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CB(2)1525/98-99(01)号文件

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
待议事项一览表
(截至1999年3月17日)

1. 为创造就业机会及应付失业问题而采取的措施的进展情况

政府当局建议按月汇报其为创造就业机会及应付失业问题而采取的措施的进展情况。

2. 刘千石议员拟就年龄歧视问题提出的法案

刘千石议员于1998年7月14日建议讨论此事,并打算在本年度会期內就年龄歧视问题
提出法案。此项目原先安排在1998年9月24日举行的会议席上讨论,但其后押后讨论
,直至另行通知。

3. 检讨留宿家庭佣工的雇佣条件

该项检讨旨在评估有否需要为此类雇员作出特别安排。在1998年9月24日举行的会议席
上,陈婉娴议员建议应进一步讨论"家庭佣工"一词的定义,并应考虑部分其他雇员(例
如家庭聘用的司机)的情况。政府当局仍未完成就此事进行的检讨,但承诺会提交资料
文件,供事务委员会在日后的会议席上讨论。

4. 检讨工作时间的安排

该项检讨包括研究本港劳动人口工作时间安排的模式,评估可能带来的经济影响,以
及参考海外的经验及做法等。该项目原先安排在1998年11月举行的会议席上讨论,但
应政府当局的要求,将会押后至日后的会议席上讨论。

5. 雇员的休息时间

郑家富议员于1998年9月21日建议讨论此事。郑议员关注本地雇员能否一如其他国家
(例如英国)的雇员,在连续工作5小时后,享有20至30分钟的休息时间。事务委员会
将会等待政府当局就此作覆,然后才会研究此事,并在有需要时建议修改法例。

6. 输入內地专才的事宜

呂明华议员于1999年3月3日建议,政府当局向事务委员会简报对本港输入內地专才政
策的检讨结果。当局仍未完成该项检讨,但将于1999年3月23日的会议席上,把完成
检讨的时间表告知委员。

7. 资讯科技业对人力的需求

单仲偕议员于1999年3月3日建议,政府当局向事务委员会简报当局就资讯科技业对人
力及训练需求委托顾问进行研究的结果。

8. 工作时需使用电脑的雇员的职业健康问题

单仲偕议员于1999年3月3日建议讨论此事,他对于在工作时需使用电脑的雇员的职业
健康表示关注。当局答允提交资料文件,供事务委员会在日后的会议席上讨论。

9. 基建项目的人力需求研究

政府当局建议向委员简报其就基建项目的人力需求所进行的研究的结果。此项目原订
在1999年3月23日的会议席上讨论,现应政府当局要求,将押后至日后的会议席上讨
论。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