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的资料文件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的会议)
《雇主与雇员指引:如何处理减薪及裁员》
背景
香港处于经济调整期,不少企业面临严峻的经营环境,劳资双方齐心协力解决问
题,至为重要。因此,劳工处十月廿九日公布了一份指导雇主与雇员如何处理减
薪及裁员的指引。指引提供一系列实际可行的措施去代替减薪及裁员,在需要认
真考虑减薪或裁员的情况下,指引也为雇主提供一套合情合理的处理方法。该指
引的目的,是希望劳资双方以理性、谅解的态度,坦诚协商,寻求解决困难的方
法。
指引的內容
2. 指引的內容包含甚广,而且还提出一些原则性建议,其中四个要点是:
- 雇主若需要降低经营成本,绝不应先考虑减薪或裁员,而应考虑其
他可行方案;
- 雇主在无可避免要考虑减薪时,必须开心见诚,向雇员解释业务的
困难,与雇员坦率磋商,共同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 雇主应以书面给予雇员合理通知期,让他们有足够时间考虑是否接
纳减薪建议,通知期长短视乎个别机构情况而定。但无论如何,雇
员应有七至十四日时间考虑;
- 雇主应向雇员保证,当公司业务好转时,会作出适当的工资调整;
雇主亦应向雇员保证,若业务继续恶化,需要考虑裁员时,遣散费
会按雇员减薪前的工资计算。
指引的效用
3.指引是在劳工顾问委员会经过详细讨论后,依据雇主、雇员及政府三方达成的
共识而拟定的,而劳顾会的雇主代表亦已承诺会广泛推介指引。
4.我们有理由相信指引已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指引公布至今的三星期內,劳工
处劳资关系科共接获329宗咨询,其中89宗直接与裁员、减薪有关。这证明雇主在
推行减薪计划之前,已经根据指引的建议,先咨询劳工处的意见;同时,在推出减
薪建议时,与员工进行坦诚的协商。在劳工处接触的个案中,所有雇主都有遵从指
引的建议,给予员工7至14日时间考虑减薪建议。亦有雇主根据指引,要求高层人员
以身作则,承担较大的减幅。
指引的推广
5.自十月底公布指引以来,政府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广泛宣传指引。这些措施包
括:
- 透过劳工处各办事处及各区民政事务处派发指引。
- 向各商会及所有已登记的职工会分发指引。
- 透过劳工处最新一期的刊物「劳资透视」,将指引直接邮寄到近
十万雇用5人或以上的机构。
- 制作宣传声带及电视宣传片段,于十一月起分别于电台及电视台
播出。
- 透过互联网页,向大众推介指引內容。
- 此外,在未来数月,劳工处会透过举办各项宣传活动,例如研讨
会、培训课程,经验交流会、展览等,大力推广指引內容。
总结
6.面对经济困难,劳资双方应以「同舟共济」的精神,坦诚协商,解决问题。
劳工处将在有需要时,主动调解纠纷。我们会密切监察指引发挥的效用,并愿
意以开放的态度,继续听取雇主,雇员和各位立法会议员的意见。
劳工处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