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资料文件
有关临时房屋区居民的清拆安置政策

目的

文件旨在告知议员清拆临时房屋区(临屋区)的安置政策。

背景

2.临屋区属早期兴建的中转房屋,是为基于各项理由而无家可归,但又不符合资
格即时入住永久公屋的人士而设的居所。由于这些临屋区包括了层数较少的旧式
木建塔建物,因此居住环境并不理想。过去多年来,政府致力于改善这些住戶的
居住环境。简单地说,我们己清拆了所有建于一九八四年或以前的临屋区及在一
九九七年年底前给于所有在一九九五年九月居住在临屋区的住戶(39,000人)迁
置安排(注一)

3.政府在一九九七年的施政报告中承诺在2000年底前,清拆所有余下的旧型临屋
区,将受清拆影响而合资格的人士安置到公共房屋,包括中转房屋(注二) ,以改
善他们的居住环境,并腾出土地以供发展之用。其中六个临屋区已被清拆。其余
十二个临屋区,总共13,000人,将会在2000年年底前清拆。有关临屋区的清拆计
划载于附件一

迁置政策

    (甲)在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或之前入住临屋区的居民,或在一九
    九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后因清拆行动而入住临屋区的居民,而该清拆行动
    已在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或之前宣布

4. 居民须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在清拆时有资格获配公屋单位:

  1. 他们必须为房屋署发出暂准证內已登记的认可居民;

  2. 他们必须确实居住于受清拆影响临屋单位;

  3. 他们在清拆通知书发出日期之前的24个月內,沒有拥有住宅物业,
    或订立任何购买住宅物业的合约,或把物业转让;以及

  4. 他们并未在各种资助房屋计划下购买单位。
(乙)在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后入住临屋区的居民

5.这些居民必须在公屋轮候册上登记。如果在临屋区清拆时,居民在公屋轮候册上
的申请仍未到期处理,则会获编配入住其他中转房屋单位。当临屋区公布清拆时,
假如他们在公屋轮候册上的申请已到期处理,并符合现行各种申请资格,包括入息
和资产评核,则可获编配租住公屋单位。假如他们不符合资格但在短期內仍有住屋
需要,可获编配中转房屋。不过他们只可居住一年,并须缴交与该物业市值租金相
同的暂准证费用。在该段时间,如他们符合白表申请人的一般申请资格,可获优先
资格购买居者有其屋/私人机构参建居屋单位或申请自置居所贷款计划。

6.我们推行这项政策是为了保证公平分配公共房屋资源。为消除不经轮候而入住公
屋的情况,及保证公平分配公共房屋资源,房屋委员会在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决定,所有日后入住临屋区的居民都必需在轮候册上登记。当他们的申请到期处理
时,将会获编配公屋单位。

搬迁特惠津贴

7. 所有受清拆影响的临屋区居民都可享有在附件二中列出现行的搬迁特惠津贴。

房屋署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

附件一

临时房屋区清拆计划

临时房屋
区名称
估计座数估计戶数估计人数 全面清拆
完工日期
(暂定)
主要接收
屋村
(预计完
工日期)
(甲)建筑物由政府清拆
青安61533991999年12月 梨木树及葵
盛东村,葵
涌(1999年1
月及5月)
启乐4666719012000年4月 慈正村,慈
云山(1999年
5月)
启和101503762000年4月 慈正村,慈
云山(1999年
5月)
启耀111444232000年4月 慈正村,慈
云山(1999年
5月)
沙角尾5194623592000年5月 尚德村,将
军澳(1999年
1月)
朗边155039202000年10月 天水围三十
区(1999年
10月)
_______________
总计13925636378
_______________

临时房屋区清拆计划

临时房屋
区名称
估计座数估计戶数估计人数 全面清拆
完工日期
(暂定)
主要接收
屋村
(预计完工
日期)
(乙)建筑物由房屋委员会清拆
青欣6371827001999年4月 梨木树及葵盟东
村,葵涌(1999
年1月)
葵信71143311999年12月 梨木树及葵盛东
村,葵涌(1999年
1月至5月)
启乐91183051999年12月 梨木树及葵盛东
村,葵涌(1999年
1月至5月)
将军澳2566715112000年5月 尚德村,将军澳
(1999年1月)
发祥街3844412202000年6月 海富村,旺角
(1999年9月)
龙坪道242125542000年6月
海富村,旺角
(1999年9月)
_______________
总计16622736621
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向受清拆影响的临时房屋区住戶发放的搬迁特惠津贴

住戶人数津贴额(元)
1 人3,670
2-3 人7,030
4-5 人8,670
6 人或以上10,900

上述津贴会向所有领有暂准租用证及在临时房屋区的住宅构筑物內居任而被清拆
的所有合资格家庭发放。

(注一) 房屋委员会(房委会)曾在一九九三年宣布加快清拆临屋区的计划。但为满足对中转房屋
的大量需求,房委会在一九九五年九月决定在一九九七年后保留的临屋区数目由六个增至十三
个。如果清拆计划如期进行,所有合资格的居民应在一九九七年前获编配租住公共房屋 单位。
因此房委会同意为那些在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或之前入住临屋区的居民,在有关的临 屋区
清拆时安排入住公共房屋单位。这称为「直接建议编配租住公屋」。

(注二) 中转房屋将来只会包括多层三合土大厦及预制组件建成的中转房屋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