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四日
提交参考的文件

立法会
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对电影业的支援


目的

本文件旨在向各议员汇报政府为促进本港电影业发展以及巩固香港作为电影制
作中心的地位,向电影业提供的支援和协助。

背景

2.政府一贯的政策是为香港的电影业提供一个有利其长远及健康发展的环境。
行政长官在一九九七年的施政报告中,宣布采取以下措施推动和支持电影业的
发展,为电影业提供进一步的支援:

  1. 于一九九八年在影视及娛乐事务管理处之下增设电影服务统筹科(统
    筹科),专责统筹及协助电影业在制作方面的需要;

  2. 于一九九八年成立电影服务咨询委员会,为电影业和政府提供沟通
    渠道,并就统筹科的工作提供意见;及

  3. 在批地计划中拨出一幅土地供电影制作之用。

此外,特区政府亦承诺检讨《电影检查条例》,以期订定一个既便于应用,又
有利电影业营运的规管制度。

3.于一九九八年十月,行政长官在其施政报告中,宣布于一九九九年拨款一亿
元设立电影发展基金,资助业界推行一些有利电影业整体发展的计划,藉此提
高本地电影业的竞爭力。因应电影业实际的需要,特区政府承诺重新制定一套
切合业界运作的规管制度,以管制在电影和电视节目制作使用烟火物料制造特
别效果。

4.政府为促进本港电影业发展所推行的主要措施,详列于以下各段。

电影服务统筹科(统筹科)

5.统筹科于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成立,其主要职责包括:

  1. 为电影制作,特别是在本港拍摄外景方面提供协助;

  2. 制订在电影和电视节目制作使用烟火物料制造特别效果的规管架构
    (包括烟火技术员发牌机制),并推行新的规管制度;

  3. 设立资料中心,提供有关香港电影制作服务的资料及参考材料;

  4. 管理电影发展基金;

  5. 协助业界在本港筹办电影节及电影展览会;

  6. 协助业界出版有关推广电影业的宣传资料;及

  7. 协助促进电影业的长远发展。

6.统筹科成立一年以来,悉力协助业界尤其在制作方面的需要,所取得的成果
概述如下,有关统筹科的详细工作进度,请参考附件一

  1. 协助业界进行外景拍摄

    经统筹科协调下,现在已有33个政府部门及114个公共机构接受业界租
    借辖下场地作外景拍摄用途。透过统筹科的协商,警务处已为业界制定
    一些方便外景拍摄的措施,其中包括容许摄制队在非主要的公共街道拍
    摄外景时,在不妨碍市民的情况下,实行一些间歇控制交通的安排。此
    外,因应业界的需求,统筹科于一九九八年五月开始就业界提出的一些
    较复杂的外景申请个案,与有关机构协商;于同年九月,统筹科为业界
    提供有关外景拍摄场地选址的服务。

  2. 有关使用烟火物料制造特别效果的规管

    统筹科已从海外聘请一位消防顾问及一位烟火(特别效果)顾问,协助制
    订在电影和电视节目制作中使用烟火物料制造特别效果的新规管制度,
    以及为本地特别效果从业员提供培训课程。统筹科现正草拟有关法例,
    并会就规管安排咨询业界意见,以确保新法例既能切合业界运作的需要
    ,亦能保障公众安全和社会秩序。有关法例的条例草案预计可于本年年
    底提交立法会审议。在培训方面,统筹科自去年十二月开始,为本地特
    别效果从业员提供一连串的培训课程。目前,已分别有68名及12名从业
    员取得特别效果助理及二级特别效果技术员临时认可资格,而一级特别
    效果技术员的培训课程亦拟于六月开办。

  3. 设立资料中心

    统筹科的资料中心存备各类有关电影制作的资料,以供业界参考。此外
    ,统筹科编制多份刊物,包括《香港电影拍摄指南》、《电影及录影带
    行业通讯录》、《香港影踪》及《外景场地 - 政府部门及公共团体管理
    的场地》,为业界提供有关拍摄外景的资料。统筹科亦有派发这些刊物
    予海外的电影机构,以推广香港电影业及香港作为理想的拍摄外景场地


  4. 管理电影发展基金

    统筹科已制备介绍基金的简章、申请指引及表格,以及推行采取一系列
    的宣传活动,包括举办简介会,向业界讲解电影发展基金的范畴及运作
    模式,鼓励业界提出申请, 善用这基金。此外,统筹科亦负责管理电影
    发展基金,包括提供秘书处服务(详情见第11-14段)。

  5. 协助筹办电影节及电影展览会

    统筹科协助香港贸易发展局举办一年一度的「香港国际电影电视展览会」
    ,以维持香港作为亚洲电影贸易中心的地位;一九九九年度的展览会将于
    六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五日举行。此外,统筹科亦协助政府新闻处及香港驻
    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在海外不同地方举办香港电影节。在今年二月,统
    筹科联同香港旅游协会一同参与由国际电影局联会(AFCI)在美国洛杉矶举
    行的国际电影贸易会「Locations'99」,推广香港作为电影制作中心。

电影服务咨询委员会

7.电影服务咨询委员会于一九九八年五月成立,其职权范围包括:

  1. 就一切与电影业有关的事宜交換意见,以达到政府支持及推动电影
    业发展的目标,委员会就下列事宜向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提供
    意见:

    1. 营造及维持有利电影业长远和健康发 展的环境;

    2. 维持香港作为主要的电影制作中心;

    3. 提高香港作为亚太区电影贸易及服务 中心的地位;

    4. 协助在香港制作电影;及

    5. 在海外市场推广香港电影。

  2. 就统筹科的工作向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提供意见,以及审阅影视
    及娛乐事务管理处处长就统筹科提供的各方面服务所提交的报告。

  3. 就是否需要成立工作小组以处理与电影业有关的特别事宜,向资讯
    科技及广播局局长提供意见。

8.电影服务咨询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共举行了六次会议,讨论事项包括有关使用
烟火物料制造特别效果的新规管制度、改善支援业界进行外景拍摄的措施、管
制使用改装枪械的措施及签发许可証的收费、如何在海外推广香港电影以及电
影发展基金等事宜,而政府各有关部门亦就委员所提供的意见采取适当的跟进
工作。

修订《电影检查条例》

9.政府在一九九八年检讨了《电影检查条例》,并于同年向立法会提交多项修
订建议,以精简该条例的运作及改善为业界所提供服务的质素。有关的修订建
议已获立法会通过,并将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七日起实施。我们会撤消有关文
化、教育、教学、宣传和宗教性质及作非商业用途的幻灯片的送检的规定;更
新若干申请表格;以及简化就电影检查监督所作决定提出上诉的程序。此外,
为了配合新科技的发展,政府会容许电影发行商以录影带、雷射碟、影像光碟
或数码影碟等媒体形式,把获发豁免证明书及核准证明书的影片拷贝,送交电
影检查监督作记录用途。

拨地作兴建电影制片厂用途

10.为了推动香港电影业的长远发展,并鼓励电影制作基础设施的投资,政府在
将军澳预留一幅大约五公顷的土地,用作发展电影制片厂,并于一九九八年八
月批出其中约三公顷的土地,投得该幅土地的公司会兴建先进及设备完善的制
片厂及后期制作设施,完成后可加强本地制作电影的能力,并为本港成为亚洲
区的后期制作服务中心奠定基础。

电影发展基金

11.为增强本地电影业的竞爭力,以及进一步支援其发展,政府于一九九九年设
立为数达一亿元的电影发展基金,为有助本地电影业的健康及长远发展的计划
提供财政支援。该基金由统筹科负责管理。至于审批申请方面,则由电影发展
基金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按基金范畴和审批准则(见附件二)处理拨款申请。

12.基金每年分四季接受申请。统筹科在一九九九年第一季共接获23项申请。审
核委员会于四月十五日举行会议审核有关申请,并决定拨款资助其中四项,包括
一项交流会、一项培训课程、一项编制香港电影资料册计划及一项合作拍摄计划
,拨款总额为五百多万元。获批准拨款的四项申请分别为:

  1. 香港电影金像奖协会有限公司筹办的国內电影制片厂电影合拍及创
    作交流团。主办机构透过此计划安排本地电影业机构与国內电影制
    片厂交流意见和探讨合作机会,藉此开拓本港电影业在国內发展的
    机会。批准的拨款额为$285,000。

  2. 香港电影美术学会举办的香港电影美术从业员培训计划,藉此提升
    本地电影美术从业员的技术水平。批准的拨款额为$1,046,000。

  3. 香港影业协会印制的香港电影资料册。该资料册有助于在本地及海
    外推广香港电影。批准的拨款额为$325,000。

  4. 香港电影导演会、香港艺术中心及香港贸易发展局合办的香港亚洲
    电影制作融资论坛。主办机构希望透过此项计划,开拓本港与亚洲
    各国合作投资和拍摄电影的机会,并促进香港成为亚洲电影融资及
    制作中心。批准的拨款额为$3,541,400。

13.至于申请拨款以进行研究或调查的项目,审核委员会赞同有研究及调查的需
要,但为确保研究及调查能切合业界的需要,及能集中有限的资源,达至最大
的效益,委员会建议统筹科应先就研究及调查的范围征询业界的意见,然后把
具体建议提交电影服务咨询委员会,以厘订研究的范围,并以招标形式,公开
聘请有兴趣的机构进行设定的研究工作,通过研究提出有利电影业长远发展的
方案。统筹科已完成搜集业界的意见,并已确定进行拍片融资的研究,统筹科
会向电影发展基金提出建议及申请拨款。

14.本年第二季的申请刚于五月三十一日截止,统筹科共接获20项申请,申请拨
款总额约为5,900万元。审核委员会会于七月初进行评审工作。

总结

15.政府希望透过上述的各项措施与电影业携手,一同为电影业的长远发展努力



资讯科技及广播局
一九九九年六月


附件一


电影服务统筹科的工作进度


工作项目工作进度
1.协助业界拍摄外景

(i) 精简申请外景拍摄
手续及规例




(ii) 促请产业署检讨租
借政府产业拍摄外景
的收费



(iii) 促请警务处尽量为
外景队提供适当协助



(iv) 处理业界提出的较
复杂申请拍摄外景场
地个案



(v) 向业界提供有关外
景拍摄场地选址的服


  • 统筹科已与超过140个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商讨精
    简申请使用它们辖下的场地进行外景拍摄的手续
    :包括制备申请指引和申请表格,缩短处理申请
    时间到七至十个工作天,以及提供更多外景拍摄
    场地及设施供业界申请等。

  • 业界认为现时租借政府产业拍摄外景的收费过高(
    每四小时收费$12,360),并要求降低收费。统筹
    科已向产业署反映业界的要求,产业署已就收费水
    平作出检讨,并已将修订收费的建议提交库务局考
    虑。

  • 在外景拍摄方面,经统筹科与警务处协商下,警务
    处已为业界制定间歇控制交通的安排。外景队如需
    在非主要公共街道间歇控制交通,可预先通知警公
    共关系科,该科将知会有关警区作出适当安排。

  • 自一九九八年五月开始,统筹科处理由业界提出的
    较复杂申请拍摄外景场地个案,担任协调角色。截
    至本年五月,统筹科共处理了63宗个案,透过统筹
    科的斡旋,有90%以上的申请个案获有关机构批准


  • 自一九九八年九月开始,统筹科按业界的需要,为
    他们提供一些外景拍摄场地的选址建议。建议范围
    限于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辖下的场地及设施。截至
    本年五月,统筹科共处理了103宗个案。

2. 设立资料中心

(i) 提供业內资讯


(ii) 出版刊物


  • 资料中心內设有一个阅览室、两个视听间和两个电
    脑间。

  • 资料中心內存备的资料包括外景场地资料;外景拍
    摄规例及申请手续资料;电影业机构通讯资料;电
    影业统计数字;电影分级制资料;海外电影发展局
    编制的电影制作指南;本港高等院校的电影培训课
    程资料;以及本地/国际电影节、电影展及电影研讨
    会资料。

  • 统筹科编制的刊物包括:


《香港电影拍摄指南》

该指南载有在香港拍摄外景时须注意的事项,包括
申请在政府产业拍摄外景的手续;在拍摄时使用仿
造警察制服、改装枪械及烟火物料的规例;香港的
主要外景景点;以及香港的主要电影业团体通讯资
料等。一九九九年版的《香港电影拍摄指南》的中
英文版编写工作经已完成,预计可于本年七月出版


《电影及录影带行业通讯录》

该通讯录于本年四月出版,载有香港影视制作、发
行及推广机构的简介及通讯资料。统筹科已将该刊
物派发给八百多个本地/海外电影机构。

《香港影踪》

该图片小册子辑录了一些香港外景拍摄景点的照片
,以推广香港作为外景拍摄的地方。小册子于四月
出版,而统筹科已将该刊物派发给四百多个国內/海
外电影机构。

《外景场地 - 政府部门及公共团体管理的场地》

该刊物介绍130个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辖下可供租借
拍摄外景的场地及设施,以及提供有关申请场地手续
的资料。该刊物的编写工作经已完成,并将于本年六
月出版。

3. 协助在本地及海外推
广香港电影


(i) 协助在本港举办电
影展览会





(ii) 协助在海外举办香
港电影节






(iii) 参与国际电影贸易
会以推广香港电影



  • 统筹科协助香港贸易发展局举办一年一度的「香港
    国际电影电视展览会」,以维持香港作为亚洲电影
    贸易中心的地位。一九九八年的展览会在六月二十
    四日至二十六日举行,共有62位展览商和621位电
    影及娛乐界商家参与该展览会。一九九九年度的展
    览会将于六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五日举行。

  • 在一九九八年,统筹科协助政府新闻处及香港驻海
    外经济贸易办事处,在海外六个城市(包括伦敦、华
    盛顿、悉尼、墨尔砵、罗马及米兰)举办电影节。政
    府新闻处及香港驻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现正筹备在
    北美洲(六月)及澳洲(十一月)举办香港电影节
    ,统筹科会在选片及向有关片商借用影片方面提供
    协助。

  • 国际电影局联会(AFCI)于今年二月十九至二十一
    日在美国洛杉矶举行国际电影贸易会「Locations '99」
    。联会的200多个成员中,有70%在会场內设有宣传
    摊位。约有300多人参观由统筹科和香港旅游协会合
    办的摊位及索取资料,其中90%是电影业內人士,包
    括导演、制片、监制、编剧等。统筹科也在贸易会场
    馆举行推广香港作为电影制作中心的座谈会,有75人
    参加该座谈会。
4. 协助电影界筹办训练
课程

  • 电影界认为,培训业內人士使用数码技术制作电影
    是当务之急。经统筹科与香港演艺学院商讨后,该
    学院计划在一九九九年九月为业界举办电影数码剪
    接技术短期培训课程。

  • 透过统筹科的协商,电影业团体与香港演艺学院将
    合办一个电影数码技术研讨会。该研讨会获工业署
    「服务业支援资助计划」拨款资助,并将于今年六
    月二十五及二十六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

5. 制订在电影制作中
使用烟火及其他危
险品的规管制度


(i) 草拟新法例






(ii) 提供培训课程




  • 新的规管制度包括设立特别效果技术员发牌制度,
    及成立新的规管机制以规管在电影和电视节目制作
    及舞台表演中使用烟火物料制造特别效果。统筹科
    现正草拟有关法例,并会就规管安排咨询业界意见
    ,以确保新法例既能切合业界运作的需要,亦能保
    障公众安全和社会秩序。

  • 统筹科已从海外聘请一位消防顾问及一位烟火(特别
    效果)顾问,为本地特别效果从业员提供培训课程。
    该培训课程共分三个阶段推行:

  1. 特别效果助理课程:-

    有68人完成该课程并通过时考核成为临认可的
    特别效果助理。助理可作合资格特别效果技术
    员的助手,但不可自行制造任何特别效果。

  2. 二级特别效果技术员培训课程:-

    修读者须通过评核及具备丰富的相关经验。目
    前共有12人完成该课程并通过考核成为合资格
    临时认可的二级特别效果技术员。二级技术员
    可使用指定类别的烟火和其他危险品制造特别
    效果,及督导特别效果助理处理爆破场面。

  3. 一级特别效果技术员培训课程:-

    修读者须通过评核及具备丰富的相关经验。此
    项课程将于本年六/七月开办,为期约15天。
    一级特别效果技术员可使用指定类别的烟火和
    其他危险品制造特别效果,及督导特别效果助
    理和二级特别效果技术员处理爆破场面。


6.设立电影发展基金
  •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于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批
    准拨款一亿元设立电影发展基金,协助本港电影业
    的健康及长远发展,并增加其竞爭力。

  • 于一九九九年一月在电影服务咨询委员会之下设立
    了电影发展基金审核委员会,专责评估和审核业界
    提交的申请,以及厘定资助款额及条件。该审核委
    员会由统筹科担任秘书处。

  • 基金每年分四季接受申请。统筹科在一九九九年第
    一季共接获23项申请。审核委员会已于四月十五日
    举行会议审核申请,并决定拨款资助其中四项申请
    ,包括一项交流会、一项培训课程、一项编制香港
    电影资料册计划及一项合作拍摄计划,拨款总额为
    五百多万元。第二季度已于五月三十一日截止申请
    ,统筹科共收到20份申请。



附件二

电影发展基金
基金范畴


政府设立电影发展基金的目的是要透过拨款资助计划,达至下列目标:

  1. 提升本地电影业的专业与技术水平;

  2. 提高电影从业员的专业技能;

  3. 鼓励业界制作更多具创意及多元体裁的电影;

  4. 协助业界掌握和应用先进科技,以加强电影的视听效果;

  5. 激励业界进一步提高本地电影制作和服务的质素;以及

  6. 改善电影业的制作和运作环境。

申请资助的项目,必须能达至以上目标才可获得拨款。

审批准则

  1. 一般来说,申请拨款者必须为从事电影业的机构/协会或相关团体
    ,该等机构、协会及团体必须在本地注册。电影服务统筹科亦可向
    基金申请拨款。

  2. 申请项目须有利于本港电影业的整体发展,例如能提高本港电影业
    的竞爭能力。

  3. 有关项目必须可以惠及整个电影业,而非只有利于个别私人公司或
    由私人公司组成的联营企业。

  4. 项目以非牟利性质为主;申请项目若最终能自负盈亏,可获特别考
    虑。

  5. 所获拨款不得用以开设公务员职位。

  6. 审核申请时须考虑以下因素:

    1. 有关项目可为本地电影业带来的益处;

    2. 是否确有需要推行建议的项目;

    3. 申请机构/团体在技术和项目管理方面的能力;

    4. 建议项目的推行方案是否完备周详,及推行项目所需时间
      是否合理适中;

    5. 建议的财政预算是否合理和切合实际需要;

    6. 建议项目是否或会否重复其他机构现时所进行的工作;以


    7. 建议项目若涉及经常开支(例如薪酬和其他行政开支),须
      视乎开支所需期限和项目能否在一段时限后自负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