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

防止政府內部使用未经许可的电脑软件



引言

本文件向议员简述政府为防止內部使用未经许可的电脑软件所采取的措施。

背景

2.政府致力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全力进行这项工作,因为我们尊重私有的经济权
益,同时亦明白到确立一个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本港的经济增长十分重要


3.各局及部门各自负责管理及适当使用本身拥有的电脑软件。为协助各局及部门
的首长履行这个责任,资讯科技署及知识产权署已就政府內部如何适当地使用电
脑软件订定清晰指引,以防止任何违反知识产权的行为。该两部门亦一直就有关
电脑软件版权的事宜,向各局及部门提供技术上的支援及意见。

为确保妥善使用软件所采取的措施

4.资讯科技署已于多年前制订一套有关软件管理及使用的指引,并发放予政府內
部使用电脑的人员。指引內容包括须向经许可的电脑产品供应商购买有关产品、
备存软件清单、制订软件保安程序、使用者对特许证规定应有所认识,以及正当
地复制及修改软件。有关指引的摘要载于附件甲

5.知识产权署即将出版一本名为《在特区政府內管理知识产权》的手册。这本手
册简单介绍香港知识产权法对政府及政府资助机构运作的影响(手册载于附件乙)
。该手册特别提及政府內部使用电脑软件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事宜 (见手册13-14及
17-18页)。

6.为鼓励政府內部适当地使用电脑软件,资讯科技署及知识产权署就此制定一系
列措施,这些措施关乎预防员工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加深员工对这课题的认识
、监察软件使用情况,以及对违规行为应采取的行动。这些措施于下文陈述。

预防

7.为确保政府內部所有使用电脑的人员认识到应妥善管理及使用电脑软件,资讯
科技署已要求各局和部门首长定期(建议每隔三个月)向有关人员再传阅有关指
引及确保这些人员明了只可使用经许可的软件这项规定。

8.资讯科技署亦透过该署的求助台服务和经內部网络取阅的电子文件,就实施上
述指引的最佳方法提供技术上的支援及意见。如使用电脑的政府人员就个别事件
提出涉及知识产权方面有关其权利和法律责任的疑问,该署会建议他们向知识产
权署寻求协助。

教育

9.知识产权署定期举办培训班,介绍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一般情况。资讯科技署
亦举行研讨会,探讨有关政府內部电脑软件的管理及使用的事宜。举例来说,于
一九九八年三月,资讯科技署、知识产权署和商业软件联盟曾为政府內部使用电
脑人员合办研讨会,讨论有关知识产权的事宜。资讯科技署将于一九九九年七月
举办一个有关在局部区域网络內妥善使用软件的研讨会。

监管

10.一套有效的监管系统将有助确保政府內部遵守有关的指引。为此,资讯科技
署已建议各局及部门备存一份使用者软件清单,列明软件的安装地点,供不时查
核之用。同时,该署也提醒使用电脑人员定期覆检已购置、正在使用及已作废的
的软件特许证,以确保备存最新及正确的记录。

11.为促使该套监管系统有效实施,知识产权署建议在各局及部门推行 「执行规
定人员计划」 (见手册22-23页)。执行规定人员负责协助各局及部门的首长确
保该局或部门属下所有人员均遵守有关知识产权指引。他们在保护软件知识产权
上的职责包括以下各项:

    (甲) 确保部门为员工所提供的训练包括讲解政府內部有关知识
    产权的合规标准;

    (乙)保持电脑软件的详细记录;

    (丙) 查核电脑硬盘,确保硬盘上的电脑软件乃获许可安装,并
    根据许可条件运作;

    (丁) 定期与部门局部区域网络管理人员检讨合规方面的问题;及

    (戊) 作为部门的第一线联络人,就简单的知识产权事宜提供有关
    合规的意见。如有需要,并会协助部门向知识产权署索取进
    一步的意见。

知识产权署会就推行「执行规定人员计划」向各局和部门提供咨询服务。该署
亦会与公务员培训处于今年九月协办推广这计划的研讨会。

12.为协助部门管理电脑软件,资讯科技署就软件清单管理工具进行技术评估。
这些工具包括扫描工具(以检测已安装但沒有登记记录的软件)及计量工具(以
防止软件使用量超出联网电脑系统內已购买的特许证数量)。资讯科技署将继续
透过发给各局及部门的技术事宜公布,发放最新的技术资讯。

对违规行为所采取的行动

13.各局及部门如发现有人员不遵守有关使用许可软件的指引,应采取积极果断
的行动。假如发现政府电脑安装有未经许可的软件,应立即将之清除。各局及部
门如证实其员工违反有关使用许可软件指引和规定,可按《公务员事务规例》的
规定作出纪律处分。


资讯科技及广播局
一九九九年七月


附件甲


如何妥善管理及使用电脑软件
指引摘要


  • 确保所有安装在政府电脑內或在这些电脑上运作的软件由经许可的
    代理商/供应商提供,并循正当途径获得。如发现电脑內安装有未
    经许可的软件,须立即予以清除。

  • 确定软件的拥有人。所有软件的特许证、媒体及资料文件上必须清
    楚注明经确定的拥有人,然后贮存在一个安全的地点。并应清楚界
    定有关复制、保护及分发已获特许证的软件的责任。

  • 保存每套软件的特许证。细阅并明了这些软件随附的特许协议书。
    如有疑问,可向软件商或知识产权署查询。至于成批软件的特许证
    ,亦须确保安装的软件数量不会超过所购买的软件特许证数目。

  • 制定软件保安程序,以确保员工遵守所有软件的特许证及购买协议
    的条款,以及根据知识产权署的意见现行涉及版权的法例內的规定


  • 定期覆检及查核所拥有的软件,以确保有足够的软件特许证。

  • 确保所有电脑用戶能够普遍认识到应妥善管理及使用电脑软件。定
    期(例如每三个月)把有关的通告及指引再传阅,提醒用戶政府电
    脑只可使用经许可的软件的规定。

  • 备存一份部门的软件清单,列明软件安装的地方,以便日后查核。
    定期清点购置、正在使用及已作废的软件特许证,确保备存最新及
    正确的记录。

  • 透过定期/随机实地查核,或使用软件清点工具,核实用戶电脑现
    时使用的所有软件是否经许可。购置软件的升级版时,旧版本或须
    视乎购买协议而报废。

  • 确保不会未获授权复制及修改资料,以致违反软件特许规定。向其
    他人仕借出的软件,必须先自借出人的电脑內剔除,然后才交予借
    用人。此外,借用人使用该软件后,必须先把软件从电脑內剔除,
    然后才交还借出人。

  • 所有人员均不得把以个人名义获得特许证的软件,或个人拥有的电
    脑,带到办公室处理公事。

  • 所有人员均不得复制特许供政府使用的软件,作个人用途。

  • 未经版权拥有人及有关局或部门首长准许,不得从互联网下载软件
    ,在政府电脑內使用。

  • 各局及部门应确保员工熟悉知识产权署就政府內部的知识产权管理
    所提供的指引及意见。如有疑问,可向知识产权署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