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
临立会PWSC79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号:CB1/F/2/2
临时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辖下的工务小组委员会
第11次会议纪要
日期: | 1998年2月17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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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上午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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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立法会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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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
何世柱议员(主席)
何锺泰议员(副主席)
王绍尔议员
何承天议员
杜叶锡恩议员
胡经昌议员
梁智鸿议员
梁刘柔芬议员
陈婉娴议员
陈鉴林议员
冯检基议员
杨孝华议员
刘健仪议员
邓兆棠议员
简福饴议员
顏锦全议员
罗祥国议员
缺席委员 :
吴清辉议员
李家祥议员
李鹏飞议员
张汉忠议员
曹王敏贤议员
莫应帆议员
程介南议员
刘皇发议员
霍震霆议员
谭耀宗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 刘嫣华女士
- 库务局副局长(3)
- 梁宝荣先生
-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
- 孔郭惠清女士
- 工务局副局长
- 罗乐秉先生
- 环境保护署署长
- 许雅达先生
- 库务局首席助理局长(工务)
- 李承仕先生
- 拓展署署长
- 鲍绍雄先生
- 建筑署署长
- 陈郑蘊玉女士
- 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9)
- 郑文耀先生
- 教育署助理署长(学位分配及支援)
- 唐海怡女士
- 工业署署长
-
- 王天予女士
- 工业署助理署长
- 郑锦荣先生
- 工商局首席助理局长(B)
- 张琼瑶女士
- 保安局副局长(2)
- 赖国锳先生
- 政府产业署署长
- 梁国新先生
- 路政署署长
- 陈洪杰先生
- 运输局首席助理局长(5)
- 劳升贻先生
- 运输署总工程师(港口及机场发展)
- 叶丽清女士
- 首席运输主任/市区
- 廖汉波先生
- 海事处总经理(策划)
- 许文韶先生
- 水务署署长
- 范能知先生
-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秘书长
- 李美嫦女士
- 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1)
- 冯康医生
- 医院管理局副总监(医院规划及发展)
- 陈秀芳女士
- 卫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长(卫生(2))
- 杨荣赞先生
- 渠务署总工程师/顾问工程管理
列席秘书 :- 刘国昌先生
- 高级主任(1)6
列席职员 :- 吴文华女士
- 助理秘书长1
- 甘伍丽文女士
- 总主任(1)5
工务计划
提升工程计划为甲级
总目702 -- 港口及机场发展PWSC(97-98)132 | 321CL
| 屯门第38区特殊工业区的填海
及提供公用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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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议员询问,预算费因何要把5亿7,170万元的通胀准备金包括在內,以及因
何需为基本工程计划使用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的预算费。库务局副局长表示,
工程预算费使用按付款当日计算的价格,是为了克服固定价格核准预算费所遇
到的问题,后者是根据某一个特定日期的普遍采用造价计算,并无顾及工程计
划合约期內的通胀因素。现行建议的工程费用是计及5亿7,170万元的通胀准备
金而按付款当日的价格制定。她补充,实际的投标价会是经过一番激烈竞投下
的结果,而工程预算费中列入通胀准备金不会鼓励投标者抬高价格。
2.关于预算的顾问费,拓展署署长澄清,大部分拨款会用作支付顾问聘用的驻工
地人员的开支。一小部分会用作就监督有关人员而向顾问支付的酬金。施工期间
的顾问费估计为1,800万元。至于考虑中的工程计划的时间表,拓展署署长表示
,虽然工程计划的开支会在5年內支付,政府当局计划在1998年7月展开拟议工
程,以期在2001年6月完工。
3.一位议员指出,鉴于工务小组委员会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有限,即使并非不可能
,议员亦很难判断拟议的预算费是否合理。他建议政府当局应在日后的工务小组
委员会文件中保证所提供的预算费是合理的。库务局副局长解释,在拟备工务小
组委员会文件时,政府当局会尝试向议员尽量清楚说明政府当局在制定预算费时
考虑的主要因素。拓展署署长补充,政府当局会为每项工程计划制备详细的设计
,并使用此项资料计算出工程计划的预算开支。若工程计划的范围需要有所更改
,或在财务委员会核准拨款后修订工程预算费,当局会另行提交具有充分理由的
建议,供议员考虑。
4.议员普遍认为当局必须密切监察工务计划。鉴于议员关注到当局如何计算工程
预算费及有关的监察机制,议员同意在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进一步讨论此
事项。一位议员同时要求政府当局提供进一步资料,说明过去数年內完成的工程
计划的预测及实际开支。库务局副局长察悉该位议员的要求,他并补充,周年预
算中亦有该等资料。
5.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