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
青年职前综合培训
引言
我们于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四日告知议员,政府计划于今年九月推出一项崭新,为期六个月的「青年职前综合培训」,以帮助提高青年离校生的就业竞爭力。我们并咨询议员对是项计划的意见。本文件向议员汇报计划的最新进展。
计划內容
2. 社会各阶层对这项计划的反应相当令人鼓舞。我们已分别从香港赛马会及政府內部申请得拨款资助计划。培训机构、非政府机构及政府部门的反应均非常积极,他们已答允提供约25,000 个培训名额,以及为参予计划的青少年提供辅导服务。为计划提供培训的机构及政府部门,以及它们所提供的培训名额列于附件A的名单內。
辅导服务
3. 为确保学员在计划期间能得到所需的支援,30间志愿机构和青年团体会在计划进行期间,派出专责青少年服务的社会工作者,为学员提供辅导服务。社会工作者会协助学员更加了解本身的需要,因应他们的教育背景、与趣及能力,厘定适合他们的职业发展计划,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各项训练课程和实习训练,帮助他们应用透过这项计划所学得的技能及知识。所有主要的青年团体都有参与提供辅导服务。这些团体载列于附件B的名单內。
实习训练
4. 雇主亦积极支持是项计划。截至九月中旬,我们共从420间机构取得约10,000个实习机会,我们预计这个数字将会进一步上升。
5. 政府会采取所有所需的措施,以确保实习训练的安全及质素。我们会采取下列的特别措施:-
- 根据一套统一的准则审核所有机构提供的实习训练;准则包括有关的实习训练不能涉及危险的工作,工作时数不可超出每周35小时,有关机构须指派一名「导师」监督学员,工作不能涉及不道德的活动等﹔
- 劳工处会透过会议及派发指引将上述有关工作实习的要求广泛告知参与的机构﹔
- 要求所有提供实习训练的机构,为其所获编配得的学员在正式开始实习前安排迎新的活动。机构及学员如觉得有所不合适,均可选择退出有关安排﹔
- 鼓励学员举报滥用这项工作实习安排的机构;劳工处会设立一个电话热线,以处理有关投诉。如有需要,劳工处可终止有关的实习安排;
- 透过编配在青年工作上有丰富经验的社工为参加实习的学员在整个计划的六个月期间提供年青人需要的支援及辅导服务。
6. 各机构提供的实习机会范围甚广,包括文职职务、销售工作、以及与资讯科技有关的职务等等。这些实习机会亦来自不同行业,当中包括批发及零售业、服务业、饮食业、酒店业、运输业、制造业、通讯业、社会及个人服务、金融业、保险业、建造业及政府职务等。提供实习机会机构载于附件C的名单內。
保险
7. 为提供更妥善的保障,我们将为学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公共责任保险。
申请
8. 我们通过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各区民政事务处、本地就业辅导中心、电子及印刷传媒、单张及海报等,宣传是项计划。年青人对计划反应相当热烈,自计划九月一日开始接受申请,我们现已接获17,000个申请。申请人将会透过电脑选配程式,因应他们自己的选择,获编配课程。第一批开始的课程有59个,有1,488名学员参与,将于九月二十日展开。
9. 在计划于二零零年三月完毕后,我们将进行检讨,研究如何最佳地为15-19岁的青少年在投入劳工市场前提供职前培训。
教育统筹局
一九九九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