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

政府收费调整

目的

冻结收费安排的期限将于一九九九年九月届满,本文件旨在就调整政府收费的
建议,征询议员的意见。

背景

2.政府厘定大部分所提供服务的收费时,行之已久的政策,是奉行"用者自付"和
"收回全部成本"的原则。这种做法确保享用有关服务的人士自行支付服务成本,
而非由一般纳稅人承担。从各项收费在政府每年的经常收入中占一个显著部分(
以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为例,占9%),可见上述原则的重要性。这原则支持我们
奉行《基本法》所定的低稅政策,更是协助我们按《基本法》的规定,力求收支
平衡的重要工具。

3.向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福利这些服务提供资助,也是政府行之已久的政策
。因此使用这些服务的人士所缴付的费用,远低于有关的服务成本。

4.按照常规,我们需按年检讨及调整根据收回全部成本原则厘定的各项收费,
以反映提供有关服务的成本变动。至于资助服务的费用,亦需每年调整,以维
持实质价值的资助水平。

5.鉴于香港经济逆转,政府冻结了大部分收费。这项安排,原订为期一年,至
一九九八年二月十七日届满。财政司司长在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的财政预
算案演词中,宣布把冻结收费的安排延长六个月,并表示政府会就冻结期后调
整收费的幅度及优先次序,咨询立法会议员,以期在这问题上达成共识。

当局的建议

6.由于实施为期十八个月的冻结收费安排,大部分收费都不能再收回全部成本
或维持实质价值的资助水平。因此,冻结收费期于九月结束后,差不多所有政
府收费都必须调整。

收费调整的比率

7.由于政府不可能在未来数月內对约二百类(包括约3 000项)费用及收费进行成
本的计算工作,我们建议参考政府消费开支平减物价指数的变动,来厘定收费
调整的比率。根据政府消费开支平减物价指数(1),我们需把在一九九六至九七
年度调整过的收费调高12%,以达至现行的价格水平。不过,我们并不建议采
用这个加幅。我们建议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內分阶段追回成本的升幅。因此,我
们建议只把这些收费调高5%。至于曾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调整过的收费,根
据政府消费开支平减物价指数,理应调高5%。然而,我们亦建议只调高3%。
我们建议这个相当溫和的加幅,是考虑到香港经济复苏缓慢的情况。

8.上述建议不适用于数项收费,包括数项按私营机构提供类似服务的市价厘订
的费用(例如:在宪报刊登公共启事的费用)、按产品价值而厘定的从价费(例如
:破产管理署征收的资产变现费)、电视广播牌照费(作为将来取消专营权费的
条件,这项收费需要较高的加幅比率,以期在较短时间內收回全部成本)、少数
已达至收回全部成本的收费(例如:电影检查费)、已经或将会作出法律修订以致
可能影响其收费结构的收费(例如:商标注册费),以及数额少于10元的收费。

9.这次收费调整,有两个主要范畴的收费不包括在內,即医院和诊所收费,以
及褔利服务的收费。这些服务大部分由受资助团体提供,例如:医院管理局及
非政府社会福利机构。我们仍在征询这些团体有关调整收费的意见。

调整收费时间表

10.我们建议在未来十二个月內分四期调整收费。我们建议首先调整那些对一般
市民影响较小、很久沒有调整过及远低于全部成本水平的收费。建议的调整收
费时间表载于附件

财政影响

11.我们估计上述的建议在全面推行后,全年会带来二亿五千万元的额外收入。


库务局
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