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CB(2)2024/98-99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号:CB2/PL/MP/1
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 | 1999年3月2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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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 下午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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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 立法会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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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
李启明议员(主席)
刘千石议员(副主席)
丁午寿议员
田北俊议员
何世柱议员
何敏嘉议员
李卓人议员
呂明华议员
夏佳理议员
陈国强议员
陈婉娴议员
陈荣灿议员
梁耀忠议员
单仲偕议员
郑家富议员
缺席委员 :
朱幼麟议员
陈鉴林议员
梁智鸿议员
司徒华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 参与议程第III项的讨论
- 署理教育统筹局局长
- 祝建勋先生
- 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
- 吴丽敏小姐
- 劳工处副处长
- 陈永杰先生
- 劳工处助理处长(就业服务)
- 周东山先生
- 首席经济主任
- 张鹤英先生
- 政府统计处助理处长(社会统计)
- 李荣光先生
- 参与议程第IV项的讨论
- 署理教育统筹局局长
- 祝建勋先生
- 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
- 吴丽敏小姐
- 劳工处副处长
- 陈永杰先生
- 劳工处助理处长(就业服务)
- 周东山先生
- 参与议程第V项的讨论
- 署理教育统筹局局长
- 祝建勋先生
- 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
- 吴丽敏小姐
- 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
- 李乐善先生
- 劳工处副处长
- 陈永杰先生
- 劳工处助理处长(就业服务)
- 周东山先生
应邀出席者 :
- 参与议程第V项的讨论
-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的代表
-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主任
- 何喜华先生
-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代表
- 吴卫东先生
-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代表
- 潘友为先生
- 在职老人代表
- 梁波先生
- 在职老人代表
- 毕玉棉先生
- 在职老人代表
- 袁彩珍女士
- 在职老人代表
- 陈建佳先生
- 在职老人代表
- 郭国先先生
- 在职老人代表
- 何靜薇女士
- 在职老人代表
- 黃平浩先生
列席秘书 :
- 总主任(2)1
- 汤李燕屏女士
列席职员 :
- 高级主任(2)5
- 徐伟诚先生
I. 确认通过1999年1月7日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1375/98-99号文件)
上述会议纪要获确认通过。
II. 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立法会CB(2)1525/98-99(01)号文件)
2.事务委员会同意在1999年4月22日举行的下次会议席上,讨论以下项目 --
- 负责劳工及人力事宜的政府部门、政府资助及规管机构解决公元2000
年电脑数位修正问题的进展情况;
- 基建项目的人力需求研究;
- 应付本港主要行业的人力需求的培训及再培训策略;及
- 改善建造业工业安全的措施。
3. 何敏嘉议员表示,对留宿家庭佣工雇佣条件(该文件第3项)的检讨,涵盖范围亦应包
括兼职家庭佣工的雇佣条件。他关注到,倘海外家庭佣工的起码工资日后有所下调,
那些已完成雇员再培训课程,以期任职兼职家庭佣工的人士,在寻找工作方面可能会
有困难。署理教育统筹局 (下称"教统局") 局长在回应时澄清谓,政府当局每年均会检
讨海外家庭佣工的起码工资。这与留宿家庭佣工的雇佣条件检讨并不相同。主席指出
,检讨留宿家庭佣工的雇佣条件,旨在评估有否需要为他们作出特别安排。例如,他
们应否豁免于《雇佣条例》的保障范围。
4.署理教统局局长在回应主席就输入內地专才政策检讨(该文件第6项)的提问时表示,
一个以保安局局长为首的专责小组,拟于6个月內完成有关检讨。政府当局希望可于
1999年11月向事务委员会汇报检讨的结果。
III. 人口增长及就业情况
(立法会CB(2)1525/98-99(02)号文件)
5.政府统计处助理处长(社会统计)(下称"统计处助理处长")表示,人口增长是根据以
下3个组别计算的 --
- 出生人数;
- 死亡人数;及
- 抵港及离港人数的差额,此差额由以下项目组成 --
- 香港永久性居民进出中国內地或澳门以外的地方;
- 持单程证人士从中国內地到港;及
- 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及旅客进出香港。
过去10年,出生人数每年均有所下降(由1989年的70 000人减至1998年的53 000人)。尽
管人口不断老化,同期每年的死亡人数仅有轻微上升(由1989年的29 000多人增至1998
年约32 000人)。这可能是因医疗护理及社会环境有所改善所致。自然增长(即出生人数
减去死亡人数)一直是过往人口增长的主要原因,但于过往数年间已被抵港及离港人数
的差额取代。
6.有关1997年年底至1998年年底的人口增长,统计处助理处长指出,增加的人口,主
要是从中国內地或澳门以外地方流入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和持单程证来港的人士。前者
的人数较后者为多。按年龄及性别组别分析,增加的人口,大部分是35岁至44岁及45
岁至54岁两个工作年龄组别的人士。至于从中国內地或澳门以外地方回流的香港永久
性居民(即"回流人士",包括回流移民和其他回流人士),抵港较离港人数上升的差额中
,大部分是介乎25岁至54岁的人士。持单程证人士当中,年龄为15岁以下者略高于50%
。持单程证的成年人当中,女性的人数较男性为多。
7.至于人口增加对就业所造成的影响,统计处助理处长指出,持单程证来港的人士,
主要是儿童和中年女性,他们并不会令劳动人口大量增加。劳动人口的增长,应是由
香港永久性居民从內地或澳门以外地方的凈流入,以及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流入所引
致。香港劳动人口的统计数字是透过综合住戶统计调查搜集的。综合住戶统计调查难
以按人口类别,例如回流移民、持单程证人士和外国侨民等,搜集详尽的就业统计数
据。不过,政府统计处(下称"统计处")正计划透过综合住戶统计调查进行专题访问,从
而搜集回流移民的资料。这些资料会有助政府较详细地研究回流移民对香港就业和失
业情况的影响。
持单程证人士就业情况的统计数字
8.副主席询问,当局是否有新来港人士的就业情况统计数据,以及他们在求职时会遇
到甚么困难。统计处助理处长答称,当局难以透过综合住戶统计调查进行专题访问,
以搜集来自中国內地的新来港人士的资料。根据目前每日批准150名持单程证人士来
港的配额计算,每年的新来港人士人数约为55 000人。鉴于此数目仅占全港 680 万人
口的极小部分,透过综合住戶统计调查搜集新来港人士的就业统计数据可能并不适当
。统计处亦正探讨可否透过其他渠道收集此类统计数据。
9.副主席表示,回流人士如在港未能觅得工作,可能会离开香港。因此,与来自中国
內地的新来港人士所面对的就业问题相比,他们的问题可能不算严重。此外,终审法
院就香港永久性居民在中国內地出生子女居留权个案所作的判决,会因合资格人士来
港而对劳动市场造成影响。因此,他认为政府当局应将资源拨予来自中国內地的新来
港人士,而非回流人士。统计处助理处长表示,在港定居少于7 年的新来港人士的就
业统计数据,已包括在1996年中期人口统计內。鉴于综合住戶统计调查的人口样本远
较中期人口统计为小,而这些新来港人士的人数仅占全港人口的一小部分,透过综合
住戶统计调查收集新来港人士的就业统计数据,可能会出现严重的统计误差。
10.首席经济主任根据1996年中期人口统计所收集的资料,向委员简述来自中国內地的
新来港人士的社会经济特点如下 --
- 年满15岁或以上的人士当中,约有30%具有小学或以下的教育程度,60%
具有中学程度,而9%则具有专上教育程度;
- 43%受雇于批发、零售和进出口行业、食肆及酒店业,25%受雇于制造业
,11%受雇于社区、社会及个人服务行业,而8%则受雇于建造业;及
- 约50%受雇于非技术行业,而15%则任职经理、行政人员、专业人员及辅
助专业人员。
11.主席表示,委员希望取得有关这些新来港人士就业统计数据的较新资料。鉴于终审
法院的判决对来自中国內地的新来港人士人数所造成的影响,政府当局应采用其他渠
道,如利用入境事务处所收集的资料,以搜集此类就业统计数据。
12.统计处助理处长表示,其他政府部门正进行研究,搜集有关来自中国內地的新来港
人士的资料。例如,民政事务总署除进行其他资料调查外,现正进行多项调查,搜集
有关新来港人士的教育水平和居住情况的资料。劳工处副处长指出,劳工处业已于筲
箕湾开设一间指定的就业辅导服务中心(就业辅导中心(新来港定居人士)),协助来自中
国內地的新来港人士寻找工作。在 1998年,当局为10 500多名来自中国內地来港并在
港居住少于7年的新来港人士提供就业服务。这些新来港人士的求职成功率约为16%
(1 700多人),与其他香港居民的成功率相若。至于这些成功觅得工作的人士所从事的
工作类别,其中 42%受雇为家庭佣工、运输工人或散工,5%则从事需要较高技能水平
的工作。为协助他们求职,劳工处亦有搜集有关这些新来港人士的年龄和教育水平的
资料。劳工处为他们提供就业选配计划,并成功协助 610 名工人觅得工作,成功率达
45.8% 。在第二间指定的就业辅导中心在旺角启用后,当局可加强为这些新来港人士
所提供的就业服务。副主席要求政府当局提供详细资料,载述各政府部门就来自中国
內地的新来港人士进行的调查研究。
13.鉴于回流人士和持单程证人士的人数可能会有所增加,郑家富议员询问政府当局会
否改变目前搜集劳动人口统计数据的方法。鉴于回流移民仅占全港人口极小部分,他
又询问,统计处透过专题访问所搜集的资料,会否准确地反映他们的就业情况。
14.统计处助理处长指出,统计处在进行综合住戶统计调查时,已参照国际劳工组织和
其他统计部门所建议的失业和就业不足人士定义。进行综合住戶统计调查所采用的方
法相当完善,并且符合统计要求。鉴于预测难免会出现抽样和非抽样方面的误差,统
计处在筹划专题访问时,会尽量将这些误差减至最低。
15.尽管持单程证人士主要是儿童和中年女性,他们不会令劳动人口大量增加,郑家富
议员询问,鉴于终审法院的判决会影响来来自中国內地的新来港人士数目,政府当局
会否搜集这些新来港人士的就业统计数据。统计处助理处长答称,统计处目前尝试透
过综合住戶统计调查搜集有关回流人士的资料,他们在人口增长中占主要的部分。至
于有关持单程证人士的资料搜集工作,则会于较后时间才进行。
16.何世柱议员询问,回流人士在1995年年底至1998年年底的凈流入数字(该文件表一
第(3)(b)项)日后会否下降。劳工处助理处长表示,凈流入数字即有关年度抵港及离港
人数的差额,而前者的人数比后者为多。近年回流人士的人数相当多,主要是回流移
民及在海外学成归来的学生。鉴于很多打算回流的人士,早已于1996年至1998年期间
返港,预计未来回流的移民人数可能会减少。此外,经济衰退或其他原因亦会对此情
况有所影响。何世柱议员认为,鉴于本港经济衰退,海外国家可能会较香港有更多就
业机会。因此,回流香港的移民人数日后可能会减少。他同意其他议员的意见,认为
政府当局应集中进行有关持单程证人士就业情况的调查,因为这些人的人数日后可能
会增加。主席要求政府当局尽快向议员提供有关持单程证人士的就业统计数据。
17.陈婉娴议员表示,发展数码港和科学园的计划,仅会创造要求高科技技能的职位,
故未能纾缓那些教育及技术水平较低的人士的失业情况。她认为,政府当局应搜集有
关持单程证人士的教育和技能水平的资料,并因应人口转变作出更有远见的人力规划。
18.陈婉娴议员询问,劳工处为新近来自中国內地来港的人士所提供的就业服务,会否
作出任何改变。劳工处副处长指出,劳工处在过往数年已提供多元化的就业服务,提
供电话转介服务是其中一个例子。求职人士可透过电话取得职位转介服务,而无须亲
身前往本港就业辅导组的办事处。经雇主同意后,有关职位空缺的资料会展示于本港
就业辅导组的办事处,以便求职人士直接与他们联络,安排面试。此外,劳工处亦会
为文盲的新来港人士提供优先柜位服务。鉴于新来港人士对香港的就业情况并不熟悉
,各就业辅导中心会向他们派发有关这方面的单张,并与他们进行深入的会晤,协助
他们求职。
中年人士的就业问题
19.李卓人议员表示,人口增长主要来自两个在职的中年组别,分别为35岁至44岁及45
岁至 54 岁(该文件表二)。他询问政府当局如何应付此类人士的就业问题,特别是会否
制定立法措施以消除年龄歧视。他又问及政府当局如何应付长期失业(界定为失业超过
6个月)率持续上升的问题。长期失业率已由1998年1月的17%上升至1999年1月的25%。
20.署理教统局局长指出,不论失业人士属何年龄,当局均为他们提供就业服务和再培
训。劳工处副处长表示,长期失业人士如未能透过本港就业辅导组觅得工作,会获转
介予就业选配计划。有关已登记的求职人士的资料,业已储存于劳工处的电脑系统內
,以便该处分析劳动市场的资料。劳工处为年长求职人士提供优先柜位服务。
21.李卓人议员指出,政府当局为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失业人士提供特别服
务,并已成立跨部门工作小组研究此事。他建议该跨部门小组亦须研究为长期失业人
士增办各项新服务,包括有关就业、因失业所引致的家庭问题及辅导方面的服务。
22.署理教统局局长重申,不论求职人士属何年龄,当局均为他们提供就业服务。年满
30岁或以上,教育水平为中三或以下的失业人士,可优先获再培训。当局在设计这些
再培训课程时,已顾及中年人士的就业机会。自本年6月起,社会福利署会加强服务,
协助领取综援的失业人士寻找工作。教统局会提供协助,把一些他们原来建议由输入
劳工担任,但认为本地工人亦可胜任的职位空缺,转介予这些人士。事实上,目前有
很多此类的职位空缺。
IV. 1999-2000年财政年度财政预算案的建议所创造的就业机会
(立法会CB(2)1541/98-99(01)号文件)
23.署理教统局局长向议员简述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该文件简介重要的创造就业和稅
务宽减建议,并摘要说明它们会创造的就业机会和对整体经济的正面影响。
发展数码港所创造的就业机会
24.李卓人议员询问,数码港及租用其设施的公司将聘用的12 000多名员工当中,究竟
有多少个空缺会由本地人士及输入劳工或专才填补。倘有资讯科技专才的空缺,会否
由本地人士填补。
25.署理教统局局长答称,数码港将创造的12 000个就业机会,仅属估计数字。政府当
局目前未有所需工作类别的详情。所有空缺均由非本地工人填补的机会相信不大。鉴
于本地大学在过往3年已为16 000多名学生提供资讯科技方面的课程,相信资讯科技方
面的空缺会有很大机会由在本地受训的人士填补。发展数码港亦会吸引本地学生修读
大学开办的资讯科技课程。这些本地资讯科技专才较有可能在数码港及租用其设施的
公司觅得工作。
26. 李卓人议员询问,就业专责小组曾在其会议席上讨论由输入专才填补有关空缺的事
宜,署理教统局局长在回应时澄清谓,这些空缺属高科技而非一般的资讯科技职位。
主席询问,已签署意向书表示乐意成为数码港的主要租戶的 8 间跨国公司,会否聘请
本地人士填补职位空缺。署理教统局局长答称,他不宜就此作出具体的答覆。他预计
这些公司应会招聘高科技及与资讯科技有关的职位。因此,应会为本地人士提供就业
机会。
27.郑家富议员在会议席上提交一份民主党就1999至2000年度创造就业机会及培训建议
的书面意见书,供议员省览。他指出,政府当局既然拨出大量资源(约 70 亿元)发展高
科技工业及提供有关的人力培训,应在这方面作出更佳的人力规划,以免浪费资源。
若无本地专才,他并不反对输入专才填补高科技职位方面的空缺。不过,政府当局应
要求该8间公司为本地人士提供海外培训奖学金,使他们取得填补高科技空缺所需的专
业知识。他表示,政府当局所提出的创造就业机会建议,包括可能兴建的狄士尼主题
公园,仅可以在2002年起分阶段带来就业机会,故未能纾缓目前严重的失业问题。因
此,民主党建议于1999至2000年度开设共7 000个助教职位,协助教师处理活动教学、
课程规划及行政方面的工作。除这些拟开设的职位外,民主党又建议增设182 个小学
教师、1 175个电脑技术员及699个社会工作者职位。这些创造就业机会的建议会于1999
至2000年度创造9 055个就业机会,成本约为10亿元。
(会后补注:该意见书随立法会CB(2)1564/98-99号文件送交缺席委员参阅。)
28.署理教统局局长澄清谓,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中所载述的32 000个新增职位,并不
包括可能兴建的狄士尼主题公园所带来的职位。虽然他理解郑家富议员的关注,就是
政府当局既已在教育方面投入大量资源,应顾及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机会,但他指出,
发展数码港并不是为毕业生创造就业机会的唯一建议。数码港除会带来重大的经济利
益外,亦可改善香港的国际形象,以及增强海外投资者的信心,使他们相信香港会致
力发展高科技工业。数码港将提供重要的基础建设,吸引资讯服务公司汇聚香港,从
而支援财经服务、电子贸易、广告、娛乐及通讯等行业的发展。因此,数码港是香港
的重要发展项目。政府当局会考虑民主党的建议,创造助教职位。在研究该建议时,
政府当局会考虑该等职位的需要、职责、薪金、服务条件和晋升机会。
29. 陈婉娴议员问及政府当局就以下各点所采取的措施 --
- 为劳动人口作好准备,使他们可抓紧数码港发展所带来的就业机会;
- 透过发展数码港,使本地劳工学习转移到香港的科技;及
- 应付因香港发展高科技工业而导致技术水平较低工人可能出现的失业
问题。
30. 署理教统局局长回应时提出以下各点 --
- 政府当局现正就资讯科技业进行人力研究。该研究会考虑发展数码港的
需要,预计最迟会于1999年6月完成。政府当局随后会与高等教育院校
及培训机构制定发展数码港所需的培训;
- 政府当局并无有关数码港运作所造成科技转移方面的资料。不过,他预
计此类转移应对本地劳工有利;及
- 因发展数码港而在高科技领域创造职位,不一定表示会删除其他范畴的
现有职位。发展数码港对技术水平较低的工人的就业机会应无直接影响。
31.至于政府当局会否就发展科学园、数码港及高等教育院校的资讯科技研究计划,综
合各方面的人力培训计划,署理教统局局长指出,政府当局在进行人力预测研究时,
会就这方面订定全面的人力规划,并会尽快告知议员全面的计划。
32.陈婉娴议员认为,政府当局在人力规划及应付可能出现的失业问题(与发展数码港
和科学园有关的科技转型所致)方面,应有高瞻远瞩。
33.梁耀忠议员表示,政府当局在发展数码港方面未有明确的路向。他关注到,劳动人
口及现时的培训课程,根本未能应付不断转变的就业要求。举例说,接受过有关微型
电脑训练的人士并不懂得使用小型电脑。署理教统局局长答称,提供培训或再培训的
目的,旨在使学员学习新技能。上述例子中的人士,可接受有关小型电脑技术的训练
,以便转換工作。政府当局为劳动人口提供训练,使他们学会高科技及资讯科技工作
所需的不同水平的技能。高等教育院校提供专业人士的训练,而职业训练局(下称"职
训局")及其他再培训机构,则为中级及初级工人提供训练。就香港各主要行业的人力
需求所进行的研究,会有助政府当局决定这方面的未来路向。单仲偕议员建议由职训
局提供有关小型电脑的技能训练。
34.梁耀忠议员关注到,科技发展迅速,在学校所接受的训练未能切合不断转变的就业
要求。他促请政府当局检讨各教育机构所提供的课程,以解决此问题。
减收船舶注册费所创造的就业机会
35.陈荣灿议员问及减收船舶注册费如何能在3年內创造15 800个就业机会。教育统筹局
首席助理局长(教统局首席助理局长)表示,所创造的职位数字,是统计处根据注册船舶
所增加的总吨数,令航运业对香港本地生产总值所增加的数额计算出来的。劳工处助理
处长(就业服务)补充谓,减收船舶注册费后,预计会有更多船只在港注册,而这些船只
的总吨数亦会随之增加。注册费大幅减低后,受惠的航运公司可能须聘请某个比率的本
地水手。主席要求教统局首席助理局长向事务委员会提供资料,说明计算所创造职位所
采用的原则和详情。教统局首席助理局长同意提供有关资料。
36.陈荣灿议员询问,在减收费用后,有关的收费水平与其他国家的比较为何。鉴于航
运公司并无责任为在港注册的船只聘请本地工人,他质疑在减收费用后预计可创造15
800个就业机会,是否过于乐观。署理教统局局长在回应时表示,经济局局长曾与航运
公司讨论此事。大幅减少有关的费用,会使航运公司较利比亚、新加坡和巴拿马的航
运公司更具竞爭力。政府当局相信,在港注册的船只总吨数将会因推广减收费用而有
所增加。因此,预计可创造的就业机会,其实并非过于乐观。主席要求政府当局向事
务委员会提供资料,就香港与海外国家的船舶注册费作一比较。
37.陈荣灿议员指出,政府当局应提供与航运业职位有关的培训,以应付在这方面就业
机会的预计需求。
38.呂明华议员询问,对于发展数码港及减收船舶注册费预计所分别创造的16 000个及
15 800个(合共32 000个)就业机会,政府当局是否有十足信心。署理教统局局长答称,
这些数字是合用的预测,而其他措施,如振兴旅游业的各项措施,亦会有助创造就业
机会。32 000多个职位的估计数字甚至可能偏低。
39.田北俊议员对政府当局预计可创造32 000个新职位表示怀疑。他提出问题如下 --
- 数码港及租用其设施的公司所聘请的 12 000多个职位,是否包括资
讯科技方面现有的6 000多个职位在內;及
- 鉴于本地航运公司船只的总吨数达3 000多万吨,而在本地注册的船
只只占其中的620多万吨,政府当局为何不致力游说所有本地航运公
司为其船只在本地注册,以期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40. 署理教统局局长回应时提出以下各点 --
- 鉴于数码港的主要租戶仍未落实,政府当局并未知悉有关租戶会
否将其本地雇员调往数码港;及
- 政府当局会尽力吸引更多航运公司为其船只在港注册,并在本地
成立公司。假设本地航运公司会把所有并非在港注册的船只转为
在香港注册,未免过于乐观。
V. 老人就业问题
(立法会CB(2)1406/98-99(01)号文件 --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的文件)
(立法会CB(2)1525/98-99(03)号文件 --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41. 在职老人代表就以下各方面阐述他们的经验 --
- 生计困难;
- 被剝削法定的雇员保障,如房屋协会辖下屋村一清洁承办商剝削
员工的法定假期;
- 缺乏年老退休保障;
- 工作时间长;
- 任职无须技能的沉闷工作;及
- 因年龄歧视而难以觅得工作。
42.郑家富议员表示,政府当局应加强管制清洁承办商。刘千石议员要求政府当局跟进
这些在职长者的个案。
43. 劳工处副处长答称,虽然在工作时间方面并无法定的管制,但倘雇主剝削雇员的法
定权利和利益(如法定假期),会被检控。在1998年,向违反《雇佣条例》的雇主提出检
控的个案有 3 450宗,主要涉及未能遵办有关法定假期方面的条文。他指出,劳工处已
就清洁承办商未能遵办劳工法例的问题,为房屋署举办讲座。房屋委员会其后在清洁
服务标书附加限制,不准曾违反劳工法例的清洁承办商投标。劳工督察会继续到工作
场所执行巡查,以确保雇主遵守《雇佣条例》所载的雇佣条件。主席表示,有关清洁
承办商的问题在于他们经常将清洁服务分判予其他承办商。主要清洁承办商遵守有关
规定,并不表示其分包商亦会照办。
44.何喜华先生指出,政府当局沒有认真解决在职长者的问题。他促请政府当局研究在
职长者问题,并制定所需的措施。
长者退休保障
45.陈婉娴议员询问有关政府当局就解决在职老人的退休保障问题所采取的措施。署理
教统局局长答称,政府当局分别在1992年及1993至94年全面咨询市民对退休保障计划
的意见,并深入考虑不同的计划建议。政府当局认为强制性公积金(下称"强积金")计划
最能为香港带来长远的好处。有关强积金计划的法例,已分别于1995年7月及1998年4
月在立法局及临时立法会通过。强积金计划预计最迟会在2000年12月开始实施。在这
些情况下,政府当局认为推出另外一个退休保障制度并不适当。
46.至于为非在职及技术水平较低的长者提供的退休保障,署理教统局局长表示,非在
职的长者受综援及高龄津贴所保障。长者通常有家人供养。他们亦可依靠自己的积蓄
过活。在职长者可赚钱维持生计。曾就强积金计划供款的在职长者,日后可享受该项
福利。
47.李卓人议员同意香港社区组织协会的意见,认为政府当局应解决在职长者的各项问
题。就此,他建议强积金计划中的5%雇员供款应分成两部分,即2%由政府当局供款,
而余下的3%则由雇员供款。政府当局的供款,会用作为现时未能自强积金计划受惠的
长者成立长者退休金计划。梁耀忠议员支持推行长者退休金计划。
48.郑家富议员表示,议员普遍支持为长者提供退休保障,以及提高长者的就业机会。
政府当局既乐意支付800万元庆祝1999年国际长者年,便应制定措施以解决长者所面对
的问题。
49.署理教统局局长在回应梁耀忠议员时表示,香港无须实施最低工资制度,原因如下 --
- 在香港订立最低工资,不但扭曲劳工市场的工资架构,还会令工资调
整受到更大限制,特别是在经济衰退期间。本港工商界以至整体经济
因应外来冲击作出调整的能力亦会因而受损;
- 在香港推行最低工资制度,会削弱工作人口(尤其是技术水平和工资
较低的工人)改善和提升工作质素的动力,并不利于本港经济的长远
发展;及
- 法定的最低工资倘偏离由市场决定的工资水平,不一定对雇员有利。
相反,这会对他们的就业机会造成不良影响。如最低工资设定得比市
场的水平低,部份雇主可能拒绝支付高于最低工资的薪酬,最低工资
实际上变成最高工资。如最低工资设定得比市场的水平为高,对某些
行业来说,劳工的成本可能过高,以致这些行业难以维持本身的竞爭
力,或继续生存,部分公司更会因此缩小规模,甚至结业。这会导致
整体就业机会下降和失业数字上升。在经济放缓或衰退的时候,这种
情况会更为显著。这个时候,技能水平或学历较低的工人,特别是高
龄、残疾或工作能力不太高的工人,有最大机会被其他同是领取最低
工资的雇员所淘汰。
50. 梁耀忠议员询问,当局会否规定最高工作时数,以及会否立例消除年龄歧视。劳工
处副处长表示,在指定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均视为逾时工作。国际间趋向放宽工作时数
。严格管制工作时数,对在职长者并无好处,特别是在经济衰退期间。为协助消除在就
业方面的年龄歧视,当局已鼓励雇主以工作能力而非年龄作为聘用基准。劳工处业已采
取措施打击歧视求职者的行为。除其他措施外,这些措施包括确保雇主的招聘广告沒有
年龄方面的限制。
51.梁耀忠议员建议,政府当局应就老人就业问题进行全面的调查。署理教统局局长答
允咨询统计处的意见。
52. 议事完毕,会议于下午5时05分结束。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