七月及一九九六年七月,当时的立法局财务委员会通过拨款共
19.25亿元(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进行上水屠房计划,以取代坚尼地城屠场、长
沙湾屠场及元朗屠房。

3.上水屠房的建筑工程于一九九七年二月展开,据建筑署最近估计,工程将于
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完成。倘工程如期完成,把移交和搬迁的时间
计算在內,上水屠房预计于一九九九年八月底投入运作。

4.上水屠房的管理及营运,将由私人营办商根据一份与政府订立的服务合约,负
责执行。该服务合约已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由区域市政总署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批
予五丰行。合约为期四年,并给予五丰行在续期上有优先考虑,在双方同意下可
续期两次(每次为期三年)。

上水屠房启用前的过渡安排

建筑署的筹备工作


5.作为兴建上水屠房的工程机构及拨款的管制人员,建筑署负责监管承建商中
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施工情况。建筑署表示,工程的进度令人满意。截至一九
九九年一月二十一日,建筑工程已完成78%。

6.为确保上水屠房可以顺利投入运作及有关设施运作畅顺,实有必要详细测试
屠房的设备和装置。承建商须根据建筑合约所载的规定,就各项楼宇设施、机
电设备及环境工程装置进行测试,达到建筑署满意的标准。承建商亦会就各项
楼宇设施、机电设备及环境工程装置的所有转动部分进行实地测试及模拟性能
试验。上述测试将在一九九九年四月展开,并继续进行直至上水屠房计划在一
九九九年八月投入运作为止。

7.在测试计划进行后期,承建商将会按建筑署所指定的标准分批屠宰足够数量的
牲口,以证明所有系统及设备均运作畅顺,并合乎建筑合约所列的规定。这些产
品测试会按照一般的卫生规定进行。卫生督察会检查已屠宰的牲口,确保它们合
乎卫生标准。

8.除测试有关设备外,在上水屠房投入运作前两个月,承建商会为五丰行属下190
名员工举办为期一个月的训练课程,內容包括课堂授课及实务训练。五丰行的员工
完成训练课程后,应可正确操作屠房各项设备。区域市政总署的督察和其他部门,
例如机电工程署和渔农处的员工亦会被邀请出席训练课程,使他们能全面地理解屠
房的安全程序,运作程序及维修保养程序。

五丰行的筹备工作

9.五丰行与区域市政总署签定的服务合约订明五丰行就上水屠房投入运作事宜所
须负责的筹备工作。区域市政总署正密切监察五丰行各方面的筹备工作是否安排
就绪,倘五丰行在筹备工作上发觉任何问题,区署会与各有关方面联络,寻求解
决方法。迄今,五丰行的工作进展令人满意。

九广铁路公司的筹备工作

10.九广铁路公司负责设计和兴建上水屠房內的火车路轨,以便将牲口运往上水屠
房。火车路轨的建筑工程现已完成。九广铁路公司会联同建筑署测试路轨的运作
情况,而五丰行及渔农处亦会参与其事。这些测试计划在上水屠房投入运作前一
个月完成。

统筹及监察工作

11.为使上水屠房可以顺利投入运作,当局成立了跨部门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及
监察有关工作。工作小组由区域市政总署署长担任主席,成员包括各有关方面
的高层管理人员。具体而言,工作小组的工作范围包括 -

  1. 监察及覆检上水屠房建筑工程的进度﹔

  2. 监察关闭现有坚尼地城屠场、长沙湾屠场及元朗屠房的工作﹔

  3. 找出及解决与上水屠房投入运作及未来运作有关的问题﹔

  4. 监察各有关方面就上水屠房投入运作所进行的筹备工作﹔及

  5. 覆检各项与上水屠房投入运作有关的工作计划的进度,以及确保在
    上水屠房投入运作期间屠房设施倘发生故障时,能作出所需的应变
    安排。

工作小组会承担整体责任,确保各有关方面均准备就绪,使上水屠房得以顺利投
入运作。

上水屠房启用后的过渡安排

上水屠房逐步投入运作计划


12.上水屠房的投入运作计划分四期进行,预计每期最少会维持42日,但亦可超
过42日。举例来说,如上水屠房须全面停止运作以进行补救工程,则最多可额
外延长90日。根据建筑署的最新估计,上水屠房第I期投入运作计划预期于一九
九九年八月二十二日展开,不过,实际日期仍须视乎上水屠房的工程进度而定。

13.逐步投入运作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容许新屠房在一段期间內逐步增加屠宰量
,以便在屠宰量、污水处理、减轻环境污染、楼宇设施、电子和电脑系统,以及
其他机电系统方面,均能按其最高设计负荷量,并以符合有关当局要求的方式进
行测试运作,以达到设计目的及工作要求。当逐步投入运作计划圆满结束后,上
水屠房便可全面正常运作,应付屠宰需求。

风险评估

14.建筑署表示,上水屠房能否运作畅顺,主要视乎两台独立的污水处理设施的
运作情况而定。该两台设施是按照环保标准设计的,每台可处理屠宰2 500头猪
及200头牛所产生的污水。

15.两台污水处理设施的运作原理,是利用细菌及其他微生物处理污水,使其符
合环境保护署和渠务署所要求的标准,然后把经过处理的污水由上水屠房排放到
石湖墟污水处理厂。该两台设施能否有效地运作,须视乎设施內的细菌及微生物
的活动情况而定。在第I期计划,工程人员会从其他污水处理厂抽取微生物,然后
放进第一台污水处理设施內培植。并需逐步增加污水量,以便巩固生物处理污水
的程序,以应付上水屠房全面运作后的需要。由于设施內的微生物需要适应不同
污水的特性,因此,在这段期间,第一台设施內的微生物,表现可能极不稳定。
所以,污水处理工作可能需要较原定为长的时间,才能达到规定标准。

16.根据专业人士的评估,在第I期计划推行期间,污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及上水屠
房所排放的污水未能达到规定标准的风险最高。倘在第I期首28日內,上水屠房每
日屠宰的猪只超过1 300头,则估计出现上述情况的风险超逾50%。倘猪只的每日
屠宰量在首28日內保持在1 300头的水平,而在随后的14日(即第29至42日)增加至
1 800头,则上述风险便可减少至10%左右。预计上水屠房全面停止运作的风险很
低(1%至2%)。

17.当第I期计划顺利完成后,预计风险水平会大幅降低。建筑署估计,在第II及
第III期计划推行期间,屠房所排放的污水未能达到规定标准的风险分别为5%及
2%,在这两段期间,上水屠房全面停止运作的风险低于1%。但应注意的是如
果屠房全面停止运作,视乎故障的原因,程序可能要由第I期重新开始。第IV期
主要涉及改良运作系统的工作,因此,预计在这段期间的风险极微。

逐步关闭屠房计划

18.为配合分四期进行的上水屠房投入运作计划及考虑到上述风险评估,政府当
局已制订一套逐步关闭坚尼地城屠场、长沙湾屠场及元朗屠房的计划,以确保
在上水屠房投入运作期间鲜肉供应稳定。逐步关闭屠房的计划如下﹕

期数关闭的屠房
I坚尼地城屠场
II长沙湾屠场
III元朗屠房
IV关闭屠房计划完成,建筑署将仔细调整及修订上水
屠房污水处理的运作程序

19.当局认为应首先关闭坚尼地城屠场。原因是在第I期计划推行期间,五丰行需
要坚尼地城那些富有经验和曾受训练的员工来管理上水屠房、操作机械设施(包
括污水处理设施)及进行屠宰。如要五丰行同时管理及营运上水屠房及坚尼地城
屠场,在运作方面会有困难。此外,万一上水屠房在第I期发生故障,长沙湾屠
场(最高屠宰量为2 500头猪及200头牛)可以承接上水屠房的部份屠宰工作,有助
确保新鲜肉类供应不受影响。考虑到临时市政局希望尽早关闭长沙湾屠场,该屠
场将会在第II期投入运作计划关闭。元朗屠房将会是最后关闭的屠房。

应变计划

20.鉴于在首三期计划推行期间上水屠房污水处理发生故障的风险,当局认为应
保留坚尼地城屠场,作为后备屠房,以尽量减低因出现故障而影响新鲜肉类供
应的可能性。当局已与五丰行达成协议,由五丰行保留一支员工队伍,在坚尼
地城屠场把设施维持在可供使用的状态,以便一旦有需要时,坚尼地城屠场可
重新投入运作。鉴于上文第16及17段所述的风险评估,在上水屠房首三期投入
运作计划推行期间,当局会保留坚尼地城屠场作为后备设施。有关应变计划如
下﹕

期数后备设施
I坚尼地城屠场及长沙湾屠场(后者需承接比平时运作
多出的额外屠宰量)
II坚尼地城屠场
III坚尼地城屠场
IV屠房关闭计划完成,无需保留后备设施

21.有关在上水屠房第I期、第II期及第III期投入运作计划推行期间关闭现有屠房
计划及应变计划的详情,载于附件

长沙湾屠场所担当的角色

22.在上水屠房第I期投入运作计划推行期间,以及在尽量减低对鲜肉供应造成影
响的应变计划中,长沙湾屠场担当非常重要的角色。

23.在第I期计划,坚尼地城屠场(每日屠宰量为1 800头猪及50头牛)将会关闭。不
过,由于上水屠房在第I期计划首28日只能每日处理1 300头猪及50头牛,故其余
500头猪的屠宰工作将会转交长沙湾屠场处理。(该屠场平时的屠宰量为每日约1400
头猪及90头牛)。倘上水屠房在首28日运作良好,则由第29日开始,该500头猪的
屠宰工作会拨归上水屠房处理。

24.应变计划方面,在第Ⅰ期投入运作计划推行期间,长沙湾屠场须作好准备,随
时接到通知承接额外的屠宰工作。在此期间,万一上水屠房的设施出现故障,坚
尼地城屠场将会重新启动一条屠宰线,每天屠宰1 200头猪和50头牛,而另外600
头猪会交由长沙湾屠场处理。

25.长沙湾屠场在第Ⅰ期投入运作计划展开后首28日內,需额外屠宰500头猪,
以及在应变计划下需额外处理600头猪。市政总署已拟订有关的详细安排,并与
五丰行进行商讨。五丰行已确认,对于市政总署拟在每天日间屠宰时段增加猪只
屠宰量的安排,有关肉商认为可以接受。


经济局
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上水屠房投入运作期间
关闭现有屠房计划及应变计划

现有屠房的每日屠宰量如下﹕

屠房每日屠宰量(猪)每日屠宰量(牛)
(头)(%) (头) (%)
坚尼地城屠场1 80027 5026
长沙湾屠场1 40021 9048
元朗屠房1 3002050 26
荃湾屠房2 10032 00
合计(注)6 600100190100


(注﹕长洲屠房的每日屠宰量甚少,故未有在上表载录)

第I期

关闭现有屠房计划

  • 上水屠房预定屠宰量﹕1 300至2 500头猪及150至250头牛

  • 关闭坚尼地城屠场(每日屠宰量为1 800头猪及50头牛)

  • 第I期首28日

    - 有1 300头猪及50头牛在上水屠房屠宰﹔以及

    - 余下500头猪往长沙湾屠场屠宰。

  • 第I期第29至42日

    -有1 800头猪及50头牛在上水屠房屠宰。因此无须把500头猪转往长
    沙湾屠场屠宰。

  • 上述安排已顾及建筑署的评估结果,即在第I期投产计划首28日,上
    水屠房的每日屠宰量应维持在1 300头猪和50头牛的水平。

应变计划

  • 如出现最坏的情况,即上水屠房完全停止运作,则坚尼地城屠场可
    以重开,每日屠宰1 200头猪和50头牛。

  • 长沙湾屠场目前尚有余力,可承接额外600头猪的屠宰工作。

第II期

关闭现有屠房计划

  • 上水屠房预定屠宰量﹕3 000至4 500头猪及400头牛

  • 关闭长沙湾屠场(每日屠宰量为1 400头猪及90头牛)

  • 1 400头猪及90头牛全部由长沙湾屠场转往上水屠房屠宰。

应变计划

  • 虽然出现问题的风险甚低,但当局仍会保留坚尼地城屠场作为后备设
    施,以应付上水屠房在运作上可能出现的问题或其他未能预计的事故

第III期

关闭现有屠房计划

  • 上水屠房预定屠宰量﹕5 000头猪及400头牛。在第III期计划推行期
    间,建筑署将会测试上水屠房是否有能力屠宰6 000头猪(以应付节
    日期间较高的屠宰需求)。

  • 关闭元朗屠房(每日屠宰量为1 300头猪及50头牛)

    1 300头猪及50头牛全部交由上水屠房屠宰。

  • 由坚尼地城屠场、长沙湾屠场及元朗屠房转来的猪只共有4 500头
    ,可全部交由上水屠房屠宰,因为在第III期计划展开后,上水屠
    房应可屠宰大约5 000头猪。

应变计划

  • 虽然出现问题的风险甚低,但当局仍会保留坚尼地城屠场作为后备设
    施,以应付上水屠房在运作上可能出现的问题或未能预计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