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1999年1月21日(星期四)
时 间:上午9时
地 点:立法会会议厅

议程

  1. 通过会议纪要及续议事项

  2. (上午9时至9时05分)

  3. 与政府当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参照《公民权利和政治
    权利国际公约》提交的报告举行会议

  4. (上午9时05分至10时25分)

  5. 下次会议日期

  6. (上午10时25分至10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