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
长远文化政策
校內艺术活动的推广
政策及措施
中小学
在中小学推广艺术活动,正如《香港学校教育目标》文件所指,是要帮助学生发展
创作潜质及审美能力,并引导学生欣赏本港及外地艺术的成就。我们是通过正规和
非正规课程(內容涵盖各种表演艺术、视觉艺术和文学作品),达致这个目的。
2.在正规课程方面,多个科目(特别是中国语文、英国语文、美劳、美术与设计、音
乐和体育等)都已包含艺术元素。这些科目的课程纲要和授课时间分配都是由课程发
展议会所建议。教育署亦有为学校提供教学资源。此外,我们亦鼓励学校自行设计
适合本校的课程,教育署课程发展处并会提供协助。
3.非正规课程包括个别学校安排的课外活动和一些校际活动。前者有学校合唱团、
舞蹈班、戏剧学会、绘画学会及创意写作学会等;后者则包括学校音乐节及朗诵节
、学校舞蹈节、学校戏剧节等。教育署并会为学校推广一些关于推广艺术教育的良
好方式,以协助这些活动的发展。
4.为推广艺术教育,教育署经常举办/或与其他机构合办有关活动,例如美术作品展
览和比赛及与海外国家联系,举办美术交流计划。从1996年三月起,教育署代表已
参与香港艺术发展局属下的艺术教育小组委员会的工作,为研究实践「一生艺术」
的概念的可行性,教育署及香港艺术发展局正合办一个为期三年,为高中学生设计
的试验计划─「艺术家驻校计划」。课程发展议会和教育署会继续检讨现行的教学
趋势,并就学生与社会的需要,推出新措施。现时正在策划中的新措施包括就音乐
科课程作全面检讨及修订、在艺术课程中增加中国文化元素和资讯科技的应用。
5.在50亿元的优质教育基金成立后,所有学校、教育组织、专业教职人员、非牟利
机构、公共机构和个别人士,均可向该基金申请拨款,进行一些与基础教育有关的
非牟利活动。在第一轮申请中,共收到2350份申请,基金受托人共批准了159个于
学校推广不同文化、91个成立学校乐团和乐队,和68个推广话剧、舞蹈、歌唱、武
术和舞狮活动等的计划。
大专院校
6.八间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院校可各自制定推动文化艺术的计划,以达
致全人教育。这些计划以下述一种或多种方式推行:
- 学术计划和研究
- 课外活动,例如文艺节
- 博物馆和特设的文化场地
- 行政和咨询组织
- 国际交流活动
7.部分院校已经与校外的文化艺术团体成立委员会,以便推广各项活动。
8.除了个别院校举办的计划或活动外,八间教资会资助院校还成立了大专院校文化
拓展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目标是:
- 促进本港高等教育院校的文化艺术发展;
- 加强各高等教育院校之间的文化交流;以及
- 筹划、统筹和举办跨院校的文化节目。
9.透过有关的学系、部门和其他支援小组,各院校积极举办国际交流活动,目的是
扩阔学生的视野,让他们接触各地的文化。这些国际交流活动包括暑期班、展览、
每年举办访港学人活动、邀请国际知名的学者在研讨会上演讲,以及就各个文化艺
术课题举办国际会议。
艺术教师的培训
10.教育署经常为教师举办在职训练课程,让教师了解最新的教学趋势和教学技巧。
在职训练课程分为三大类,包括为科主任开设有关行政和校內艺术教育发展的课程
、为新入职教师开设入职指导和支援课程,以及为所有教师举办,以艺术课程和教
学技巧为专题的课程,由督学或邀请嘉宾讲者主持这些训练课程。在1997-98年度
,教育署举办了61个有关艺术科的在职教师培训课程,教师参与人数达10 416人。
11.教育署亦为一些在各专上院校或其他院校进修校外艺术课程的在职教师,提供部
分或全部学费的资助。例如从1996年起,香港艺术中心为在职音乐教师举办一系列
「音乐与舞台」工作坊,教师在完成课程后,便获得教育署全数退还学费的资助。
12.为解决现时学校聘请专科美劳教师的困难,在1998年的施政报告,特首公布会在
未来七年內,每年培训600名未受专科训练的教师,以确保学生的到全面教育。
教育统筹局
一九九八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