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CB(1)1428/98-99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 号: CB1/PL/FA/1

立法会
财经事务委员会会议纪要

日 期 :1998年12月7日(星期一)
时 间 :上午10时45分
地 点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出席委员 :

刘汉铨议员(主席)
丁午寿议员
田北俊议员
何秀兰议员
何俊仁议员
吴亮星议员
吴霭仪议员
夏佳理议员
涂谨申议员
张文光议员
张永森议员
许长青议员
陈智思议员
单仲偕议员
黃宜弘议员
曾钰成议员
冯志坚议员

其他出席议员 :

何锺泰议员
李柱铭议员
李启明议员
陈鉴林议员

缺席委员 :

李家祥议员(副主席)
朱幼麟议员
李国宝议员
霍震霆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


参与讨论第IV及第V项议题

财经事务局副局长
黎高颖怡女士

参与讨论第IV项议题

财经事务局首席助理局长
刘利群女士

香港金融管理局银行政策部

银行业拓展处处长
刘应彬先生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市场监察部总监
雷祺光先生

保险业监理处助理保险业监理专员
莫显尧先生

参与讨论第V项议题

财经事务局助理局长
林淑仪女士

列席秘书 :

总主任(1)4
陈庆菱女士

列席职员 :

助理秘书长1
吴文华女士

高级主任(1)1
司徒少华女士

I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及续议事项

1998年9月7日及9月8日的会议纪要获确认通过。

II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立法会CB(1)465/98-99号文件--关于现代货币发行局制度的刊物《A Modern Day
Currency Board System》(只有英文本))

2.议员察悉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III 下次会议的日期

3.议员同意事务委员会下次例会改在1999年1月7日(星期四)上午10时45分举行
。议员将在议题"其他事项"的时间內讨论该次会议议程所包括的讨论事项。

4.主席提醒议员,事务委员会已订于1998年12月17日(星期四)上午10时45分举
行特别会议,讨论香港金融管理局(下称"金管局")就市场参与者及学者对捍卫联
系汇率制度的机制的意见所作的回应,以及土地基金和外汇基金投资策略的整
合这两项议题。

IV 香港金融服务业处理2000年数位问题的准备工作
(立法会CB(1)565/98-99(02)号文件)

5.财经事务局首席助理局长利用视觉器材,介绍香港金融服务业处理2000年数
位问题的工作进度。本纪要附有在会议席上提交议员省览的资料简介(只有中文
本)。

6.张文光议员及单仲偕议员关注到证券及期货业在处理2000年数位问题方面进
度缓慢。张文光议员指出,金管局及保险业监理处分别在1996年8月及1997年
6月已著手处理2000年数位问题。他询问为何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下称
"证监会")只在1998年6月才展开这方面的工作,并问及证监会有否充分监督有
关机构在解决2000年数位问题的进度。单仲偕议员表示,纽约证券交易所內证
券及期货公司共用金融系统的测试工作在1998年年底已展开。他询问为何本港
的测试活动迟至1999年年初才展开,并问及当局有何措施加快工作进度。

7.财经事务局副局长虽然承认与银行及保险业比较,证券及期货业在这方面的工
作进度相对较慢,但她解释有关情况可能是由于业內公司众多,而且规模不一,
所应用资讯科技的先进程度又各有差别所致。她表示,金融服务业解决2000年
数位问题督导委员会亦同样关注此事,并会尽力确保各主要金融基础设施系统
及所有金融机构的个别系统,均可及时解决2000年数位的问题。

8.证监会市场监察部总监解释证监会在2000数位问题方面的工作时表示,证监
会一直致力确保提供本地证券及期货业共用金融系统服务的主要运作机构、所
有在证监会职权范围內的注册中介机构及所有其他市场参与者已采取足够措施
及所需步骤,修正受到2000年数位问题影响的系统。证监会早在1997年9月已
展开这方面的工作,向两间交易所及各结算公司发出问卷,藉此评估他们在处
理2000年数位问题的准备情况,并准备关于跟进视察的工作。证监会自1998
年6月开始进行实地视察,以评估中介机构在处理2000年数位问题的准备情况
。在此之前,证监会亦在1998年2月进行调查,查询他们的进度,并提醒他们
采取步骤修正本身的系统。证券及期货业约有1 300间注册中介机构,从事不
同类别的业务,而这些中介机构大部分是中小型公司。鉴于中介机构数目较多
,背景各异,证监会预期部分公司在达到既定可解决2000年数位问题的目标日
期方面,进度会较其他公司为慢。关于这方面,证监会及两间交易所已制定监
察程序,以找出属于这类别的注册中介机构。在1998年9月,证监会向所有注
册中介机构派发一套有关2000年数位问题的综合资料。除了提醒中介机构有关
2000年数位问题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及必须及时完成修正工作外,该套综合资料
亦提供有用的参考资料以解决该问题。证监会除了向各机构搜集资料,以了解
他们在处理2000年数位问题的情况外,亦规定各机构提交每季进度报告。

9.至于很迟才就共用金融系统进行全面业內测试,证监会市场监察部总监表示
,系统供应商和证券及期货公司参与的对外测试活动规模庞大,而且十分复杂
。该项测试活动需时筹备,并应在有关公司修正本身內部系统后才进行。他表
示,第一次测试已订于1999年1月16日进行,而另外两轮测试则会于1999年3月
中及6月中举行。此外,有关当局将于1998年12月中进行初步测试,藉此为业內
全面测试作好准备。证监会市场监察部总监亦澄清,纽约证券交易所于1998年夏
季进行的测试,只是1999年第二季大规模业內全面测试的演习。

10.冯志坚议员指出,证券及期货业关注到在解决2000年数位问题的事宜上,证
监会与两间交易所之间缺乏协调,而当局并沒有向个别公司,特别是较小型的公
司提供充分协助。业界亦不满证监会及两间交易所在沒有提供充分协助以解决该
问题的情况下,决定撤销未能在指定日期前解决2000年数位问题的注册中介机构
或经纪行的牌照或会员资格。

11.证监会市场监察部总监回应时表示,证监会了解小型经纪行所面对的困难,
因为他们很多都是十分依赖小规模及不受监管的服务提供者和系统供应商处理
2000年数位问题。为了协助小型公司符合2000年数位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已加
强实地视察中介机构的情况,指出他们主要的缺失,并提供支援及协助,以便
他们制定适当的策略及计划。此外,证监会一直鼓励两间交易所设立由电脑专
家组成的技术工作小组,实地探访系统提供者,藉此在有需要时提供支援,以
及留意他们的进度。

12.财经事务局副局长重申,金融服务业解决2000年数位问题督导委员会的职责
包括协调各金融服务业监管机构所进行的工作,以便其辖下的机构在处理2000
年数位问题方面更加作好准备。该督导委员会察悉证券及期货业提出的关注事项
,并会加强对业界的支援,包括考虑为中介机构提供有关解决2000年数位问题的
综合技术指引。

13.黃宜弘议员询问用以更正电脑诠释2000年及2000年以后日期的方法,财经
事务局首席助理局长表示,两种常用的方法是扩大数据字段的数目及使用视窗
处理电脑系统现行的数据字段。她察悉黃议员的建议,使用6位数数据字段首3
位数来代表一年365日或366日的日数,并以余下的3位数来代表年份和纪元。
她亦答应向技术专家反映上述建议,以供他们考虑。

14.陈鉴林议员关注到由于个别金融机构或会使用不同方法来修正本身的系统,
因此经修改的各个系统或不能互相相容。此外,当內部系统与共用金融系统联
系时,亦可能会出现问题。他询问当局在解决2000年数位问题的修正方法方面
有何政策,以及如何确保经测试为已可处理2000年数位问题的各个系统可靠及
稳定。

15.关于2000年数位问题修正方法的政策,财经事务局首席助理局长表示,市
面上各种处理2000年数位问题的技术必须符合由国际组织所界定解决2000年
数位问题的定义。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定义(例如由英国标准协会界定的定义)包
括系统的运作在沒有出现中断或失灵的情况下,顺利由1999年最后一天过渡
至2000年第一天,而有关系统必须能够辨认2000年为闰年。

16.财经事务局副局长强调,虽然金融中介机构应该因应他们运作的规模和复
杂程度,以及本身业务对2000年数位问题所承受的风险,从而自行制订最佳
的策略和计划,但当局已订定严格的标准,确保他们经修改的內部系统会与
他们亦使用的经修正共用金融系统适当地联系起来。她亦强调进行对外测试
活动十分重要,以便找出经修改系统可能存在的问题或缺漏,以及确保该等
系统的可靠性。

17.关于银行业对外测试活动的进展,金管局银行业拓展处处长表示,金管局
职权范围下的所有认可机构必须在1998年12月31日前,即金管局就解决2000
年数位问题所订定的限期前完成修改及测试个别系统。此外,经修改系统和机
构內与它们有直接联系的其他系统的交互影响,亦须在限期前完成测试。第一
轮银行同业结算及支付系统的测试已于1998年夏季进行,有关方面现正计划在
1999年为有意再次测试其系统的银行安排另外两轮测试,包括测试自上次测试
后已加强的系统。重覆进行测试会确保修正系统的可靠性。

18.证监会市场监察部总监补充,除了对经修改的系统进行各种规模的测试外,
金融监管机构亦十分著重制订应变计划,以解决或会因2000年数位问题而出现
的各种不可预见的问题,藉此提高对客戶的保障及尽量减少系统风险。财经事
务局副局长补充,除了规定个别机构拟定本身的应变计划外,当局将会为整个
金融服务业制定详细的应变计划,以解决潜在的问题。

19.关于需否立法处理2000年数位问题,财经事务局副局长表示,政府当局认
为现时无需进行立法。不过,她表示当局在考虑到监管者在强制其辖下机构解
决2000年数位问题方面的监管权力,以及保障投资大众免受2000年数位问题
引致的系统风险所影响的最佳方法的前提下,将会定期检讨这项决定。

20.议员察悉金管局、证监会及保险业监理处在这方面获赋予法定权力,强制其
辖下的机构解决2000年数位问题。证监会市场监察部总监补充,证监会已多次
提醒中介机构,对于未能采取适当行动解决2000年数位问题的注册人,证监会
或会质疑其是否适合继续获准注册。证监会对未能解决2000年数位问题的注册
中介机构所采取的行动,包括要求外聘顾问、限制中介机构的业务运作、暂时
吊销或撤销牌照等。

21.曾钰成议员关注对客戶或投资者的保障,并问及当客戶因已鉴定为可处理
2000年数位问题的机构的系统发生故障而提出索偿时,监管者在这方面的法
律责任。

22.李柱铭议员问及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相关法例,财经事务局首席助理局长回
应时表示,有关法例于1998年10月在美国获得通过,其精神旨在鼓励披露更多
关于2000年数位问题的资料。然而,据她所知,该法例并沒有涉及2000年数位
问题而引致的系统风险方面的法律问题。

23.主席总结时表示,议员已关注到证券及期货业在处理2000年数位问题方面
的进度缓慢,并促请证监会及金融服务业解决2000年数位问题督导委员会加强
在这方面的工作,藉此确保各机构可及时解决2000年数位问题。他建议政府当
局应就有关2000年数位问题的法律事宜进行更多研究,因为当局未有充分解答
议员就这方面提出的关注事项。

V 政府当局就市场参与者及学者对捍卫联系汇率制度的机制的意见所作的回
应(第I部分)

(立法会CB(1)565/98-99(05)、CB(1)570/98-99及CB(1)571/98-99号文件)

24.何俊仁议员询问外汇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局经考虑市场参与者及学者就如
何处理政府于8月入市行动时购入的股票的建议后所得的结果。他亦要求当局澄
清外汇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所担当的角色和运作模式。

25.作为外汇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局的成员之一,财经事务局副局长表示,外
汇基金投资有限公司的职责是就有关当局在8月入市行动中所购入的港股组合的
管理及投资策略等事宜,向身为外汇基金控制人的财政司司长提供意见。外汇基
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局由社会不同界别的代表组成,并得到专业投资顾问的协助
。该董事局会考虑处理所购入证券的各个可行方法,包括市场参与者及学者提出
的建议,以及在有需要时进行适当咨询。她补充,鉴于该组合的股票数量庞大,
因此不能在一段短时间內出售所有股票。虽然就该项出售股票计划订定硬性的时
间表是不切实际,但外汇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主要的目标是在不影响市场稳定的情
况下,有秩序地出售股票。

26.关于外汇基金投资有限公司的运作模式,财经事务局副局长强调,该董事局
致力提高外汇基金投资有限公司的透明度及问责性。除了在1998年10月全面披
露股票组合的详情外,该董事局亦宣布,一如其他市场参与者,外汇基金投资
有限公司将会受与证券有关的法例及各项规则所管限。此外,外汇基金投资有
限公司亦正向证监会办理所需的注册手续。该公司将会履行法定义务,就有关
持股量超逾10%的股票,如所持股份的递增变动占已发行股票的0.1%或以上,
该公司便会披露有关资料。此外,为顾及保障公众利益的需要及避免影响市场
的运作,该董事局亦会考虑定期披露股票组合的详情。她亦答应在会后提供关
于外汇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职权范围的资料。

27.冯志坚议员赞同部分市场参与者提出的建议,另外设立监察委员会,以监察
证监会的工作。他认为,应由独立委员会负责统筹及监察金融业整体的监管工
作及日后的发展。他表示,本港在面对海外市场的竞爭威胁下,证监会最近批
准香港期货交易所(下称"期交所")延长交易时间,使期交所的交易时间较香港联
合交易所(下称"联交所")的交易时间为长,他以此情况为例,指出各市场监管机
构的工作未能妥善协调。他指出,两间交易所最初决定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同
时收市的原因,旨在避免可能出现操控市场的活动。黃宜弘议员亦关注现货市
场与期货市场的收市时间有所不同,可能会因此出现操控市场的活动。

28.关于需否另外设立监察委员会以监察证监会,财经事务局副局长解释,政府
当局认为无此必要,因为现时已有足够的制衡机制,监督证监会的工作。此外
,三个层面的监管机构(即政府、证监会、两间交易所及各结算公司)之间亦沒
有出现角色冲突。她表示,金融市场的三层监管架构是1988年戴维森报告书
建议设立的,这个监管架构自设立后一直行之有效。然而,她同意可进一步
作出改善,以加强各市场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及合作。政府当局会将此事视
为30项加强证券及期货市场的透明度和秩序的一部分,并作出跟进。

29.至于议员关注到两间交易所的交易时间有所不同,财经事务局副局长表示,
延长期交所的交易时间是该机构的商业决定。当局察悉,在一些主要的金融市
场,期货市场的交易时间亦较现货市场的交易时间为长。事实上,金融服务业
的国际趋势是迈向更全球化及著重资讯科技的应用,以致有需要推行"24小时交
易"及使用全自动化交易系统。因此,各交易所的实际开市时间将会越来越不重
要。她补充,政府当局致力加强本港的金融基础设施,以便符合第一流国际金
融中心的规定。

30.关于操控市场活动方面,财经事务局副局长强调,虽然监管者了解到市场金
融机构有需要制定适当的策略,以应付金融市场迅速的发展及来自其他市场的
激烈竞爭,但监管者会确保有足够措施,以便市场的运作可公平地进行。关于
这方面,当局已要求期交所考虑另行订定监察延长交易时间內出现违规行为的
措施,并向证监会作出汇报。此外,证监会一直定期向财政司司长汇报市场状
况,而直至现时为止,并无证据显示在延长交易时间期间出现操控市场活动。

31.关于两间交易所交易时间的详情,财经事务局副局长承诺提供进一步资料,
说明恒生指数期货在现货市场及期货市场于即月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会后补注:有关资料已于1998年12月8日透过立法会CB(1)596/98-99号文件送
交议员。)

32.田北俊议员询问政府就赋权行政长官向两间交易所及各结算公司发出指示,
以便在公众利益受到威胁时,政府可迅速作出反应的建议的进展情况。财经事
务局副局长回应时表示,当局仍在仔细考虑该项建议。所需研究的事项包括《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第24章)是否已给予行政长官足够权力,以
便行政长官在认为适当时,向上述机构发出指示,要求他们采取行动,以及如
有需要,此项剩余权力可如何加入现行法例中。

VI 其他事项

订于1999年1月7日下次例会席上讨论的事项

33.议员翻阅待议事项(立法会CB(1)565/98-99(01)号文件)的內容,并决定在下
次例会席上讨论以下事项:

  1. 《监管股票按贷财务的建议》;及

  2. 公共工程的财务监察。

事务委员会日后会议的暂定议程

34. 议员同意1999年2月例会的暂定议程如下:

  1. 成立创业板的进展;及

  2. 强制性公积金制度加重营商的成本负担。

35.为跟进有关"香港金融服务业处理2000年数位问题的准备工作"的讨论,议员
亦同意邀请两间交易所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代表,在事务委员会1999年
4月的会议席上讨论2000年数位问题对外测试活动的结果。

36.议员亦同意将张永森议员提议讨论的"政府服务私营化"的议题,列为待议事
项之一。

香港整体经济的发展

37.內务委员会决定,财经事务委员会应负责邀请财政司司长就宏观经济的事宜
,定期向立法会全体议员作出汇报,主席邀请议员就如何作出安排以跟进內务
委员会此项决定,发表意见。

38.经商议后,议员同意每季,即在每期《经济报告》出版后,邀请财政司司长
作出汇报。但每年的首季则除外,因为《政府财政预算案》于每年此时公布,
届时亦会讨论本港整体经济的发展。

39.会议于下午12时45分结束。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