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二日
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会议
改善私人大厦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的行政措施
目的
本文件旨在告知各议员有关各项改善私人大厦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的行政措施。
引言
2.香港约有半数人口居于多层的私人大厦,其中不少缺乏适当的管理和维修,
以致大厦本身破旧不堪,甚至出现安全问题。政府一直推行多项行政措施,以
改善私人大厦的安全和管理,协助大厦业主自行管理本身的大厦。
政府政策
3.政府的政策是协助私人大厦业主自行妥善管理本身的大厦,所以我们在这方
面已给予业主鼓励和协助。《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44章)为业主提供一套法
律机制,使业主得以成立业主立案法团(业主法团),负起自行管理物业的责任
。我们协助他们成立业主法团,并就如何有效管理大厦提供意见和资料。
行政措施
4.业主如妥善管理和维修大厦,既可提高大厦的安全标准,又可改善居住环境
。为此,当局已循著这个方向,逐步提高私人大厦的管理质素和消防安全水平
。各项行政措施会在下列各段阐述。
中央防火督导委员会
5.中央防火督导委员会已于一九九八年三月成立,以积极推广大厦的消防安全
和统筹社区人士在这方面的工作。委员会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担任主席,而成员
则包括保安局局长、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民政事务总署署长、消防处处长、
屋宇署署长、政府新闻处处长和七位非官方成员;有需要时委员会会邀请其他
政策局、部门和专业团体的代表列席会议。
6.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统筹地区防火委员会(请参阅下文第8段)在推广私人大厦消
防安全方面的工作。在委员会的协助下,我们在一九九八年年中就《私人楼宇
消防安全改善建议咨询文件》进行了一次为期两个月的公众咨询。巿民普遍接
受我们的建议。有关的政策局和部门现正详细研究这些建议对法律和行政方面
的影响,并会作出所需的法例修订,以落实有关建议(请参阅下文第17段)。
7.委员会至今先后在东区(一九九八年四月)、油尖旺(一九九八年五月)和观塘(一
九九八年十一月)举办了三次大规模的跨部门联合清拆行动,以清除阻碍大厦逃
生通道的物件,以及推广消防安全意识。清拆行动喚起了巿民对消防安全的关
注,并方便有关部门采取执法行动。日后我们还会进行更多这类清拆行动。此
外,消防处于一九九八年年底展开了一项为期六周的行动,以巡查先前在一九
九八年年初进行的全港楼宇查勘中被评定为情况未能令人满意的楼宇。消防处
在是次行动共对1 454幢楼宇进行了1 965次巡查,并直接提出了22宗检控和发
出共199张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
地区防火委员会
8.自一九九八年三月以来,民政事务总署已先后在12区成立地区防火委员会,
以便在区內推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临时区议会议员、分区委员会主
席、地区领袖或关注防火问题的各界人士等非官方成员,另还包括各有关政府
部门的代表。委员会的主要目标是鼓励社区人士参与推广私人大厦的消防和楼
宇安全。各地区防火委员会均会向中央防火督导委员会汇报工作。另有四个地
区防火委员会将于一九九九年四月成立,而到一九九九年年底,全港十八区将
各自设有本身的地区防火委员会。
9.地区防火委员会所举办的活动,包括火警演习、消防安全讲座和研讨会、嘉
年华会、标语设计比赛和参观消防局等。部分委员会更举办"消防安全模范大厦
选举",以及招收有兴趣的市民加入防火小组,并为小组成员开办培训课程。委
员会又透过各式各样的教育活动,向中小学生宣扬防火讯息。在一九九八年十
月至一九九九年一月期间,各区委员会共举办了15次火警演习,参与的业主和
住客约有3 200名。从参加者的反应显示,火警演习能有效地加强他们认识消防
安全的重要性。
大厦管理资源中心
10.位于九龙油麻地的首间大厦管理资源中心已于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三日启用。
大厦管理资源中心为大厦业主、住客、业主法团、互助委员会和管理团体提供
有关大厦管理、安全和维修保养的资讯、服务和意见。巿民可在中心获得香港
律师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测量师学会、香港工程师学会、香港房屋经理
学会和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免费提供初步的专业意见。
11.由于巿民对大厦管理资源中心的服务需求日增,民政事务总署已积极筹划在
一九九九年年中在中区开设第二所中心。
大厦管理和消防安全的宣传工作
12.民政事务总署现正持续推行一项教育和推广计划,以加强巿民认识大厦管理
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各区均会定期举办有关大厦管理的培训课程、讲座、研
讨会和展览等。在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民政事务总署计划举办80项活动
,预计参加人数达10 000人。此外,民政事务总署亦制作了其他宣传资料,例
如单张、小册子、电视宣传短片和电台宣传声带及教育录影带等,而政府新闻
处亦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举行一项大型的消防安全运动,以推广社区的消防
安全文化。
消防安全巡查表
13.为鼓励和方便业主和住客对楼宇的消防安全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并在发现有
任何不妥情况时尽快加以纠正,民政事务总署已联同其他有关政府部门,编订
了一份浅白易明的消防安全巡查表,至今已派发了约50 000份。自一九九八年
十二月起,民政事务总署聘请临时职员,协助推广消防安全,受雇的临时职员
会探访大厦的业主法团、互助委员会和管理组织,向它们派发和推广使用消防
安全巡查表。此外,这些临时职员亦会协助大厦业主和住客使用消防安全巡查
表,自行检查本身的大厦。
大厦管理统筹小组
14.对于那些在管理和安全方面有严重问题的私人大厦,我们会采取一套相互协
调的方法,以改善大厦管理。自一九八五年以来,民政事务总署已在全港13个
地区设立大厦管理统筹小组,负责找出目前存在管理和消防安全问题的大厦,
将之列为目标大厦,并负责统筹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协助大厦业主进行改善工
程。目前,我们已取得约1 200幢私人大厦业主的同意,把其所属楼宇列为目
标大厦,以便进行改善工程。在大厦管理统筹小组协调下,现时约有500幢楼
宇已完成改善工程,效果令人满意;这些大厦已从目标大厦的名单中剔除。民
政事务总署计划于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在另外两个地区设立大厦管理统
筹小组。
成立业主立案法团
15.成立大厦管理组织(如业主法团)有助改善大厦的管理及维修。不过,在全港
现有的60 000幢私人大厦中,只有5 800个业主法团成立。因此,政府有必要
加强致力鼓励和协助业主管理本身的楼宇和成立业主法团。一直以来,民政事
务总署不断透过各区的联系网络,积极鼓励和劝喻大厦业主根据《建筑物管理
条例》(第344章)的规定成立业主法团,以便自行管理本身的大厦。在大厦成立
业主法团后,各区民政事务处在有需要时会派联络主任探访他们,同时亦会应
邀出席业主法团的会议,以便提供意见和协助。
消防安全大使
16.藉着消防处于一九九七年五月推行的"消防安全大使计划",我们致力加强市
民的消防安全意识、鼓励他们参与有关工作,以及推广消防安全文化。参与是
项计划的机构包括:
- 香港童军总会,
- 香港女童军总会,
- 消防处公众联络小组,
- 屋村管理咨询委员会,
- 民众安全服务处,
- 医疗辅助队,
- 交通安全队,
- 圣约翰救伤队,
- 香港红十字会,
- 物业管理公司,及
- 狮子会。
截至一九九九年二月一日为止,消防处共举办了142项训练课程,包括42项消防
安全大使导师训练课程和100项消防安全大使课程。目前,上述机构共有4 559
名成员已成为消防安全大使。除推动消防安全外,消防安全大使亦会向消防处
举报违反消防规定的楼宇,以及协助关闭开启了/以楔子抵住的隔火门。消防
处计划在一九九九年年底共招募10 000名消防安全大使/导师。
立法措施
17.我们现正建议修订现行的法例,以改善私人大厦的管理。修订建议详载于名
为「拟对《建筑物管理条例》作出的修订」的文件內(文件编号:CB(2)451/98-
99(01))。该份文件较早前已由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的秘书分发给各议员传阅
。
结论
18.为了贯彻「协助业主自行管理大厦」的原则,我们会继续积极推广有效大厦
管理和消防安全的概念,并会不时检讨现有的服务是否已经足够。与此同时,
我们也欢迎议员就这方面提供意见。
民政事务局
一九九九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