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CB(2)146/98-99号文件
档 号: CB2/PL/PS/1
立法会
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 | 1998年7月14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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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 上午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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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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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
梁刘柔芬议员(副主席)
张文光议员
陈荣灿议员
杨孝华议员
刘汉铨议员
缺席委员:
谭耀宗议员(主席)
何敏嘉议员
李卓人议员
李启明议员
陈国强议员
黃宏发议员
列席秘书:- 总主任(2)5
- 罗荣乐先生
列席职员:- 助理秘书长2
- 林郑宝玲女士
- 高级主任(2)8
- 周封美君女士
I. 选举正副主席
按照1998年7月11日随立法会CB(2)16/98-99号文件送交各议员的选举程序,秘书邀
请议员提名主持选举的议员人选。
2.陈荣灿议员提名张文光议员,刘汉铨议员附议。张文光议员接受提名。由于并无
其他提名,秘书宣布张文光议员获选为主持选举的议员。
3.张文光议员接手主持会议,并邀请议员提名事务委员会主席的人选。
4.梁刘柔芬议员提名谭耀宗议员。主持选举的议员告知各议员,未能出席会议的谭
耀宗议员曾于1998年 7 月13日致函秘书,表示如获提名,他将接受该项提名。陈荣
灿议员附议。由于并无其他提名,主持选举的议员宣布谭耀宗议员当选事务委员会
主席。
5.在主席缺席的情况下,主持选举的议员邀请议员提名事务委员会副主席的人选。
6.陈荣灿议员提名梁刘柔芬议员,杨孝华议员附议。梁刘柔芬议员接受提名。由于
并无其他提名,主持选举的议员宣布梁刘柔芬议员当选事务委员会副主席。副主席
随即接手主持会议。
II. 1998至99年度会期会议时间表
7.议员同意,事务委员会日后的会议会在每月第 3 个星期一上午10时45分举行。事
务委员会下次会议定于1998年9月21日上午10时45分举行。
III.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8.副主席请议员参阅待议事项
(附录),并就1998年9月21日下次会议上应讨论哪些议
题邀请议员发表意见。张文光议员表示,最近若干公务员因以权谋私被法庭定罪。
他建议把此一事项列为优先讨论项目;议员对此表示赞同。
9.鉴于廉政公署最近透露,举报涉及政府部门的贪污个案数目有所增加,因此张议
员建议事务委员会亦应讨论公务员的贪污问题;议员对此表示赞同。
10.杨孝华议员表示,若干公司就其产品或服务向公务员提供特殊优惠。他询问政府
当局有否发出指引,指导公务员如何处理此等优惠事宜。副主席建议把此事列入事
务委员会的待议事项內;议员对此表示赞同。
11.陈荣灿议员对政府服务私营化计划 (例如把公共屋村的管理服务外判) 对公务员的
影响表示关注。副主席建议在日后举行的会议中讨论此事;议员对此表示赞同。
IV. 会议结束
12. 会议在上午10时15分结束。
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8月1日
附录
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
待议事项
- 资历基准制度的检讨
鉴于自上次在1989年检讨厘定政府职系起薪的资历基准后,情况已有所改变
,而为了确保公务员薪酬继续维持在与私营机构薪酬大致相若的水平,政府
当局打算邀请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进行另一次资历基准检讨,
并希望可在今年年底完成检讨工作。当局已答允在检讨工作进行期间,向议
员不时汇报有关进展。
- 公务员申报利益制度检讨的进度
政府当局现正对旨在防止出现利益冲突的公务员申报利益制度进行內部检讨
,以评估该制度的成效。是次检讨的目的是研究有否需要制订更多指引,并
协助部门管理层监察员工有否遵守申报规定。检讨工作将于1998年年中完成
。政府当局稍后会向议员汇报咨询员方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