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CB(1)1527/98-99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 号: CB1/PL/ES/1
立法会经济事务委员会、
民政事务委员会、
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及
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联席会议纪要
日 期 : | 1999年4月14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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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 下午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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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 立法会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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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
经济事务委员会
田北俊议员(联席会议主席)
李华明议员
丁午寿议员
* # 李永达议员
李家祥议员
# 马逢国议员
@ 张文光议员
# 张永森议员
许长青议员
陈婉娴议员
陈鉴林议员
单仲偕议员
* 黃容根议员
@ 杨孝华议员
刘健仪议员
* # 郑家富议员
民政事务委员会
蔡素玉议员
曾钰成议员
刘慧卿议员
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
# 何承天议员
邓兆棠议员
何世柱议员
夏佳理议员
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
* 谭耀宗议员
# 梁刘柔芬议员
李启明议员
陈荣灿议员
刘汉铨议员
出席议员 :
周梁淑怡议员
缺席委员 :
经济事务委员会
朱幼麟议员
李柱铭议员
李国宝议员
# 陆恭蕙议员
陈智思议员
黃宜弘议员
刘千石议员
冯志坚议员
民政事务委员会
何俊仁议员
何秀兰议员
* 涂谨申议员
程介南议员
@ 黃宏发议员
* 刘皇发议员
霍震霆议员
罗致光议员
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
何锺泰议员
刘江华议员
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
李卓人议员
陈国强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议程第II项
- 经济局
- 经济局局长
- 叶澍堃先生
- 经济局副局长
- 何建华先生
- 经济局首席助理局长(新机场)
- 李达志先生
- 民航处
- 署理民航处处长
- 欧镜源先生
- 民政事务局
- 民政事务局副局长
- 徐均平先生
- 民政事务局首席助理局长
- 伍靜文先生
- 工务局
- 政府工程师(工务局基建工程统筹处)
- 莫亦凡先生
- 公务员事务局
- 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
- 柏志高先生
应邀出席者 :- 香港机场管理局
- 署理行政总监
- 林中麟先生
- 管理及运作顾问
- 施高理先生
列席秘书 :- 总主任(1)4
- 陈庆菱女士
列席职员 :- 总主任(1)1
- 梁庆仪小姐
- 总主任(1)5(候任)
- 陈美卿小姐
- 高级主任(1)5
- 许兆广先生
- 高级主任(1)7
- 卢思源先生
I.选举主席
议员同意由田北俊议员主持选举联席会议主席的过程。
2.何承天议员提名田北俊议员出任联席会议主席,并获陈鉴林议员附议。田议
员接受提名。由于沒有其他提名,席上宣布田议员当选联席会议主席。
II.跟进3份新机场启用调查报告所提出的建议
(立法会CB(1)1012/98-99(04)号文件--3份新机场报告所提出的建议一览表
立法会CB(1)1104/98-99号文件--政府当局提供的资料文件)
机场的运作
3.关于政府当局提供的资料文件第29段,陈鉴林议员察悉,航班资料显示系统
需予进一步改善。他指出,航班资料显示系统对机场的顺利运作非常重要,并
询问改善工程的进展,以及当局有否制订应变计划,应付航班资料显示系统一
旦受到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或任何突发问题的影响,以致不能发挥正常功能的
情况。机场管理局(下称"机管局")署理行政总监林中麟先生在回应时表示,机管
局董事会了解到航班资料显示系统对机场运作的重要性,并已委聘顾问,研究
导致航班资料显示系统在新机场启用时出现问题的原因,并就如何改善该系统
提出建议,包括装置增强的后备系统作为应变措施。该项顾问研究已进入最后
的阶段。顾问发现,航班资料显示系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并且与多个外
部系统连接,因此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顾问正研究如何简化该系统,令其表
现更加稳定。与此同时,使该系统符合公元2000年数位标准是现时工作的重点
。航班资料显示系统承建商已就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对该系统进行有关测试,
并以1999年4月为完成测试工作的目标日期。然后,机管局內部的专家会在航
班资料显示系统于晚间停止运作时,对该系统进行实地测试。至于应变计划,
航班资料显示系统现有的后备系统需予增强为一个有效的后备系统。机管局的
目标是在1999年6月完成增强该后备系统的工程。
4.李华明议员表示,自新机场启用以来,其电脑化进出监控系统一直不能正常
运作,机管局需为此聘用额外的保安人员驻守数目众多的出入口,因而引致钜
额支出。他要求机管局提供书面资料,说明自1998年7月以来,基于上述原因
而聘用保安人员所引致的额外开支金额,以及进出监控系统预期可于何时恢复
正常运作。他亦询问,有关的承建商须否向机管局作出赔偿。林先生表示,进
出监控系统运作失灵的主要原因涉及有关电脑系统的软件。由于进出监控系统
对机场保安十分重要,倘该系统在某些出入口不能正常运作,当局必须调派保
安人员驻守该等出入口。然而,有关的承建商正在进行修正工作,问题所牵涉
的范围已经缩窄。与机场启用时比较,现时额外聘用的保安人员数目已减低至
当时的四分之一。承建商的目标是在1999年6月底或之前完成修正工作。机管局
会研究上述个案,决定承建商需否为其引致的损失作出赔偿。经济事务局局长
解释,为了维持机场的保安,实有需要支付额外的开支,以聘用保安人员驻守
有关的出入口,此举不应被视为浪费公帑。因应李议员的要求,林先生同意提
供进一步书面资料。
5.丁午寿议员询问机管局的危机管理计划,施高理先生在回答时表示,他与其
组员正在检讨机场各项运作程序,确保当局可就不同的危机情况作出迅速有效
的回应。第1册內容关于飞机紧急事故的文件的检讨工作已经完成,并已送交民
航处审批。他的小组现正检讨第2册文件,內容关于机场保安事宜。他强调,该
等检讨将会持续定期进行。至于应变计划方面,他表示除了客运大楼的应变计划
外,机管局正就解决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制订应变计划,并可于1999年6月或之
前完成。上述两项应变计划将合并为一项整合应变计划。当局将于1999年9月就
该项应变计划进行全面协调测试。
6.机管局为确保其电脑系统符合公元2000年数位标准而进行的修正工作进展缓慢
,议员对此深表关注。他们强烈要求机管局在处理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时,必需
谨记从新机场启用事件中汲取的教训。李永达议员认为,机管局于1999年6月才
著手测试其系统是否符合公元2000年数位标准,确实令人感到忧虑。林先生解释
,在1999年6月或之前,机管局将会完成为该局逾90%的系统进行上述测试。事实
上,对各系统不同的组件进行的测试仍在继续进行。他进一步表示,有关测试分为
模拟测试及实地测试。模拟测试可于实验室或受控制的运作环境下进行,实地测试
则只可以在机场于午夜停止运作期间的数小时內进行。当局将于1999年6月连接所
有主要系统,进行多项大规模测试,以证实该等系统是否符合公元2000年数位标准
。关于处理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的应变计划,他表示拟备有关计划的工作已于1998
年12月展开。该等计划的內容涵盖机场的主要运作事宜(包括行李处理系统、航班资
料显示系统、旅客服务等),以及与机管局商业伙伴(包括空运货站营办商及停机坪服
务营办商)的运作连接的货运处理事宜。上述应变计划将于1999年6月备妥,然后必
须进行测试及演习,确保该等计划可于有需要时有效地实施。
7.李永达议员指出,机管局大部分电脑系统均于近年购入,并询问有关系统的买
卖协议有否加入一项条件,指明所供应的电脑系统必须符合公元2000年数位标准
。他认为倘协议內沒有加入该项条件,机管局需解释出现遗漏的原因。至于政府
当局提供的资料文件第22段所载的资料,他表示并不足够,议员无法从中完全获
悉机管局就解决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而进行的修正工作的进度。他要求机管局提
供进一步资料,列出所有主要系统的名称及显示有关工作的进度,包括就解决公
元2000年数位问题对所列出的每项系统进行的测试的目标完成日期。林先生在回
应时表示,虽然合约沒有注明所提供的电脑系统必须符合公元2000年数位标准,
但合约內"对某用途的适用性"的条款将规定有关的供应商必须向机管局提供符合公
元2000年数位标准的电脑。在行使合约所赋予的权利时,机管局已要求所有有关
的供应商以书面确认所供应的系统是否符合公元2000年数位标准;否则,必须进
行修正工程,确保有关系统符合标准。供应商其后确认,在现有的128个系统中,
共有43个系统符合公元2000年数位标准,而机管局亦已为此进行测试,证实该43
个系统符合公元2000年数位标准。余下的系统的修正及测试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
,并会在未来两个月取得显著的进展。关于机管局就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进行的
修正工作的进度的详细资料,经济局局长解释,为是次会议提供的资料文件著重
载述就3份调查报告的建议所采取的跟进行动,因而只是简短汇报机管局就公元
2000年数位问题进行的修正工作的进度。当局会特别就此题目拟备一份详尽的资
料文件,供议员于1999年4月26日的经济事务委员会会议席上讨论。因应议员的
要求,经济事务局局长同意在该份资料文件內加入香港空运货站有限公司处理公
元2000年数位问题的工作的进度,并邀请该公司的代表出席于1999年4月26日举
行的会议。
8.蔡素玉议员表示,根据她的办事处对航空货运付运人进行的调查,超过50%的
被访者认为空运货站公司的服质素有所下降,而认为空运货站公司收费过高的被
访者数目亦超过60%。约有40%的被访者表明,他们会考虑使用澳门及內地的空
运货站作为另一个选择。她认为,在市场引入竞爭是调低空运货站公司收费的其
中一个办法。在此方面,她询问政府当局开放香港的空运货站业务的计划。经济
局局长在回应时表示,空运货站公司是根据与机管局签订的专营协议的条款经营
,任何有关开放市场的拟议措施均须顾及该专营协议的条款。他进一步表示,空
运货站公司处理的货运量有上升的趋势,而机管局近期正研究一个加强监察系统
,以期提高空运货站公司的服务质素。林先生补充,关于在经营空运货站的专营
协议条文以外,再实施加强监察系统的建议,机管局与空运货站公司已展开磋商
。关于服务质素方面,空运货站公司正与香港货运业协会及其他使用者商讨所提
供服务的水平,并会向机管局报告有关事项的发展。
9.蔡议员询问有关空运货站公司的永久供电系统的问题,林先生在回应时证实,
空运货站公司的永久供电系统曾于1998年10月发生若干运作上的问题,但该等
问题并沒有影响空运货站公司的正常运作。与此同时,机管局正密切监察此事的
发展。
10.察悉到机管局在投入运作的第一年可能出现财政赤字,许长青议员询问机管
局有否任何精简人手的计划;若有的话,受影响员工的数目及其所属的职级为
何。林先生表示,由于机管局的主要职能已由规划及兴建新机场转为营运新机
场,机管局的职员架构将会重组。机管局亦会藉此机会精简人手,提高运作效
率。机管局已委聘顾问研究机管局的人手需求,该项研究现时尚未有结果。关
于机管局的财政状况,他解释谓,机管局的3项主要开支类别包括(1)日常营运开
支,包括员工开支及供应;(2)就航空交通管制服务、禁区消防与救援服务及气象
服务向政府支付的款项,以及(3)资本成本的折旧。由于兴建机场涉及十分庞大的
资本支出,每年的折旧额亦很可观。为了达致收支平衡,机管局必须严格控制日
常营运开支。为此,精简人手及组织架构实在所难免。上述顾问报告将于1999年
6月完成,机管局会在研究该份报告后,才作出确实决定。
11.蔡素玉议员认为,为了达致收支平衡,机管局在采取节省成本措施的同时,
亦需研究如何增加收入。她欲获悉机管局有否考虑加强来往机场的海路货运联
系,藉此吸引更多货运业务。经济局局长同意,扩阔机管局的收入基础十分重
要,而在机场提供用地以发展后勤中心便是增加收入的方法之一。林先生补充
,机管局了解到,利用现有的货运码头加强来往机场的海路运输联系,有助于
纾缓陆路运输承受的压力,并可提高货运量。事实上,机管局已接获此方面的
建议,并会为此公开招标,以确定私营机构是否有兴趣进一步发展该建议。
12.张永森议员询问,机管局会否考虑提供行李手推车给已通过入境柜位的离港
旅客使用,有关做法在外国机场颇为普遍。林先生答覆谓,机管局以往亦曾接获
类似的查询。由于需要在行李车的使用范围內设置金属柵栏保护已装置的玻璃间
格,并需更換地毯方便行李车移动,有关建议会引致可观的开支。此外,该项建
议亦涉及其他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由于出现财政困难,在本年內实施该项建议
的可能性极低,但他答应不时检讨该项建议。
13.谭耀宗议员表示,在1999年4月2日的复活节假期期间,多班抵港及离港航班
均出现严重延误的情况。他认为航班延误会对机场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并问及
随著第二条跑道的启用,延误的情况可否得以避免。署理民航处处长确认,由于
中华航空公司一架飞机于1999年4月2日下午5时10分左右在跑道上漏油,当局需
关闭跑道40分钟,导致抵港及离港航班均有所延误。他补充,由于当日需加开120
班航班,问题进一步恶化。他表示同类的事故日后不会再次发生,因为就第二条
跑道的设备而进行的最后测试将于4月底前完成;由5月初起,倘出现类似的情况
,可改用第二条跑道作为应变措施。经济局局长表示,在春节假期期间,其中一
天经机场出入境的旅客达117,000人次,属香港的最高纪录。此外,在复活节假期
期间,经机场出入境旅客亦连续3天超过11万人次。该等纪录显示,即使旅客流量
极高,机场亦可顺利运作。林先生补充,约有83%的航班可于原定时间的15分钟內
升降,不论以任何国际标准衡量,亦属效率昭著。
重新委任机场管理局董事会成员
14.周梁淑怡议员认为,机场必须以具商业利益的基础,向使用者提供高质素的
服务,才可取得成功。就此方面,她促请机管局积极向使用者进行意见调查,
以了解他们的需要。她亦询问,政府当局在考虑机管局董事会新成员的人选时
,会否将机管局所担当的新角色列入考虑的因素。她认为,机管局董事会內政
府的代表数目应维持在现时的水平,她并询问当局在评估某人是否适宜获委任
/再委任为机管局董事局成员时所采用的准则。郑家富议员认为,资料文件第
7段并沒有清楚列出再度委任的准则。在回应时,经济局局长同意机管局的工作
重点已转为机场的成功运作,政府当局就机管局董事会的成员组合向香港特别行
政区行政长官提出建议时,会将该项因素纳入考虑范围。在考虑某人是否适宜再
获委任时,政府当局会考虑资料文件第7段提及的准则,并会特别注重有关人选
的能力、过往的公共服务纪录,以及他们在某一行业的成就及贡献,而会议的出
席纪录亦是其中一个考虑因素。他强调,委任机管局董事会成员的权力是行政长
官的特权。新的机管局董事会成员名单将于1999年5月底前公布。关于机管局董
事会成员的出席纪录,林先生补充,机管局董事会成员作出的贡献未必与该名成
员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成正比,因为有关成员可能经常参与董事会辖下的委员
会的会议。再者,有关成员提出的建议的质素亦是一项重要的考虑因素。
15.政府当局提供的资料文件第26段提到,机管局承诺以坦诚开放的态度与市民
沟通。就此方面,郑议员询问加强机管局与市民之间的沟通的措施为何,以及
机管局董事会会否考虑举行公开会议以提高透明度。林先生表示,机管局正积
极与机场使用者包括旅客沟通,并尝试透过进行使用者意见调查,以确定他们
的需要。关于开放机管局董事会会议予市民旁听的建议,他表示需交由机管局
董事会决定。然而,他指出,由于机管局必须按商业原则运作,董事会须顾及
例如地下铁路公司、九广铁路公司等其他性质类似的法定机构的现行做法,才
可作出决定。经济局局长承认机管局需加强与市民,包括机场使用者沟通。在
此方面,他察悉机管局已成立多个委员会,以改善与使用者、商业伙伴之间的
沟通。他强调,机管局与市民之间的沟通应该是双向的沟通。
16.陈婉娴议员指出,资料文件第7段所载,有关考虑委任及再度委任执行当局的
监管组织的成员时所采用的准则,只是多年来依循的一般性准则。她欲获悉政府
当局有否从机场启用事件中汲取教训,修订及改善所沿用的一套准则。民政事务
局副局长回应谓,除了资料文件提及的一般性准则外,民政事务局正考虑发出行
政指引,提醒各决策局及部门在考虑委任及再度委任执行当局的监管组织的成员
时,需予考虑的特别事项。该等行政指引将适用于机管局董事会成员的委任及其
他方面的委任。
17.丁午寿议员询问当局采取何等措施,以精简机管局的委员会架构,避免职能
重叠。林先生表示,由于机管局的主要职能已转为运作机场,一些所负责的职
权范围涉及监管机场建造工程的委员会已经解散。此外,他会审慎研究各委员
会的职权范围,避免出现职能重叠的情况,并会改善委员会的架构。
大型基建发展工程指引
18.察悉到政府当局正拟备大型基建发展工程指引草稿,张永森议员询问实施该
项指引的时间表,以及当局会否在定稿前,先行咨询立法会议员。他亦询问哪
个决策局/部门将会负责监察该指引的实施情况,以及对沒有遵从指引所载的
程序的个案作出处分。工务局基建工程统筹处政府工程师答覆谓,指引草稿已
多次送交各有关决策局及部门传阅,以征询他们的意见,并即将定稿。当局拟
于1999年4月底或之前实施该指引。该指引是行政指引,各决策局及部门在实
施大型基建工程时需予遵从,而指引本身亦已提供一个制衡机制。根据一般的
做法,供政府內部使用的行政指引不会载有罚则条文。
19.关于咨询立法会议员方面,经济局局长表示,工务局会考虑议员的要求,在
审定指引草稿前咨询议员的意见。
20.关于指引草稿各项要点简介第2页"制衡措施"的部分,刘慧卿议员表示,该部
分沒有清楚说明工程管理处及承办机构各自不同的职能及角色。她询问工程管理
处与承办机构预期的工作关系,会否有别于新机场工程统筹署与机管局的关系。
她亦希望获悉该项建议会否导致公务员架构大幅扩张,因为工程管理处或需大量
资源,以便进行整体的工程管理及控制工作,其职能从而与承办机构的部分职能
重叠。工务局基建工程统筹处政府工程师确认,工程管理处的作用有别于新机场
工程统筹署,就向承办机构索取资料作监察用途方面,前者获赋予较大的权力。
由于工程事务处负责从宏观的层面对工程进行整体的管理及控制,因此该处将会
成为监察及控制中心,其权限足以涵盖工程的范围、时间表及预算管制,而承办
机构则负责实际的工程管理工作。因此,工作重叠的情况不会出现,而所需的资
源亦需视乎工程的规模而定,但不应过于庞大。
21.刘慧卿议员从指引草稿各项要点简介有关"聘用审核人员"的部分察悉,当局
"可另外委派多1名审核人员,负责审核工程。该名人员可从承办机构內部抽调
,也可从外界物色。"她认为,在此方面,委派外界的审核人员更能符合制衡的
目的。工务局基建工程统筹处政府工程师察悉刘议员的意见。他补充谓,如有
关的审核人员与承办机构之间沒有从属关系,委派机构內的独立审核人员负责
审核工作亦是恰当的做法。
22.何承天议员询问,机管局会否根据从机场启用事件中所汲取的教训,就第二
条跑道的启用及扩建机场客运大楼的工程,订下全面的风险评估及应变计划。
他亦关注到,自资讯科技部前任主管陈达志先生被终止合约后,该部门现时的
人手状况。林先生表示,经汲取新机场启用事件的教训,机管局必定会就第二
条跑道的启用及扩建客运大楼的工程,订下全面的风险评估及应变计划。机管
局保证在有关设施启用前,全面协调所有有关各方,特别是设施的使用者。此
外,所有有关系统在正式投入运作前,均会进行全面的测试。关于机管局资讯
科技部的人手安排,他表示新的部门主管业已履新,而机管局亦已委聘顾问就
该局处理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的工作提供意见。
飞机噪音
23.关于政府当局提供的资料文件第12段,李永达议员表示,虽然专责委员会建
议在减低噪音方面,应采取最佳的做法作为目标,但民航处仍继续以飞机噪音
预测(下称"NEF")25等量线为减低噪音的目标,他对此感到失望。他要求政府当
局提供详尽的书面资料,说明民航处采取哪些措施,将噪音水平减至低于NEF25
等量线的水平。他注意到近期在午夜时份仍有航班升降,并询问机场是否已展开
24小时运作。他认为,在机场实际开始24小时运作时,政府当局必须通知/咨询
公众。他要求政府当局就机场实施24小时运作的计划,提供进一步资料。署理民
航处处长答覆谓,当局采用NEF25等量线为标准,是因为这是国际间所接纳的标
准。民航处知悉专责委员会提出以最佳的做法减低飞机噪音的建议,而该处自1998
年9月/10月起已采取各项消减噪音措施,藉些减低飞机噪音。专责委员会委聘
的顾问确认,有关措施已取得成效并符合国际间采用的最佳做法。民航处特地尝
试安排在深夜飞行的飞机尽量从西南的方向飞往机场,避免飞过住宅区的上空。
为减低噪音,民航处及航空公司正联手研究可否对起飞程序作出若干更改。关于
在午夜过后升降的航班,他表示新机场已经实施24小时运作。然而,沒有资料显
示在午夜过后升降的航班数目有增加的趋势。因应李议员的要求,经济局局长及
署理民航处处长同意提供进一步的资料。
个别公务员的个人责任问题
24.关于专责委员会就牵涉有关事项的个别公务员的个人责任问题所作的结论
,刘慧卿议员强调,专责委员会在作出结论前曾经研究大量文件,但政府当局
仅就有关结论作出资料文件第9段所载的笼统回应,她对此深感失望。她询问
公务员事务局及行政长官有否研究该等文件及专责委员会达致的不同结论。公
务员事务局副局长回应谓,政府当局并非漠视立法会的权力。他表示,行政长
官曾审阅各份调查报告、该等报告的结论所依据的资料,以及公务员事务局就
个别人员在有关事件中的表现所作的评论。权衡所有有关资料后,行政长官认
为有关的公务员并沒有行为失当,而且沒有表面证据支持有关疏忽职守及失职
的指控。据此,行政长官按本身的评估所得的结论是,有关人员全都秉诚行事
及尽了应尽的努力,因此沒有理由对他们采取纪律处分。
25.张永森议员指出,虽然政府当局在资料文件內表明,沒有任何证据断定有关
人员行为失当,但资料文件亦沒有清楚说明欠缺表面证据支持有关疏忽职守及
失职的指控。他询问,政府当局是否认为有关人员确是疏忽职守及失职,但由
于有关人员均秉诚行事及尽了应尽的努力,当局才沒有采取纪律处分。公务员
事务局副局长表示,沒有表面证据支持纪律处分的事实,涵盖政府当局就对有
关人员受到的所有指控作出的回应。由于沒有表面证据支持采取纪录处分,因
此沒有证据确立有关疏忽职守及失职的指控。他亦表示,只要公务员秉诚行事
及尽了应尽的努力,已经足以消除疏忽职守及失职方面的指控。张永森议员仍
然认为即使某名公务员已尽了应尽的努力及秉诚行事,该名人员仍可能疏忽职
守或在决策时作出错误的判断。
日后的工作
26.议员同意,主席应就是次会议的结论,于1999年4月16日的內务委员会会议
席上作出口头报告,以便议员决定如何跟进是次会议的待议事项。
(会后补注:在1999年4月16日的內务委员会会议席上,议员同意在经济事务委
员会之下成立小组委员会,跟进3份新机场调查报告所提出的建议。经济事务委
员会已于1999年4月26日确认通过成立小组委员会的决定。该小组委员会的第1
次会议已于1999年5月11日举行。)
III 其他事项
27.议事完毕,会议于下午6时45分结束。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6月16日
# 亦是民政事务委员会委员
* 亦是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委员
@ 亦是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