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CB(1)60/98-99号文件
档 号:CB1/PL/ITB
立法会
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 | 1998年7月14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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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 中午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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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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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单仲偕议员(主席)
马逢国议员(副主席)
李家祥议员
李华明议员
吴清辉议员
涂谨申议员
杨孝华议员
杨耀忠议员
刘慧卿议员
蔡素玉议员
罗致光议员
缺席委员:
丁午寿议员
朱幼麟议员
何锺泰议员
霍震霆议员
列席秘书:
- 总主任(1)3
- 杨少红小姐
列席职员:
- 助理秘书长1
- 吴文华女士
- 高级主任(1)4
- 袁家宁女士
I 选举正副主席
在单仲偕议员提名及刘慧卿议员附议下,杨孝华议员获选为主持委员会主席选举的委
员。
2.杨孝华议员请议员提名主席的人选。单仲偕议员获李家祥议员提名,并获罗致光议
员附议。单仲偕议员接受提名。
3.由于并无其他提名,杨孝华议员宣布单仲偕议员当选为事务委员会主席。
4.单仲偕议员接手主持会议。
5.单仲偕议员请议员提名副主席的人选。马逢国议员获杨耀忠议员提名,并获蔡素玉
议员附议。马逢国议员接受提名。
6.由于并无其他提名,主席宣布马逢国议员当选为事务委员会副主席。
II 1998至99年度会期的会议时间表
7.议员同意,除下次会议外,事务委员会日后的会议将于每月第二个星期一下午2时30
分举行。
III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8.议员同意,倘政府当局对下次会议的拟议日期不表反对,下次会议定于1998年7月28
日(星期二)上午10时45分举行,讨论下列事项
- 1998年固定电讯服务检讨;
- 1998年电视业环境检讨;及
- 资讯科技的发展。
9.议员亦同意,在事务委员会于9月份举行的会议席上,讨论下列事项
- 在电影制作中使用危险品;及
- 规管透过互联网传送淫亵及不雅资讯。
10.议员同意,应邀请有关事务委员会的委员,包括保安事务委员会的委员,参与讨论
上列第9(a)项事宜。
IV 其他事项
11.议事完毕,会议于下午12时20分结束。
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