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1)1012/98-99(03)

讨论文件

立法会经济事务委员会

就三份新机场调查报告所提建议进行的跟进工作

引言

立法会內务委员会在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六日议决,各有关事务委员会将与政府当局跟进三份新机场调查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因此,经济事务委员会将在其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的会议上,讨论那些属经济局工作范畴的建议。

已采取的跟进行动

2. 政府当局及机场管理局(机管局)自一九九九年二月三日的动议辩论以来已采取跟进行动,有关这些行动的进度报告现正送交立法会秘书处,由该处分发给各议员参阅。该份进度报告已夹附于本文件的附录內。

3. 在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的经济事务委员会会议上,经济局、民航处及机管局的代表将就属于本身工作范畴的事务回答委员的提问。

经济局
一九九九年三月


附件

指引草稿各项要点简介

  • 挑选最合适的机构承办工程

    --无论是挑选政府部门、法定团体、私人企业或以其他合约形式委
    托机构承办大型工程项目,都应事先作出详细的比较以及评估。

  • 清楚划分权责

    --选出机构承办工程后,政府与承办机构之间的权责便应清楚划分
    ,并予公布。此外,亦应制订清晰明确的程序,来监管工程的进展
    情况。

  • 管理工作应力求完善

    --工程必须由法定承办机构的董事局妥为管理,董事局主席及成员应
    熟悉工程各方面的主要工作;或除了有赖工程管理小组提供意见外,
    董事局也应可随时向外界专家征询独立意见。

  • 工程项目集中管理

    --工程规模如十分庞大复杂,便应设立工程管理处,作为中央监管机
    制。至于在政府內部还是法定团体设立,则应视乎情况而定。工程管
    理处必须拥有足够权力,可以监管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范围、施工时
    间及工程的财政预算。此外,亦应设立高层的督导委员会,负责监管
    工程的进展情况,以及与承办机构的董事局保持接触。当然,该委员
    会的角色必须清楚界定,以及有关法定团体及/或承办机构必须明白落
    实工程是它们的责任。

  • 制衡措施

    --工程管理处应独立于承办机构,直接隶属督导委员会,负责整项工程
    的监管工作,以发挥制衡作用。同时,又应在外判某些工程以及让最终
    负责操作有关设施的公司早日参与其事等方面订定指引。此外,该工程
    管理处会强调有需要查核工程是否已准备就绪,包括查核员工是否已有
    足够训练,以及设施是否已全面测试。如有需要,更会委聘独立的专才
    审核。

  • 透明度及协调

    --在整个工程管理阶段,各参建工程的机构应互相交換一切与参建工程
    有关的资料,例如交換报告及参考资料,以便能有效监管工程进展。

  • 工程进度计划管理

    --承办机构必须向工程管理处提交全面的总纲计划、目标以及各重要施
    工阶段的资料。这些资料必须纳入施工基线计划书內,而计划书则会定
    期更新,加入最新的工程进度资料,以方便监管。承办机构亦应确定以
    及汇报重要的项目,然后跟进。

  • 工程由建筑期转入运作期时的管理安排

    --应设立一个行政部门,来协调工程在过渡期的各项活动,例如全面的
    测试、启用、员工培训以及试行运作。

  • 延揽海外专才

    --如本地缺乏合适专才,应考虑从世界各地延聘人才。

  • 聘用审核人员

    --可另外委派多一名审核人员,负责审核工程。该名人员可从承办机构
    內部抽调,也可从外界物色。

  • 评估风险以及应变计划

    --在工程最后阶段,应全面评估风险,并拟订全盘的应变计划,以应付
    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突发情况。

  • 爭取社会人士支持

    --最后,亦应举办宣传活动,务求爭取社会人士支持有关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