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有关牙科服务的补充资料:
牙科服务政策及检讨口腔健康目标


目的

在本年一月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委员曾讨论牙科服务事宜。本文件旨
在补充有关下列事宜的资料:

  1. 政府的牙科服务政策;

  2. 口腔健康目标及有关的监察工作;

  3. 卫生署调配辅助牙科医疗人员提供牙科服务。

政府的牙科服务政策

2.政府在提供口腔健康服务方面的整体政策方针,是著重透过宣传和教育,提
高社会人士对口腔卫生及健康的认识,使他们能适当使用口腔护理服务,改善
口腔健康。政府的牙科治疗服务只限于紧急治疗、为公营医院病人提供专科服
务,以及为囚犯和有特别需要的病人提供牙科护理服务。一般市民的普通牙科
治疗服务,则由私家牙医提供。

3.根据上述政策,公共资源主要用于促进牙齿健康及预防牙患的服务,例如学
童牙科保健服务和口腔健康教育。卫生署的学童牙科保健服务部为小学生提供
基本的牙齿护理服务,包括定期检查牙齿、灌输口腔健康及卫生常识、进行预
防式治疗、补牙、预防牙患、拔牙等。口腔健康教育组则针对不同年龄组别,
以各种方式为全港市民提供口腔健康教育。

4.现行的牙科服务政策着重于推广牙齿健康,以及预防牙患。政府认为,这种
政策既具成本效益,又能持续推行,当可有助于改善市民的口腔健康。

监察工作

5.健康与医务发展咨询委员会属下的牙科小组委员会成立了修订口腔健康目标
工作小组,负责检讨口腔健康目标。工作小组已向牙科小组委员会提交报告。

6.牙科小组委员会已采纳报告所载的其中一项建议,决定就口腔健康监察工作设
立统筹架构,清楚划分卫生署、香港大学牙医学院和牙科专业人员的在这方面的
分工。香港口腔健康调查联络小组遂告成立。联络小组由卫生署率领,成员包括
香港大学牙医学院、牙医学会/私家牙医和卫生署的代表,负责协调及筹划定期
进行的口腔健康监察工作,编排不同工作的日程表,议定把资料保存、分类和共
用的方法,以及设立一个中央数据库,方便有关人士取用资料。

7.联络小组会于本月稍后时间召开首次会议,讨论和处理下列事宜:

  1. 联络小组的职责范围;

  2. 制订和协调未来10年至20年的口腔健康监察工作。

8.成立联络小组来统筹口腔健康监察工作,可说相当重要,因为监察所得的结果
可有助于进行下列工作:

  1. 监察龋蛀(蛀牙)和牙周病的趋势;

  2. 提供有关数据以制订和修订口腔健康目标;

  3. 监察口腔健康状况,评估是否达到预定的口腔健康目标;

  4. 制订和评估口腔健康护理计划;

  5. 计划如何有效调配资源,以达到口腔健康目标。

口腔健康目标

9.牙科小组委员会认为,监察工作必须统筹得当,从有关对象中取得正确而可靠
的数据,用以厘定适切的口腔健康目标。待取得最新数据后,我们会研究目前的
口腔健康目标是否切合实际。

卫生署增派辅助牙科医疗人员提供牙科服务

10.审计署署长建议卫生署增派合适的辅助牙科医疗人员提供各类牙科服务,务
使人力资源更具成本效益。卫生署在日后调派员工时,会根据这项建议,并因应
服务需求,运用因牙科各职系人员自然流失而省回的资源,聘请所需的辅助牙科
医疗人员,并调派该等合适的人员到政府牙科诊所和口腔健康教育组,提供各类
牙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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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福利局
一九九九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