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CB(1)773/98-99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 号:CB1/PL/ITB
立法会
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
特别会议纪要
日 期 : | 1998年12月10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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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 下午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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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 立法会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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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
单仲偕议员(主席)
朱幼麟议员
李华明议员
涂谨申议员
杨孝华议员
杨耀忠议员
蔡素玉议员
罗致光议员
缺席委员 :
马逢国议员(副主席)
丁午寿议员
何锺泰议员
李家祥议员
吴清辉议员
刘慧卿议员
霍震霆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 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
- 邝其志先生
- 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副局长
- 刘吴惠兰女士
- 电讯管理局助理总监
- 黃国树先生
列席秘书 :- 总主任(1)3
- 杨少红小姐
列席职员 :- 高级主任(1)4
- 袁家宁女士
I 政府当局简介1998年电视政策检讨的结果
(有关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为T/C 126/98 in ITBB/B 203/2(98) VII)业已于
会议席上提交议员省览,并于同日经由一般文件派递服务送交立法会全体议员
参阅。此外,当局于会议席上提交议员省览的一套投影片资料亦于会后随立法
会CB(1)624/98-99号文件送交事务委员会委员参阅。)
主席解释,由于政府当局要求事务委员会召开特别会议,以便向事务委员会简
介1998年电视政策检讨的政策决定,因此只能就是次特别会议给予极短时间的
预告。
2.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副局长利用投影机向议员简介上述检讨的各项要点。
决定要求香港有线电视有限公司(简称"有线电视",前称"九仓有线电视有限公
司")交还微波多点分配系统频率
3.议员关注有线电视是否已有充分准备及愿意交还现时所使用的微波多点分配系
统频率,即2吉赫频带及12吉赫频带的频率。政府当局在回应时表示,有线电视
才刚刚得悉这项决定。政府当局将要在进行有线电视牌照的中期检讨时,与该公
司商讨承诺进一步铺设其混合光纤同轴电缆网络,以取代微波多点分配系统网络
的细节安排。不过,虽然有关细节尚未拟定,但政府当局认为有充分理据作出上
述决定,原因如下--
- 关于有线电视须交还微波多点分配系统频率的规定,是有线电视牌
照的其中一项条款,交还微波频率的期限,亦曾两度延迟至2001年
5月底。故此,有线电视应有充裕时间转換为全面以光纤传送。现
时的微波多点分配系统频率,只是以暂时性质编配给有线电视,以
便该公司能够在完成铺设其电缆网络之前,尽早开展业务。
- 有线电视现时使用的微波多点分配系统频率尚有其他指定用途。举
例来说,国际电信联盟已将2吉赫频带的频率编配作发展香港第3代
流动电话之用,而12吉赫频带的频率则会用作发展卫星广播服务。
- 透过微波频率收看有线电视节目的订戶投诉,表示他们只能收看有
线电视其中20个频道,但接驳有线电视电缆网络的订戶则享有多很
多的选择,可收看超过40个有线电视频道。由于有线电视向所有订
戶收取划一的订戶费用,因此该公司必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內尽快
转換为全面以光纤网络传送,务求对所有订戶一视同仁。
4.至于收回微波多点分配系统频率会否影响有线电视的营运状况,资讯科技及广
播局局长指出,有线电视既能够根据其牌照规定履行铺设网络的承诺,如果该公
司继续作出投资,便应有能力再进一步铺设电缆网络,以维持该公司目前的覆盖
范围及营运状况。因应主席的要求,政府当局答允提供进一步资料,载述微波多
点分配系统频率目前及规划中的编配情况,供事务委员会在1998年12月14日的会
议席上考虑。
互连问题
5.电讯管理局助理总监在回答网络互连现有问题的提问时解释,由于每个住宅单
位只有一条入屋的引入线,在传送服务上形成樽颈,因此有必要在建筑物天台或
其他恰当的位置把有线电视、卫星电视共用天线及有线电话等各类系统互连起来
,方便透过引入线樽颈传送信号,以便推出各项新服务。
6.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在详细阐释如何把有线电视的电缆网络与电讯网络互连
时表示,由于这两个网络的性质迥异,不能随便在任何位置进行互连,因此当局
仍未定出最可行的互连方法。然而,他向议员保证,电讯管理局局长在咨询业界
的意见后,将会订定一套原则及技术安排,并公布有关指引,让业界参考。
7.议员问及有线电视网络互连费的收费水平。政府当局表示,有线电视与其他有
关的经营者会以商业原则议定网络互连费,而收费水平应足以让有线电视收回用
于兴建及维修保养其网络的投资和营运成本。假如有关方面不能达成商业协议,
电讯管理局局长或会介入及厘定互连费水平,任何有利害关系而因电讯管理局局
长的决定感到受屈的一方可申请司法覆核。
本地免费电视服务
8.李华明议员认为应开放本地免费电视市场。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在回应这项
意见时表示,由于超高频频谱不足,因此根本无法增发地面电视牌照。然而,有
关方面可以考虑利用其他技术上可行的方式,如一般卫星广播及直达用戶卫星服
务或其他电讯网络来提供本地免费电视服务。他澄清说,在科技中立的新发牌制
度下,本地免费电视牌照的数目将沒有限制。
9.至于有线电视可否申请本地免费电视牌照,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确实表示,
为免出现利益冲突及垄断传媒的局面,政府会继续对提供本地免费及本地收费电
视节目服务的持牌机构实施跨媒体拥有权的限制,包括有线电视。
电视节目
10.蔡素玉议员认为,应规定电视广播机构预留部分广播时间来播放本地独立制
作的节目,以协助推动本地电视制作行业的发展,从而提高节目水平。资讯科技
及广播局局长在回应时指出,执行上述规定会有困难,而且也不一定可以保证节
目质素。他进一步指出,节目质素孰优孰劣是主观判断,如要提高节目质素,较
佳的做法是让提供节目的机构在竞爭剧烈的巿场环境中,因应观众的要求主动采
取相应策略。杨孝华议员担心这种以消费者为主导的方针会影响节目质素及观众
的选择。他指出,假如提供节目的机构纯粹以迎合大众口味的方针来提供节目,
最终可能会只侧重于大众化的电视节目而令具有较高教育、文化和艺术价值的节
目减少。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再次保证,指出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已在其
为广播机构制订的《业务守则》內,就节目标准提供指引,让广播机构有所依循
。
11.议员询问,由于收看英语频道的人数偏低,是否仍有需要保持两条英语频道
。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强调,英语既是国际通用的语言,亦是香港其中一种
法定语文,实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更指出,若取消现时由亚洲电视有限
公司(亚洲电视)和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无线电视)分别经营的两条英语频道,将会
构成单方面更改其牌照条款,在法律方面会有问题。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副局长
补充说,广管局的现行节目政策已经足以令亚洲电视和无线电视得以灵活地编
排节目。在两间广播机构的英语频道播出的节目中,每日最多可有20%在黃金
时段(即下午5时至晚上11时)以外时间播放的节目,可以用英语以外的语言/方
言广播。此外,在特殊情况下,当局亦会考虑在黃金时段播放非英语广播节目
的申请。
保障竞爭措施
12.关于采取措施以确保公平竞爭方面,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和副局长均指出
,当局将会在相关的法例中建议,将违反鼓励竞爭条文的最高罚款额提高至100
万元。除此以外,政府当局亦正在咨询业界意见制订指引,说明何谓妨碍竞爭的
行为,以方便广管局日后调查及裁定妨碍竞爭的行为。
其他关注事项
13.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在回覆主席的询问时报告,由于固定电讯服务检讨涉及
具爭议性及复杂的事项,因此当局需要较多时间才可作出最后的政策决定。但议
员察悉,政府当局期望可在1999年年初就是项检讨作出决定。
14.会议于下午4时结束。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