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1998年7月14日(星期二)
时 间:下午3时4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厅

议程

  1. 选举正副主席


  2. 1998至99年度会期的会议时间表


  3.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4. 待议事项一览表

  5.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7月14日



人力事务委员会

待议事项一览表


1. 检讨留宿家庭佣工的雇佣条件

此项检讨的目的,在于评估须否为此类雇员作出特别雇佣安排。政府当局计划于
1998年第三季完成检讨工作。

2. 工作时间安排的检讨

当局进行此项检讨时,会研究香港劳动人口的工作时间模式;评估限制工作时间
可能带来的经济影响,以及参考外国有关工作时间的制度和经验等。政府当局正
进行最后阶段的检讨。

3. 肺尘埃沉著病特惠金计划及肺尘埃沉著病补偿计划

政府当局已表示会在此立法年度內提出修订法例的建议,以调整根据肺尘埃沉著
病补偿计划发放的补偿款额。当局亦打算调整肺尘埃沉著病特惠金计划下相若福
利项目的款额,并使经调整后的款额在同一日生效。

4. 检讨复职条文

政府当局已表示会在1998年 7 月开始就复职的条文进行检讨,研究是否有需要更
改现时复职须经雇主及雇员双方同意的条件。检讨工作预期会在1998年年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