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以供于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参阅的文件
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
一九九八年固定电讯服务检讨
目的
本文件汇报一九九八年固定电讯服务检讨的进展情况。
背景
2.政府于一九九五年六月发出三个新固定电讯网络服务(下文简称「固网服务」)牌照
时,同意暂停再发固网服务牌照,为期三年。该项暂停发牌措施的期限业已届满,
同时,中国香港签订世界贸易组织基本电讯协议时亦作出承诺,当局须检讨是否签
发更多固网服务牌照。
3.在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日,政府与香港电讯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香港电讯」)就提早
交还香港国际电讯有限公司的牌照签订协议,并发表一份关于开放本港对外电讯市场
的政策声明。该份声明列出对外服务和对外设施开始引入竞爭的日期(分别是一九九九
年一月一日和二○○○年一月一日),并承诺会就进一步开放对外电讯市场进行咨询。
4.政府于一九九八年四月三十日发表咨询文件,展开一九九八年固定电讯服务检讨。
该项检讨的目的是-
- 在给予本地固网服务营办商的暂停签发新牌照三年期届满后,检讨香
港本地固定电讯服务业现时的发展情况;
- 考虑现时有哪些因素可确保本地及对外固定电讯服务业內存在有效竞
爭;
- 研究应鼓励本港业界发展哪种结构才恰当,特别着重发牌、网络发展
及经济效益等事宜;及
- 研究是否需要调整政策及规管环境,尤其是本港所采取的竞爭保障措
施,使其更臻完善。
5.是项检讨特别针对多个有关进入市场的主要问题,而这些对日后香港电讯业结构有
决定性影响的问题包括:
- 应否接受新固网服务牌照的申请;
- 应否无限量地签发对外电讯服务牌照;
- 除了现有四家固网服务营办商外,应否向其他机构发出对外电讯设施牌照。
6.是项检讨与一九九八年电视政策检讨同期进行,以便当局可以在同一时间考虑及处
理某些共同和互有关连的事宜。
检讨范围
7.对于本港固定电讯服务市场日后的结构,咨询文件提出了三个方案:
- 方案1 - 把已于本年年中届满的暂停发牌措施延长一段时间;
- 方案2 - 限量批出新固网服务牌照;
- 方案3 - 不限量地容许服务供应商加入各个市场;換言之,会按照市
场的需求,签发本地及/或对外固定电讯网络服务牌照。
8.是项检讨还包括其他在政策及规管方面尚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 电讯、资讯科技及广播服务的融合;
- 规管性质;
- 本地电话收费问题;
- 竞爭保障指施;及
- 固定与流动通讯服务的区别。
咨询
9.当局共接获三十份来自电讯业及其他有关方面就是项检讨提出的意见书。总括来说
,大多数意见同意当局如期结束暂停发出固网服务牌照的措施,但亦有人持反对意见
,认为政府应确保三间新固网服务持牌机构的投资可以取得合理回报。关于开放对外
电讯市场,大多数意见赞成开放对外电讯服务市场,但认为当局应审慎考虑互连的条
款;至于对外设施市场方面,大家对开放市场的方式各有不同意见,但基本上都关注
如何防范有些公司不愿投资于本地电讯基础设施而只顾服务高利润用戶的问题。
10.对于固定电讯市场的结构,有几份意见书认为应保障消费者和用戶的长远利益。虽
然大多数意见书均相信营办商的数目应由市场力量决定,但有人认为政府有责任采取
「控制竞爭」的方式。
11.意见书亦有就其他主要事项提出意见,包括规管的性质、互连及接驳事宜。虽然有
人赞扬政府到目前为止,能够确保业內保持公平及有效竞爭,但另外有人认为当局所
采取的「宽松」规管方式,不足以制衡占优势的营办商在市场的力量。部份意见书更
特别指出营办商在接连占优势营办商的网络及进入某些楼宇安装设备问题上所遭遇的
困难。
目前的进展
12.资讯科技及广播局联同电讯管理局正分析所接获的意见,并会制订政策方针和建议
,以便进一步咨询有关方面的意见。
下一步工作
13.政府现正尽快完成制定一套政策建议,准备在夏季末公布,以咨询公众的意见。我
们打算给予业界和社会人士最少四星期时间就该等建议提出意见。我们会第一时间向
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作出简报和征询意见,并按照过往做法,把咨询文
件载于互联网。此外,我们亦会举办座谈会,与有关方面进行深入讨论。政府希望尽
快完成咨询工作,以赶及在年底前作出和公布有关的政策决定。
政府总部
资讯科技及广播局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档号:ITBB CR 7/4/6 (98) II
tm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