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CB(1)60/98-99号文件

档 号:CB1/PL/ITB

立法会
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1998年7月14日(星期二)
时 间 :中午12时
地 点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出席委员:

单仲偕议员(主席)
马逢国议员(副主席)
李家祥议员
李华明议员
吴清辉议员
涂谨申议员
杨孝华议员
杨耀忠议员
刘慧卿议员
蔡素玉议员
罗致光议员

缺席委员:

丁午寿议员
朱幼麟议员
何锺泰议员
霍震霆议员

列席秘书:
总主任(1)3
杨少红小姐
列席职员:
助理秘书长1
吴文华女士

高级主任(1)4
袁家宁女士
I 选举正副主席

在单仲偕议员提名及刘慧卿议员附议下,杨孝华议员获选为主持委员会主席选举的委
员。

2.杨孝华议员请议员提名主席的人选。单仲偕议员获李家祥议员提名,并获罗致光议
员附议。单仲偕议员接受提名。

3.由于并无其他提名,杨孝华议员宣布单仲偕议员当选为事务委员会主席。

4.单仲偕议员接手主持会议。

5.单仲偕议员请议员提名副主席的人选。马逢国议员获杨耀忠议员提名,并获蔡素玉
议员附议。马逢国议员接受提名。

6.由于并无其他提名,主席宣布马逢国议员当选为事务委员会副主席。

II 1998至99年度会期的会议时间表

7.议员同意,除下次会议外,事务委员会日后的会议将于每月第二个星期一下午2时30
分举行。

III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8.议员同意,倘政府当局对下次会议的拟议日期不表反对,下次会议定于1998年7月28
日(星期二)上午10时45分举行,讨论下列事项
  1. 1998年固定电讯服务检讨;

  2. 1998年电视业环境检讨;及

  3. 资讯科技的发展。
9.议员亦同意,在事务委员会于9月份举行的会议席上,讨论下列事项
  1. 在电影制作中使用危险品;及

  2. 规管透过互联网传送淫亵及不雅资讯。
10.议员同意,应邀请有关事务委员会的委员,包括保安事务委员会的委员,参与讨论
上列第9(a)项事宜。

IV 其他事项

11.议事完毕,会议于下午12时20分结束。

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