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日
立法会
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
公屋轮候册的房屋编配
目的
本文件旨在告知议员现行公屋轮候册的房屋编配安排。
背景
2.房屋委员会在1967年开始设立公屋轮候册,供本港市民登记申请入住租住公共房
屋。
公屋轮候册
申请条件
3.申请人必须符合轮候册的申请资格,方能获得编配公屋。主要条件包括不可超过
收入及资产限额,符合七年居港期规定和不得拥有住宅物业。申请条件详列于
附件
甲。
高龄人士优先配屋计划
4.高龄人士可透过下列各种优先配屋计划,申请入住公共房屋。这些计划的资料载
于
附件乙。
- 「高龄单身人士」优先配屋计划
- 「共享颐年」优先配屋计划
- 「家有长者」优先配屋计划
- 「新市乐天伦」优先配屋计划
单身人士申请公屋
5.自1985年开始,单身人士可在「单身人士轮候册」登记申请公屋。日后如有需要
,这些人士亦可要求加入家庭成员。根据现行政策,单身人士的原先轮候时间,会
以半数折算,但以不超过三年为限,计算入其申请內。
申请书数目
6.截至一九九八年九月卅日止,公屋轮候册上共有 140 795 份有效的申请书,包括
18 771份单身人士申请书,而其中的8 780份为高龄人士申请书。
房屋编配
7.房屋署在编配公屋单位时,会严格依照申请书在轮候册的先后次序,及申请人所
选择的地区办理。申请人若有特殊情况,又获社会福利署转介,本署会根据体恤安
置计划优先配屋给他/她。但申请人如能提交文件(例如土地审裁处发出的收楼令),
证明他/她必须于短期內迁出居所,而其申请书亦将于十二个月內可获配屋时,则本
署会提早处理其申请。
公屋轮候册的单位配额
8.一九九八/九九年度的轮候册公共单位配额为17 550。截至一九九八年九月底为止
,已编配的单位共有8 502个。九月份的轮候册编配统计数字请参阅
附件丙。根据建
屋计划,由二零零零年开始至二零零五年,房屋委员会每年可编配二万个以上的租
住公屋单位予轮候册上的申请人。
轮候时间
9.现时轮候租住公屋单位的平均时间是六年半。经优先配屋计划安置的高龄单身人
士,通常所需的轮候时间为二至三年。
缩短轮候时间的承诺
10.房屋委员会承诺在二零零一年年底前,把轮候公屋的平均时间缩短至五年;在二
零零三年年底前,缩短至四年;并在二零零五年年底前,再缩短至三年。在一九九
九/二零零零年度內,本署预计可为轮候册申请人提供不少于二万个公屋单位。为进
一步缩短轮候公屋的时间,本署会加快编配公屋的工作,由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起
,一次过编配三个单位给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并重新划定申请地区。有关安排已
在一九九八年九月经房屋委员会租住房屋小组委员会通过。
11.随兪公屋单位供应增加,以及采取较有效的配屋安排,我们有信心实现缩短公屋
轮候时间的承诺。
房屋署
一九九八年十月
附件甲
( 第一页 )
一般家庭申请公屋的条件
- 申请人须年满十八岁。
- 家庭成员不少于二人,并须有亲属关系。
- 申请书內所有已婚家庭成员,必须与配偶一同申请(已离婚、配偶去世或配偶
在外地居住者除外)。
- 在配屋时,申请书內大部分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必须在香港住满七年。至于
二人家庭,则须两人同时在香港住满七年。
- 由申请书登记日期前的二十四个月起,至入伙日期止的一段期间,申请人及
其家庭成员不得
- 拥有或与人共同拥有任何住宅楼宇;
- 签订协议购买住宅楼宇;或
- 持有一间拥有住宅楼宇的公司一半以上的股权。
- 曾经购买居者有其屋/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单位,及曾经领取自置居所贷款
的人士,均不得再申请租住公共房屋。
-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每月总收入及现时的总资产净值不得超过房屋委员会
规定的最高入息及总资产净值限额,该类限额会按年修订,现时的数额请参
阅下列的「入息及总资产净值限额」表。
附件甲
( 第二页 )
单身人士及一般家庭的入息及总资产净值限额
家庭人口
| 每月最高入息限额 (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生效)
| 总资产净值限额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一日生效)
|
---|
1人
| $ 6,600
| $220,000
|
2人
| $11,900
| $330,000
|
3人
| $14,800
| $390,000
|
4人
| $17,700
| $470,000
|
5人
| $19,200
| $530,000
|
6人
| $20,700
| $600,000
|
7人
| $23,500
| $660,000
|
8人
| $26,200
| $700,000
|
9人
| $28,700
| $700,000
|
10人或以上
| $30,700
| $700,000
|
注:2至3人的核心家庭,若全部成员均已年满六十岁,总资产净值限额将与一般4人
家庭的限额相同,即470,000元。
无亲属关系高龄人士的入息限额
人数
| 每月最高入息限额 (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生效)
|
---|
2人
| $14,300
|
3人
| $17,800
|
4人
| $21,200
|
附件乙
高龄人士配屋计划
- 「高龄单身人士」优先配屋计划
申请人登记时须年满58岁,而配屋时须年满60岁。
- 「共享颐年」优先配屋计划
两位或以上的高龄人士,无论有否亲属关系,只要同意共住一公屋单位,便
可申请。在一般情况下,申请人于登记后两年內可获配屋。
- 「家有长者」优先配屋计划
通过此项计划,年青家庭可与年老亲属同住,并适当照顾他们。合资格的家
庭会提早3年获配公屋。
- 「新市乐天伦」优先配屋计划
这个计划令年青家庭可与年老父母或亲属,申请新市镇公共屋內同一幢大
厦的两个独立单位。合资格的申请人,可提早两年获配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