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一九九九年三月一日
的会议上讨论

房屋事务委员会

在单身长者租戶的公屋租约增添家庭成员


目的

本文件旨在向议员说明在单身长者租戶的公屋租约增添家庭成员的现行政策,以
及现行对这等租戶的公屋面积编配标准。

增加家庭成员

现行政策


2.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人士可获准加入公屋租约:

  1. 戶主的配偶;

  2. 新生婴儿或未满十八岁的儿童,但其父母均须是认可住客;或
    其父或母是认可住客,而且确实是独自生活,例如被遗弃、丧
    偶等;

  3. 受供养的父母;以及

  4. 戶主一名已婚子女的配偶及子女,藉以使有关家庭其中一支可
    以继续住下去,但该名已婚子女须为列于租约的认可住客。

3.在一般情况下,成年子女是不能加进租约的。但如有关长者确实需要其成年
子女照顾,则这些子女可获准暂时在单位居住。长者租戶为其十八岁以上的子
女提出的加戶申请,只会基于极之特殊的理由,始会获得考虑及批准,我们会
考虑每宗个案的独特情况,包括所提的理由、有关的长者租戶的情况(例如其健
康、经济社交状况)、该长者租戶是否确实需要依靠拟加入租约的人士照顾或照
顾拟加入租约的人士,以及单位的居住情况等。假如不宜加戶,而拟加入租约
的人士确有需要暂时在单位居住以便照顾该长者租戶,我们会批准该人暂时在
单位居住,居住期则视乎个别情况而定。

批评

4.有批评指房屋委员会(房委会)采取双重标准,对于租戶的成年子女、其他照顾
租戶或受租戶供养的亲属的加戶个案,只会酌情处理,但却基于有关家庭其中
一支可以继续住下去的考虑,通常会批准第二代家庭的加戶个案。此项指责纯
粹出于误解。这两类加戶个案基本上是不同的。就后一类个案而言,有关的已
婚子女是公屋单位的认可住客。至于前一类个案,拟加入租约的人士并沒有在
公屋租约內登记。为了防止有人绕过正常途径,藉加戶而入住公屋,因而造成
不公平的情况,我们认为,证明长者租戶确有加戶需要的规定,实属恰当。现
行做法既照顾到有关长者租戶的利益,同时也能够维持公共房屋资源的公平分
配。

房屋署的意见

5.如放宽现行政策,除鼓励更多人申请加戶,以致出现获准加入租约的人士可
优先入住公屋的不理想情况外,其后更会因需解决日后所产生的挤迫戶问题及
应付分戶的要求等理由,而增加公共房屋资源的需求。不过,房屋署现正详细
检讨就基于特殊理由申请加戶的处理准则,以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及进一步改善
在审批这些申请时的统一性。

6.南华早报最近刊登房屋署就这个问题所作的回应,请议员参阅于本文件英文
版的附件。

编配标准

7.根据现行的公屋编配标准,1 - 2人家庭会获编配內部面积约16平方米的和谐式
小型单位。如情况许可,房委会会兴建面积22平方米的二人单位,编配给由两人
组成的长者家庭。

单位设计及设备

8.房委员一向留意长者住戶的意见,以求改善单位的设计,使能切合长者的需
要。具体来说,在长者住戶的单位內会有下列的设备 -

  1. 浴室內的花洒座位;

  2. 浴室內的扶手;

  3. 活动拉绳晒衣架;及

  4. 适合使用轮椅住戶的特别设备。

9. 房委会亦正研究作出下列改善 -

  1. 加长厨房炉枱以便摆放双头炉;

  2. 改动厕所门位置以避免被大门遮盖;及

  3. 增加厕所空间。

10.房委会最近通过改善标准和谐式大厦的设计,以配合长者租戶不断改变的需
求。这些改善措施包括 -

  1. 将1至2人单位的面积,由16.32平方米增加至17.09平方米,以
    便有足够空间摆放两张单人床和增加浴室的活动空间;及

  2. 新增一种适合2至3人家庭居住的单位;有关单位的內部楼面面
    积为21.69平方米。


房屋署
一九九九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