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新界环境黑点工作进度报告
目的
本文旨在报告地政总署清理环境专责组(下称「专责组」)及规划署中央执行管制及
检控组的工作进度。
背景
2. 专责组专门处理根据《城市规划条例》列作「现有用途」1的环境黑点。专责组
于 1994年8月开始运作,并首先在两个试验行动区展开工作。中央执行管制及检控
组在1994年年中成立,目的在加强法定规划的管制行动,以对付在新界乡郊地区的
「违例发展」2。
3.当局曾于1997年10月24日向各委员简报专责组和中央执行管制及检控组的工作。
本文旨在告知各委员有关工作的最新进度。
地政总署清理环境专责组的工作进度
规划及监察制度
4.「清理新界黑点特别委员会」的成员由行政长官委任,该委员会监察专责组整体
的计划、运作和工作进度。特别委员会通过了一个十年向前推展计划(附录A),该计
划主要针对新界北区及西北区主要道路两旁的黑点。专责组按著这个十年向前推展
计划,逐一清理各行动区的环境黑点,并每隔三个月向特别委员会报告。专责组自
成立以来,大致上已完成了在两个试验行动区--八乡试验行动区及元朗厦村货柜行
动区的工作。
「污染者自付」制度
5.在清理行动区內位于私人土地上属「现有用途」经营机构的黑点方面,专责组采
用了「污染者自付」制度。有需要时,专责组会藉不断的劝谕或警告,促请有关经
营机构的拥有人或经营人遵照建议规定,在其土地上进行原址环境改善工程。业主
及/或经营人固然须自费进行原址环境改善工程,但专责组亦会给予所需的意见,并
会在工程进行期间给予指导。另一方面,专责组亦采取积极行动,清理被非法占据
的政府土地,以及委托定期合约承办商在已清理的土地上施行美化环境工程。
现已完成的工作
6.截至1998年10月31日,专责组过去四年所取得的整体成果总结如下:
私人土地及政府土地已清理 / 改善的黑点
| 场地总数 | 总面积
|
---|
(a)私人土地
| 237幅(已完成原址环境改善工程)
88幅(已结业、已拆卸场地上的搭
建物或已转业) | 64.3公顷
13.6公顷
|
(b)政府土地 总数
| 519幅 844幅
======
| 24.9公顷 102.8公顷
========
|
(已清理的519幅政府土地中,389幅土地的环境已经专责组美化。)
专责组的年度工作进度详列于表1。附录B列出已完成上述工作的各个行动区。会
议上将以幻灯片展示经改善的环境。
合法化工作
7.对于妥善完成原址环境改善工程的黑点,专责组会向有关的业主发出短期豁免书
,把私人土地上的搭建物合法化。如有需要,专责组亦会发出短期租约,把毗连政
府土地上的非法占用情况合法化。截至目前为止,专责组共发出 254份短期豁免书
及54份短期租约。
现时经济不景造成的影响
8.虽然专责组一直能促请业主/经营人自费进行原址环境改善工程,但目前的经济不
景情况,已令很多业主 / 经营人陷入困境。因此,本年的原址环境改善工程进度已
大大放缓。清理现时行动区上的黑点,很可能需要更多时间。
9. 此外,很多已获批短期豁免书/短期租约的业主/经营人,透过他们的商会要求削
减短期豁免书费用 / 短期租约租金。一些立法会议员亦对此事表示关注。专责组将
继续与有关商会讨论此事。
新行动区
10. 在流浮山/厦村的新行动区,专责组已于今年八月开始向露天存货场地及工场提
出原址环境改善工程的建议。这个行动区首批现有用途经营场地,须于短期內进行
原址环境改善工程。清理工作今年六月已扩展至新田区,即另一个位于元朗的新行
动区。该区的政府土地上的黑点,亦正分期清理。专责组现与规划署中央执行管制
及检控组商讨有关安排,目的是在新田、牛潭尾、米埔及大生围的货柜有关现有用
途场地,展开原址环境改善工程。
新开拓的地点
11.根据《城市规划条例》划作货柜后勤用地及露天存货用途的土地,发展需时。专
责组与规划署磋商后,已物色到可以较早提供给有关行业作上述用途的合适场地,
这些场地包括:
新田的短期租约场地
- 元朗新田区两幅面积约共 1.8公顷的政府土地,适合用作货柜车停泊场。两
幅土地均已取得规划许可。专责组现正安排招标,短期內以短期租约形式出
租这两幅土地。
出售的场地
- 一幅位于虎地坳近文锦渡公路,面积约为1.5公顷的政府土地。专责组向城
市规划委员会递交申请,要求把该幅土地用作兴建一幢供货柜车停泊并附
辅助服务的四层高停车场。该宗申请已获批准。该土地已于1998年10月,
由专责组联同房屋署及警方清理。该土地将纳入下次的卖地计划內,出售
作许可用途。
- 元朗新田米埔陇一幅面积约为4.3公顷的政府土地。专责组向城市规划委员
会递交申请,要求把该幅土地用作兴建一幢五层高货柜车停泊大楼。该宗
申请已获批准。专责组已与有关部门联络,安排清理该幅土地。该幅土地
定于2000年初出售。
资助新开拓地点进行基建
12.在上次的报告中,本事务委员会成员已得悉,坪𪨶一幅面积约为16公顷的土地
,以及华山一幅面积约为10.5 公顷的土地,这两幅在法定分区计划大纲图內均划
为「农地」用途的土地,已获规划署定为适合作「露天贮物」及「货柜车拖架/拖
头停车场」。城市规划委员会已于本年初批准重订上述两幅土地的分区用途。经
修订的分区计划大纲图已于1998年中刊登宪报。
13.为使上述两幅土地早日用作新的用途,当局计划为这两个地点进行基础设施改
善工程( 包括扩濶现时不合标准的通路,以及敷设新道路和渠道)。设计及建造工
程将交由顾问进行,并由路政署负责监督,专责组则负责收地及补偿事宜。
14. 为上述两个地点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包括设计、工程、收地及补偿,预计
总开支约为1.22亿元。由于基础建设改善工程是与清理环境黑点有关的工作,因
此若得财务委员会批准,有关支出将由专责组的开支总额拨出(即总目91分目842
的清理新界黑点(整体拨款)项目)。此举可节省向工务计划项目申请拨款的时间。
有关文件将于98年12月18日送交财务委员会审议。
专责组的新角色--管制随处倾卸废物
15.专责组亦充当了跨部门统筹机关的角色,以期加强政府在管制及处理全港非法
倾卸废物方面的工作。近期成立的「管制随处倾卸废物跨部门工作小组」便是旨
在统筹有关部门在这方面的工作。
咨询及公共关系
16.专责组继续与屯门、元朗及北区的区议会及乡事委员会保持紧密联系。此举旨
在向这些社区介绍专责的职能、在清理行动上寻求他们的支持、收集他们的意见
。专责组亦不时透过电话或访问,迅速回应本地传媒及环保团体就专责组工作进
度所提出的质询。
17.专责组亦继续与货柜及露天存货行业的协会和成员保持紧密联系,藉以推广改
善环境的意识,以及在施行环境改善工程方面协助有关行业的成员解决问题。
18.专责组现正修订其宣传小册子,并在政府新闻处的协助下制作一出新的宣传短
片(片长约30秒)。小册子及宣传短片预计可于1999年初推出。
展望未来
19.财务委员会于1994年批准拨款予专责组运作,为期五年(即直至1999年3月31日)
。然而,获特别委员会通过,有关清理新界主要道路两旁黑点的工作计划,则预定
要到2006年才可完成。要清理腹地上的黑点,估计还需多用上三年时间。专责组的
工作计划只进行了一半,而新增有关管制随处倾卸废物的工作,亦只刚刚开始。此
外,在专责组完成其工作计划后,维持政府土地已改善环境的水平,以及防止私人
土地黑点重现的工作,亦是长远而必须处理的重大问题。
20.特别委员会肯定专责组的努力及中期成果,并向当局建议应让专责组在1999年
3月31日后继续运作,以便专责组完成其工作计划:清理黑点、统筹有关的政府部
门处理非法倾卸废物问题、防止黑点重现。鉴于有必要继续清理环境黑点,当局
决定把专责组的运作期延长五年(即由1999年4月1日至2004年3月31日)。其后的延
续问题则需再作检讨。专责组往后需每年就其工作进度向本事务委员会簕报一次
(或多次,视乎需要而定)。
21.自上次会议后,已有199个场地共计16公顷的土地获清理。在未来五年半时间內
,专责组除致力管制随处倾卸废物活动,以及协助推出可即时提供作露天存货和离
岸后勤设施用途的合适土地外,预计亦将多清理950个共计125公顷的新界黑点。此
外,为迎合市场需要,专责组将继续物色合适场地,以便推出市场,应有关行业的
经营人短期及长期之需。
规划署中央执行管制及检控组的工作进度
采取强制执行规划管制及检控行动的进度
22.现时,由管制及检控组负责根据《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强制执行法定规划管
制的土地范围,共达17 640公顷(图1)。经过管制及检控组在过去数年锲而不舍地
采取强制执行和检控行动后,违例发展扩散的情况大致受到控制。有关管制及检
控组的工作进度,现扼要载于表2。截至一九九八年十月三十一日为止,共有1 030
宗占地约267公顷的违例发展已经中止进行,另有372宗占地约153公顷土地的违例
发展,已通过规划申请制度纳入法定管制之內。实施强制执行规划管制的成效,在
新界东北部、八乡试验行动区、北区(东)行动区、扫管笏及大榄涌货柜行动区,以
及西贡区最为显著。
23.去年(一九九七年十一月至一九九八年十月),管制及检控组共就257宗个案发出
1 512 份强制执行通知书,以及就 251宗已中止进行或已纳入法定管制內的违例发
展个案,发出1 444份完成规定事项通知书。在检控行动方面,管制及检控组已检
控涉及54宗个案的135名被告,检控个案的定罪百分率为97%,平均罚款约为26,224
元。
24.把受破坏的乡郊地区修复至较可接受的情况,管制及检控组已于环境敏感地区
积极采取行动。去年,该组已按照法例的规定就7宗个案发出64份恢复原状通知书
,结果有4.1公顷土地得以回复原貌。恢复原状工程包括美化环境、清除所有有碍
观瞻的物品,以及防洪工程等。
25.虽然违例发展扩散的情况已受到控制,但要解决新界乡郊地区的违例发展问题
,仍须努力。截至一九九八年十月三十一日为止,仍在进行中的违例发展有793宗
,占地约240公顷。在这些个案中,约有88%是在新界西北发生,而涉及的违例发
展主要有露天贮物场、工场及货柜车场。该组会继续依缓急次序,处理这些个案。
在行动区与清理环境专责组联合采取行动
26.管制及检控组已成立特别队伍,与清理环境专责组合作,以实现清理该专责组
所指定的六个优先行动区內环境黑点的共同目标(图1)。在已成立的八乡试验行动
区及北区(东)行动区內,截至一九九八年十月三十一日为止,该组已就184宗个案
发出972份强制执行通知书,以及就6宗个案发出14份恢复原状通知书,另有68宗
个案的141名被告在遭检控后被定罪。在该组锲而不舍地采取强制执行规划管制
行动后,有270宗违例发展(占地约45公顷)已经中止进行,另有101宗违例发展(占
地约19公顷)已通过规划申请制度纳入法定管制之內。目前,只有58 宗违例发展
(占地约9.5公顷)尚需采取进一步强制执行行动。在清理环境专责组把八乡试验行
动区及北区(东) 行动区的清理工作完成后,管制及检控组会继续监察有关地区的
情况,以防止违例发展再次出现。
27.厦村货柜行动区內的违例发展,主要涉及货柜存放场。由于对货柜存放场的需
求甚为殷切,管制及检控组在向这些违例存放场采取强制执行管制行动时,一直
采取务实的策略,把工作重点放在防堵厦村区內违例货柜存放场进一步扩散,以
及对造成严重环境、交通及排水问题的违例货柜存放场强制执行管制。直至目前
为止,管制及检控组已就7宗个案(占地9.4公顷)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另有13 宗
个案的经营者在遭检控后被定罪。经采取强制执行规划管制后,有12个违例货柜
存放场(占地17.9公顷)中止运作,并有8个违例货柜存放场(占地11.3公顷)纳入法定
管制之內。
28.为配合清理环境专责组的10年向前推展工作计划,管制及检控组已重行调配人
手,协助该专责组在新成立的厦村及流浮山行动区清理环境黑点。此外,管制及
检控组已于一九九八年八月成立特别队伍,负责从规划角度评估在厦村及流浮山
行动区內开设的场地的法律地位,以便清理环境专责组在行动区內进行清理工作
。管制及检控组会相应地主动向在这个新行动区內进行违例发展的人士,采取强
制执行及检控行动。
物色及辟设新露天贮物地点
29.当局已在新界乡郊地区的法定图则上,预留374公顷土地作露天贮物或货柜后
勤用途,另有192公顷土地划作「工业」和「工业(丁类)」用地,可供发展工场和
相关用途。此外,规划署一直有联同清理环境专责组和其他部门,物色更多适合
作露天贮物用途的地点,并已物色了51公顷土地,其中27公顷位于新界东北的坪
𪨶及上水华山,而有关把这些土地改划作露天贮物和货柜后勤用途的公告,已于
一九九八年年中在宪报刊登。至于其余24公顷土地则位于八乡,可用作露天贮物
用途,而有关改划用途的公告,亦已于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在宪报刊登,从而令乡
郊分区计划大纲图上预留作露天贮物及货柜后勤用途的土地面积,大大增至425公
顷。
30. 为求及早提供土地以应付有关需求,管制及检控组亦积极与清理环境专责组联
络,以便在新界物色及提供更多政府土地,从而增加可用作货柜后勤及露天贮物用
途的土地供应量。
31.在发展一些永久货柜后勤及露天贮物用地之前,有必要辟设一些临时用地,以
便增加这类用地的短期供应。去年,城市规划委员会已批准144宗(占地约91公顷)
有关在新界乡郊地区发展临时货柜后勤、露天贮物、工场、以及其他用途的申请
,在短期內大大增加了这类用地的供应。
与露天贮物场的经营者建立正式联系渠道
32.在过去数年,我们在采取强制执行规划管制行动方面,一直受到部分进行违例
发展的人士抗拒。为加深政府与经营露天贮物场、货柜后勤用地及修车场的人 士
之间的了解,政府已于一九九八年四月开始,定期与有关的行业协会举行正式联
络会议。会议由规划署主持,至今共举行了3次,而各政府部门及有关行业协会均
有派代表出席。这些联络会议提供了一个非常有用的渠道,让各方面就与露天贮
物用途有关的强制执行行动、规划申请和土地规划事宜交換意见,并使管制及检
控组的强制执行行动更为顺利。
提高公众的认识
33.长远而言,为防止违例发展出现,当局实有需要提高公众,特别是新界乡郊地
区的土地拥有人和从事与露天贮物和货柜后勤用途有关行业的经营者,对实施强
制执行规划管制的认识。除了向各乡郊组织派发小册子及海报外,管制及检控组
亦有在实地巡查期间,向有关经营者及土地拥有人派发小册子及海报,以加强他
们对这方面的认识。这做法尤为重要,因为在很多强制执行的个案中,违例者对
有关法例都是一无所知,同时更受到中间人或代理人误导。此外,管制及检控组
亦已不时就已定罪的检控个案发放新闻稿,以提高公众对该组工作的认识。
展望未来
34.规划署将会继续致力执行法定的强制执行规划管制职责,秉持通情达理的处事
原则,防堵违例发展扩散,并改善乡郊环境。规划署的目标,是透过规划许可审
批制度,酌情把违例发展安置在经妥善规划的用地內,而并非不问情由,全盘取
缔。同时,规划署亦会尽量物色更多作露天贮物用途的用地,以应付经济需要。
此外,为了改善强制执行规划管制工作的效率及成效,规划署正与律政司紧密联
络,以便就《城市规划条例》作出必须的修订,然后于一九九九年年初把修订项
目提交立法会审议。
35.由于当局已决定将管制及检控组的运作期延长至2004年,该组将会继续执行上
述法定的强制执行规划管制及每年向本事务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度(或多次,视乎
需要而定)。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
表2:中央执行管制及检控组已采取的强制执行管制及检控行动进度
| 管制及检控组
第一年的工作
(一九九四年七月
十一日至一九九五
年七月十日)
| 管制及检控组
第二年的工作
(一九九五年七月十
一日至一九九六年七
月十一日)
| 管制及检控组
第三年的工作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
二日至一九九七年七
月十日)
| 管制及检控组
第四年的工作
(一九九七年七月十
一日至一九九八年七
月十日)
|
---|
已发出的警告信
数目 | 33(54) | 70(142) | 119(277) | 128(336)
|
已发出的强制执行通
知书数目
| 52(253) | 157(763) | 216(1 415) | 246(1 380)
|
已发出的恢复原状通
知书数目
| 7(24) | 15(59) | 5(38) | 8(85)
|
已发出的完成规定事
项通知书数目
| 35(108) | 74(309) | 203(1 255) | 185(1 080)
|
已根据条例第20、21
及23条提出检控的个
案数目
| 47 | 38 | 37 | 59
|
经裁判法院覆核的个
案数目
| 2 | - | 1 | 7
|
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的个案数目
| 4 | 2 | 2 | 5
|
经司法覆核的
个案数目 | 1 | - | - | -
|
注:括弧內的数字显示已发出的通知书总数
1「现有用途」是指根据《城市规划条例》,在宪报刊登发展审批地区草图的公告前已存在的
建筑物或土地用途。
2除非建筑物或土地的用途是(i)现有用途;或(ii)法定图则所许可;或(iii)得到城市规划委员会根
据《城市规划条例》第16条批准,否则均称为「违例发展」。
附件乙
清理专责组行动区环境黑点工作进度报告
(截至1998年10月31日)
(A) 元朗八乡试验行动区
1. 这是专责组首个行动区,用作工场、露天存放建筑机械/建筑材料、废铁存放
场、存放汽车零件等用途的现有用途黑点,经专责组警告及建议进行原址环境改
善工程的场地中,逾95%已完成原址环境改善工程、停止作业或已拆卸非法搭建
物。
在八乡试验行动区的清理行动基本上可视为妥善完成,只有数宗独立个
案因涉及特别的复杂情况(如地段界线混乱、土地业权人身故等)而仍在处理。
2. 这个行动区大部分的人员已调派至新行动区岗位展开行动,余下一小组人员处
理大部分的期短期豁免书及短期租约的文件工作(请参阅报告书第9段),以及
上述尚未处理的个案。
3. 八乡试验行动区所取得的整体成果总结如下:
| 个案数目 | 面积
|
(a) | 已完成原址环境改善工程的现有用途私人 土地黑点。 | 181 | 22.94公顷
|
(b) | 业主/经营人选择拆卸搭建物、结业(或 转业)的现有用途场地黑点。 | 34 | 4.02公顷
|
(c) | 经专责组清理(费用约为2,600万元,包括 美化环境及小型改善工程)的政府土地黑点。 | 315 | 7公顷
|
| ____________________
|
| 共计 | 530 | 33.96公顷
|
| ____________________
|
| 短期豁免书 | 短期租约
|
(d) | 就签发短期豁免书/短期租约与有关业主/经
营人达成协议。 | 170 | 41
|
(e) | 估计每年在短期豁免书费用/短期租约租金方
面的收入。 | 约625万元
|
(B) 元朗厦村货柜行动区
1. 这是专责组首个货柜行动区(涉及存放空货柜箱)。透过与有关行业及个别经
营人紧密沟通,专责组已成功游说全部13个现有用途货柜存放场(占地共33.42
公顷)按照作业守则完成原址环境改善工程(有关的作业守则由香港货柜储存及
维修商会与专责组共同制定,其间曾向有关的政府部门进行咨询)。这确实是一
项非常耗时的工作,从经营人的角度看,则更是相当昂贵(因为经营人需自费施
行该等原址环境改善工程)。不过,区內人士长久以来一直希望环境可获改善,
如把尘土污染及噪音滋扰程度减至最低、改善排水系统及交通流量等,故为此而
付出的时间、金钱及努力是物有所值的。
2. 已通知有关的业主/经营人签署短期豁免书(45份)及短期租约(11份)。在
短期豁免书费用/短期租约租金方面的收入,每年约共300万元。
3. 另一方面,专责组清理了政府土地上98个黑点,占地约共12.51公顷,连美化环
境及小型改善工程的支出,所需费用约共570万元。
(C) 北区(东)行动区
1. 这是专责组第二个行动区,涉及处理露天存放建筑机械/建筑材料、废铁场、
工场等现有用途黑点。专责组除促请现有用途场地的经营人施行原址环境改善工
程外,亦向20多个位于许可规划区(即土地可永久提供给现有经营机构)內的场
地建议进行原址換地,以便业主可更安心地发展这些场地,以及令环境有更长久
的改善。
2. 不过,由于进行換地需向政府缴付一笔额外地价,受到目前经济不景的情况影
响,有关业主对換地建议反应并不积极。经济不景气亦令这个行动区其他业主/
经营人对施行原址环境改善工程的要求反应缓慢。这大大拖慢了清理工作的进度
。尽管如此,专责组仍取得以下成果:
| 个案数目 | 面积
|
(a) | 已完成原址环境改善工程的现有用途私人 土地黑点。 | 43 | 7.95公顷
|
(b) | 业主/经营人选择拆卸搭建物、结业(或 转业)的现有用途场地黑点。 | 54 | 9.53公顷
|
(c) | 经专责组清理(费用约为580万元,包括美 化环境及小型改善工程)的政府土 地黑点。 | 91 | 3.4公顷
|
| ____________________
|
| 共计 | 188 | 20.9公顷
|
| ____________________
|
(d) | 专责组已开始建议完成原址环境改善工程的业主/经营人接纳短
期豁免书/短期租约。
|
3. 专责组了解到目前经济不景的情况令有关业主/经营人陷入经济困境,因此在
敦促有关人士施行原址环境改善工程时,采取坚定但同情及容忍的态度。虽然进
度比原有计划落后了数个月,但明白到有关工作明显需用上更多时间,专责组将
继续努力,敦促约60间的经营机构,包括那些拒绝接纳換地建议的经营机构,施
行原址环境改善工程。
(D) 元朗新田行动区
1. 这是专责组另一个新行动区。当地村民对清理行动相对上敏感,这是由于政府
亦计划把这个地区一些在政府土地上的场地作货柜有关用途。专责组因此采取了
渐进式的处理方法,先在政府土地展开清理行动。
2. 另一方面,专责组与有关的乡事委员会继续保持联系,以期推广改善环境意识。
3. 到目前为止,政府土地有15个黑点已获清理,涉及面积约共1.9公顷,所需费
用(包括美化环境项目)共计约为67万元。
4. 专责组现正与中央执行管制及检控组磋商,以期拟出最有效的方法,清理这个
地区的私人土地上与货柜有关的现有用途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