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CB(2)707/98-99(01)号文件
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
待议事项一览表
(截至1998年11月17日)
1. 刘千石议员拟就年龄歧视问题提出的法案
刘千石议员于1998年7月14日建议讨论此事,并打算在本年度会期內就年龄
歧视问题提出法案。此项目原先安排在1998年9月24日举行的会议席上讨论
,但其后押后讨论,直至另行通知。
2. 检讨留宿家庭佣工的雇佣条件
该项检讨旨在评估有否需要为此类雇员作出特别安排。在1998年9月24日举
行的会议席上,陈婉娴议员建议应进一步讨论"家庭佣工"一词的定义,并应
考虑部分其他雇员(例如家庭聘用的司机)的情况。政府当局仍未完成就此事
进行的检讨,但承诺会提交资料文件,供事务委员会在日后的会议席上讨论
。
3. 检讨雇员复职的条文
政府当局已于1998年7月开始检讨有关雇员复职的条文,并研究是否需要更
改现时雇员须经雇主及雇员双方同意才能复职的条件。检讨工作预料会在
1998年年底前完成。
4. 检讨工作时间的安排
该项检讨包括研究本港劳动人口工作时间安排的模式,评估可能带来的经济
影响,以及参考海外的经验及做法等。该项目原先安排在1998年11月举行的
会议席上讨论,但应政府当局的要求,将会押后至日后的会议席上讨论。
5. 雇员的休息时间
郑家富议员于1998年9月21日建议讨论此事。郑议员关注本地雇员能否一如
其他国家(例如英国)的雇员,在连续工作5小时后,享有20至30分钟的休息
时间。事务委员会将会等待政府当局就此作覆,然后才会研究此事,并在有
需要时建议修改法例。
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