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经济事务委员会
香港电灯有限公司增建发电设备的建议
引言
本文件旨在向议员提供香港电灯有限公司(港灯)建议在南丫岛发电厂增建发电设备
的进度报告。
背景
2.港灯于一九九五年向政府表示,根据该公司对其供电范围的最高电力需求预测,
并计及用电需求管理计划的实施,该公司认为已获核准的南丫岛发电厂发展计划
所提供的发电量,将足以应付至二零零二年的预测需求; 但由二零零三年起便需
增加发电量。港灯为此再进行了研究,包括仔细和彻底的选址工作,其后建议扩
建南丫岛发电厂。首台增建的发电机组将于二零零三年启用,以天然气作为燃料
,通过由大鹏湾东部至香港南部的输送管道,把天然气从拟于深圳兴建的液化天
然气厂输往南丫岛。
行政会议在一九九八年三月所作的决定
3.在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的会议上,行政会议建议,行政长官指令政府在毋须
作出任何承诺的情况下,邀请港灯着手为可否扩建南丫岛发电厂以增设以天然气为
首选燃料的发电设备一事,进行详细的地盘勘测和环境影响评估研究。这项决定在
四月一日公布,但并不表示政府承诺日后定会批准该公司提出的任何增建发电设备
的建议。
港灯提交的财政计划
4.一九九八年五月,港灯提交了一九九八至二零零三年的建议财政计划,供政府审
批。港灯最近已根据目前的经济情况,检讨他们的最高电力需求预测和增建发电机
组建议。虽然港灯的结论仍是有需要在二零零三年增建发电设备,但已把建议在二
零零三年增加的发电个别机组容量由600兆瓦减至300兆瓦。
目前情况
5.目前情况如下:
- 政府的顾问现正深入研究港灯的增建发电机组建议和一九九八至
二零零三年的建议财政计划,研究工作预期于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完成
;
- 港灯的顾问现正为扩建南丫岛发电厂的建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研
究,研究结果会于一九九八年十一月提交环境保护署;
- 为扩建南丫岛发电厂的建议进行的地盘勘测研究,会在增建发电
设备一事有了原则性的决定,以及进行了《城市规划条例》和
《前滨及海床(填海工程)条例》规定的相关程序之后才展开;以
及
- 现正等候港灯就天然气的供应提出确实的建议。港灯已表示,其
中一个可能的燃料来源是拟于广东兴建液化天然气供应点的计
划,而提出这项计划的人士已于一九九八年五月向北京的发展
及规划机关提交计划建议。
6.当局会先仔细审议电力需求的增长、透过节约能源计划来应付部分需求的可能性
,以及相关的经济、工程和环境事宜,然后才会对港灯增建发电设备的建议作出决
定。
经济局
一九九八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