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9月10日
立法会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会议
资料文件
西九龙填海工程
- 南部第4期及道路工程第2阶段余下部分背景
1.随着当局于1989年决定在赤𫚭角兴建新机场后,西九龙填海工程便成为10个机
场核心计划工程项目之一。有关西九龙填海计划的各项工程已在多份大型的合约
下展开。自1993年起,在已完成的填海土地上进行的工程,已分阶段移交有关的
工程处,包括兴建西区海底隧道、西九龙快速公路、机场铁路及进行其他发展工
程。机场核心计划的西九龙填海工程于1997年6月大部分完工,而余下的工程则会
逐步进行至2006年方可完成。
2.这些余下的工程属于工程项目第332CL号-「西九龙填海工程 - 主要工程(余下
部分)」于1989年4月获列入工务计划丙级类别。332CL号工程的范围包括:在西
九龙填海区重置海旁设施和进行填海工程,以及兴建道路、排水渠及进行路旁的
环境美化工作。
3.我们已于1989年11月将工程项目第332CL号提升至乙级类别,并在过去数年间,
将有关工程项目的不同部分提升至甲级类别。我们计划在最近完成工程项目第332CL
号的余下部分。
建议
4.我们现建议将工程项目第332CL号提升为甲级工程,以便包括︰ -
- 兴建海堤和进行约12.7公顷的海床填海工程;
- 兴建约两公里的道路和3条行人天桥;
- 进行附连的排水和污水收集工程;以及
- 进行环境美化工程。
5.建议工程的费用估计约为7.5亿元(以1997年12月的价格计算)。我们将会在1998
年9月23日提交一份文件给工务小组委员会考虑。
6.为及时令西九龙填海工程未来的发展提供足够的土地和运输联系,我们须在1998
年12月展开建造工程,以求能在2001年12月前把工程分期完成。
进行工程计划的需要
7.西九龙填海工程计划会在油麻地至荔枝角段的西九龙海旁区提供340公顷土地。虽
然我们已经完成大部分填海工程,但仍须进行最后的工程为西九龙南部提供 12.7公
顷的土地,来兴建西铁九龙西站、进行商住发展、提供休憩用地和道路网络。
8.除填海工程外,我们亦须兴建互补的道路网络(即P1路以西的D13路、D12路与
D13路之间的P1北行线、SR6路、SR8路、R路与S路,以及3条橫跨D13路、SR6路及
SR7路的行人天桥) - 附连的排水系统和污水收集网络,以配合西九龙南部的发展
计划。我们计划在2000/2001年度批出D13路毗邻的商业用地和填海区的房屋用地
。此外,为应付交通增长情况,尤其是新机场启用后的交通流量,我们更需要利用
S路和R路直接通往公众货物装卸区,以补充现时的道路需求。
9.另外,我们亦须兴建L5路以连接长沙湾西部的出租公屋、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
的房屋用地和通州街的市政局大楼。长沙湾西部的出租公屋已计划于2001年2月开
始入伙。
公众咨询
10.我们曾就此填海工程建议,咨询油尖旺临时区议会,并就道路工程建议,咨询
过油尖旺和深水埗两个临时区议会。议员均赞同这些工程建议。
11.我们分别根据《前滨及海床(填海)条例》和《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条
例》将填海工程、道路工程建议刋登于宪报,并获授权开展建议中的工程。
环境影响
12.我们已在「西九龙填海工程建筑环境影响评估」和「西九龙填海工程全面运输
分析检讨及环境影响评估」中,研究过建议的填海和道路工程。这两项研究的结
论是︰建议的工程不会造成长期的环境影响,而在建筑期间所造成的短期影响,
我们会透过落实工程合约的污染控制措施,控制噪音、尘埃、水质和地盘径流的
滋扰,使符合既定的环境标准和指引。
附件
地盘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