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CB(2)1694/98-99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 号: CB2/PL/PS
立法会
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 | 1999年3月15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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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 上午10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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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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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
谭耀宗议员(主席)
梁刘柔芬议员(副主席)
李卓人议员
李启明议员
张文光议员
陈国强议员
陈荣灿议员
黃宏发议员
杨孝华议员
刘汉铨议员
出席非委员的议员:
刘慧卿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 林煥光先生
- 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1)
- 王倩仪女士
- 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2)
- 柏志高先生
- 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3)
- 麦骆雪玲女士
- 参与议程第IV项的讨论
- 署理邮政署署长
- 陆炳泉先生
- 署理邮政署副署长
- 蒋任宏先生
- 邮政署助理署长
- 曾国林先生
- 参与议程第V项的讨论
- 署理机电工程署署长
- 梁湛添先生
- 署理营运服务经理
- 何光伟先生
列席秘书 :
- 总主任(2)5
- 罗荣乐先生
列席职员 :
- 高级主任(2)8
- 苏美利小姐
I. 通过1999年1月18日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1466/98-99号文件)
上述会议纪要获确认通过。
II. 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立法会CB(2)1467/98-99(01)号文件)
2. 议员同意在1999年4月19日举行的下次会议中讨论下列2项议题:
- 房屋局及房屋署就房屋署提供的服务私营化顾问研究报告作出简报;及
- 为公务员队伍提供的各项与工作有关连及与工作沒有关连的津贴。
3. 议员并同意在日后举行的会议中讨论下列2项由李卓人议员提出的议题:
- 公务员的入职薪酬检讨;及
- 公务员的咨询机制。
III. 公务员体制改革咨询文件
(立法会CB(2)1436/98-99号文件)
4.应主席的邀请,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概述公务员体制改革的目标。他表示,公务员体制
改革谋求建立开放、灵活、公正和有系统的公务员架构;吸引人才和激励公务员积极进
取的环境;以及积极、问责及承担的文化。为使公务员更能应付二十一世纪的挑战及迅
速变迁的外在环境,公务员队伍有必要与时并进、自我改善及提高效率。公务员事务局
局长强调,政府当局推行公务员体制改革,其原意并非要打击公务员的士气;刚好相反
,他相信大多数公务员支持改革的整体纲领。他并表示,公务员事务局将就咨询文件所
载列的改革方案,咨询各级公务员及各部门管理阶层,以期详细研究及制订具体方案,
并按步就班地在未来18个月內落实推行。
5.张文光议员关注到政府当局建议在未来10至20年內,把公务员编制中三分之二(即约
120 000 名公务员)以合约聘用制取代长俸永久聘用制。他认为有关建议将会导致公务
员队伍出现不稳定的情况。他指出,在经济蓬勃时,此一问题将更形显著,因为届时
以合约制聘用的公务员很可能在私营机构中觅得薪酬更为可观的职位。他质疑改革的
步伐是否太快。
6.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回应时表示,鉴于在过去10年,公务员流失的平均人数约为每年
8 000人至9 000人(1998年则例外,该年度的流失人数比平均数字低,只有3 870人),
因此,在建议的时限內,以合约条款聘用的公务员取代以长俸条款聘用的公务员并非
不合理的指标。各部门实行以合约条款取代以长俸条款聘用人手的步伐可能会各有不
同,视乎每个部门的员工年龄分布情况而定。他并表示,此一转变不会导致公务员队
伍出现不稳定的情况。虽然有三分之二的公务员最终将以合约条款获得聘用,但其余
三分之一属督导职位的公务员,仍会是以永久条款受聘的公务员。他指出,以合约条
款招聘基本职级员工的做法不一定会划一实行。政府当局已公开表示,在推行建议的
转变前,会考虑各部门管理阶层及员工的意见或建议。
7.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进一步解释,当局以合约条款聘用基本职级员工的其中一个原因
,是要确保可推行较佳的品质管制。在现行的管理文化下,部门首长往往承担著须保
留新聘任员工的心理重担,即使该员工的工作表现未符合要求的标准,在其试用期届
满时,仍需予以继续聘用。根据建议引入以合约制聘用员工的入职制度,部门首长要
终止此类员工的服务,将较前容易得多,只要不为该名员工续约,便可终止其服务。
采用新入职制度的另一原因,是让政府当局在管制公务员的数目方面具有更大的灵活
性。现时以人手过剩的原因解雇以永久条款聘用的公务员是相当困难的。以合约条款
聘用公务员,便不会有此情况出现。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并表示,他并不过分担心会有
大量公务员在经济蓬勃时加入私营机构。他认为选择以公务员为职业的人士,与选择
在私营机构发展事业的人士,两者的想法是有所不同的。
8.就咨询文件第2.12及2.13段所述有关政府当局可以基于公众利益指令在职公务员离
职的建议,张议员质疑是否有必要引入以合约制聘用公务员的新入职制度。他认为
引入此一制度是无情之举,因为该制度可使当局以表现并不突出为理由,解雇沒有
失当行为的员工。此一建议将导致现行制度出现不平衡的情况。
9.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回应时表示,采用合约制聘用公务员的入职制度,其目的在于使
公务员的薪酬及服务条件与私营机构一致。根据最近一份报章报道,公务员的入职薪
酬比私营机构的入职薪酬高达20%至60%。构成此一情况的原因,在于公务员队伍的
数目庞大,职系繁多,当局通常每隔 10 年才会检讨公务员的入职薪酬。新的入职制
度将使当局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以进行有关检讨,从而确保公务员的入职薪酬与私营
机构的入职薪酬一致。
10.至于有关指令在职公务员提前退休以让位予表现卓越的员工的问题,公务员事务局
局长强调当局只会把此举视作部署人事接任计划的最后对策。他指出,此一对策最有
可能用于规模较小的部门及首长级人员数目不多的部门。
11.在回应陈荣灿议员询问公务员体制改革对现行员工的影响时,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表
示,以永久聘用条款聘请的公务员将不会被迫接受转为以合约条款聘用的形式。虽然
如此,现行公务员将须接受简化的纪律处分程序的规管;在有需要时,并须与外界应
征者一并竞逐监督职级的职位空缺。
12.刘慧卿议员对公务员体制改革的整体纲领表示支持。她表示,虽然维持公务员队伍
的稳定性非常重要,但确保公务员的薪酬与服务条件可与私营机构竞爭亦同样重要。
刘议员询问推行改革建议可节省多少成本。她并询问公务员及政府资助机构的职员总
成本是否一如库务局所述,总额高达政府整体经常开支的80%;她又询问该百分率与
私营机构的百分率相比如何。
13.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回答时表示,鉴于公务员体制改革需要推行一段长时间才能完成
,因此,在现阶段说明推行改革建议可节省多少成本十分困难。他又表示,公务员及
政府资助机构的职员总成本,约占政府整体经常开支的66%。他指出,鉴于公营机构
与私营机构的运作模式不同,要比较两者的职员成本相当困难。举例说,一般公营机
构均劳工密集,而私营机构则并非如此。为节省职员成本,政府最近已宣布在1999至
2000年财政年度冻结公务员薪金的决定。此外,自1999年4月1日开始,政府会暂缓以
永久聘用条款聘请员工。当局并正考虑停止支付逾时工作补薪及署任津贴。
14.刘议员要求政府当局就公务员及政府资助机构的职员成本占政府整体经常开支的比
率提供书面回覆。梁刘柔芬议员表示,欧美多国在80年代曾就公营机构与私营机构的
职员开支进行研究。她希望政府当局能就有关研究提供资料。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答应
提供此等资料。
15.黃宏发议员认为,建议的公务员体制改革是对现行公务员制度的全面革新,因为该
项改革尝试废除行之已久的长俸制度,以及把大量公务员转为按合约条款聘用。他并
指出,海外国家的经验显示,把公务员的薪金与工作表现挂钩是不切实际的。鉴于建
议的改变影响深远,他促请政府在推行有关建议前应先详细虑该等改革建议。
16.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回应时表示,当局有必要改革现行制度,在公务员队伍中引入新
的管理文化,以应付外在环境的迅速变迁。他指出,废除长俸制度并非创先河之举,
新加坡在多年前已付诸实行,台湾亦正考虑推行。他并表示,若干人士对废除长俸制
度将使贪污情况恶化表示忧虑,他认为此一忧虑并无根据。他引用60年代及70年代作
为例证,该两年代的公务员均以长俸永久聘用制聘请,但当时的贪污情况却相当普遍。
17.杨孝华议员对废除长俸制度表示支持,并表示公务员的薪金及服务条件应与私营机
构一致。他认为应加快改革的步伐。鉴于纪律部队所担当的角色特殊,他询问以合约
条款聘用公务员的建议会否适用于该等部队。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回答时重申,新的入
职制度将不会于所有部门划一实施,当局将视乎个别部门的特别需求及情况而定,容
许个别部门在特殊的情况下,以永久条款招聘基本服务的员工。
18.杨议员进一步询问改革建议会否违反《基本法》,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回应时表示,
《基本法》并无排除当局提出改善现行公务员制度的措施。倘有公务员认为建议改革
令他感到受屈,有关公务员可把此事诉诸法院,但他希望不会有此情况出现。公务员
事务局局亦会咨询各职员及各部门管理阶层,以取得他们对改革建议的支持。
19.李卓人议员表示,政府引入改革建议的目的,是藉此抑制公务员的薪金水平。他认
为改革将削弱公务员的职业保障,李启明议员对李议员的意见表示赞同。
20.李卓人议员询问因何新的入职制度将只适用于基本职级,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回答时
表示,采用新的入职制度的原因,在于确保只有优秀及合适的人才,才可获得留任,
并让公务员队伍不时可以注入新血。基本职级的公务员如显示有能力及潜质,在获委
任担任监督职级时,便会以永久条款聘用。当局虽会以永久条款聘用监督职级,但这
并不代表他们可因而自满及不思进取,其聘用条款中规定如表现未符当局要求的标准
,将需提前退休。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强调,政府无意利用新的入职制度剝削前线的基
本职级员工。
21.李启明议员关注到,把薪酬与表现挂钩可能会导致公务员队伍出现联群结党的风气
,他询问政府将采取何种措施以释除此一忧虑。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回答时表示,在未
来3个月內,公务员事务局的代表将到访每一部门,向有关管理阶层及员工解释改革建
议,其中包括与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的概念。他们并会利用每个机会,向公众解释改
革建议。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向议员保证,当局在进行任何新措施前,将会尽力确保该
等措施是切实可行的。
22.刘慧卿议员表示,鉴于公务员体制改革受到市民广泛关注,当局应征询公众的意见
。主席建议事务委员会安排在1999年4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举行会议,以听取公众对咨询
文件的意见。议员对此表示支持。主席请秘书订定举行公听会的日期。
23.张文光议员询问改革会否涉及修订现行法例,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回答时表示,当局
将需在稍后修订现行的《退休金条例》及《退休金规例》。
24.在回应主席提出的问题时,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表示,政府当局将于1999年6月向事
务委员会汇报咨询工作的结果。
IV. 邮政署简报自成为营运基金部门后员工的情况
(立法会CB(2)1467/98-99(02)号文件)
25.就上述文件,署理邮政署署长表示,自1995年8月1日起成为营运基金部门以来,邮
政署越来越重视业绩,并以服务为本。顾客及员工对此运作方式的反应均十分正面及
令人鼓舞,而从邮政署提供的服务所带来的收入亦已达到政府订定的财政指标。总而
言之,他相信邮政署从一个传统的政府部门转变成为营运基金部门,已为顾客、员工
及署方达致三赢局面。
26.陈荣灿议员询问政府当局是否有计划增加邮费,并在其长远计划中把邮政署私营化
。他并询问邮政署位于地下铁路车站的邮箱的收信次数为何。
27.署理邮政署署长回应时表示,邮政署现正与政府当局就邮费一事进行检讨。他预计
会在1999年5月或6月作出会否增加邮费的决定。虽然邮政署在1999年1月底出现亏蚀,
但他希望其财政状况会在1999年3月底有所改善。他补充,邮政署自1996年9月至今并
未增加邮费,反而若干收费更在1997年向下调整,导致整体收入下跌 4%。邮政署在
1998年把大量相同划一空邮邮件的邮费下调,亦导政该项服务的收入下降17%。至于
邮政署地铁车站邮箱的收信次数,署理邮政署署长表示,不管邮箱位于市区或新界,
邮政署人员通常每天收信两次。如某一邮箱经常装满信件,例如位于中区的邮箱,邮
`政署亦经常增加收信次数至每天6或7次。就邮政服务私营化的问题,署理邮政署署长
表示,政府当局在现阶段尚未考虑此一计划。
28.张文光议员赞扬邮政署在改善服务方面所作努力,亦赞扬该署致力协助员工适应营
运基金的运作方式带来的新需求。在提述参考文件第15段时,张议员询问邮政署要求
在处理财务、员工及物料购置等事宜上获得更大自由的理由为何。
29.署理邮政署署长回应时表示,为使邮政署日后在长远而言能成功地与外界进行竞爭
,实有必要在此等事宜上获得更大自由。他补充,邮政署已获得某种程度的自由。举
例说,邮政署将在1999年年底为香港成立公共核证中心,以修正案协助发展电子商业
,如该署未能获得处理财务方面的自由,便不可能在短时间內达致成功。他并表示,
该署一向视职员为部门最宝贵的资产,并投入大量人力与时间,以激励他们不断改善
其工作表现。在1998年设立员工嘉许基金便是其中一例。如邮政署获得更大自由举办
更多激励员工的计划,将有助提高员工士气。他又指出,以物料购置为例,如邮政署
获得更大自由购置邮务纪念品作销售谋利用途,将会挑选最佳的货品,而非根据政府
的物料购置政策,选择最低投标价的货品。
30.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2)表示,虽然邮政署是营运基金部门,但仍属政府的一个组
成部分。因此,就该署可偏离公务员固有工作模式的幅度,实有一定的限制。他并表
示,政府当局常常乐意与营运基金部门共同合作,并对他们在如激励员工士气及员工
福利等事宜上作出回应。公务员事务局并会与库务局及各营运基金部门举行定期会议
,研究应否让此等部门在处理其事务上享有更大的灵活性。《公务员体制改革咨询文
件》內载述的建议,将对营运基金部门有重大好处,尤以采用合约方式聘用员工方面
为然。近期的发展,如引进非公务员合约,更使营运基金部门在聘用员工及调动员工
方面,享有更大的灵活性,使此等部门可以更具效率地运用资源。
31.就杨孝华议员问及在1998年推行、藉以向员工推广顾客服务文化的"将心比心-顾客
称心"训练计划,署理邮政署署长回应表示,已有超过3,500名前线人员参加了是项训
练计划,训练形式包括工作坊、课室讲解及实地指导等。在实地指导方面,邮政署聘
请了外间的顾问实地指导前线人员如何接待顾客。邮政署并在1998年11月的"将心比心-
顾客称心"周內举办连串活动,公开表明该署致力提供优质服务的决心。由于该项计划
十分成功,邮政署将在今年较后期间为其他员工提供类似的训练。
32.杨孝华议员进一步询问,邮政署会否考虑利用邮政局出售如文具等其他物品,或代
其他政府部门收取差饷及其他费用。署理邮政署署长回答,该署以试验方式创办邮趣
廊,以了解邮政纪念品在本港是否有市场。邮政署在这项试验计划中所取得的经验,
对该署日后考虑是否把试验计划扩展至提供一如杨议员建议的周边服务时,将会十分
有用。
33.就李卓人议员询问因何有需要聘用如此大量的临时员工(776人,占邮政署全部员工
11.55%),署理邮政署署长回答表示,为使邮政署能应付已告增加的工作量而无须增加
常额编制,政府的惯常处理方法就是聘用临时员工及要求员工超时工作。署理邮政署
署长指出,邮政署灵活地聘用临时员工应付工作。由于本港最近经济不景,邮件的数
量下降,邮政署因而在1999年1月解雇了约100名临时员工,而超时工作津贴的支出亦
减少14%。
34.李议员询问邮政署既长期需要聘用临时员工,因何不以常额条款聘用此等员工。署
理邮政署署长回答,这些临时员工不少宁愿以兼职方式(每天约4小时)在新界的拣信中
心工作。不过,由于政府最近提出了非公务员合约条款,邮政署日后如情况适宜,将
以此等条款聘用更多临时员工。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2)表示,公务员体制改革中建议
的合约条款,将可进一步加强该署在聘用临时员工方面的灵活性。
35.就李议员进一步询问邮务监督职位因何会由1995年的66个大幅增至1998年的113个,
署理邮政署署长表示,有关职位的增加是由于该署成立了一个新的部及4个科,即业务
发展部、顾客服务及销售科、资讯系统服务科、资讯系统策划科及电子服务科。他指
出,邮政署的编制现已稳定下来,并已自去年8月起冻结聘用新的员工。
V. 机电工程署简报自成为营运基金部门后员工的情况
(立法会CB(2)1467/98-99(03)号文件)
36.由于时间所限,主席建议议员先发问,然后再由政府当局就该等问题一一作答。政
府当局及议员的代表对主席的建议均表示赞同。
37.陈荣灿议员询问,机电工程署员工担心在机电工程服务自1999年8月开放与外界竞爭
后,及在遵行资源增值计划时,他们可能会失去工作;就此,该署有何行动或将会采取
甚么行动,以纾缓员工的忧虑。
38.李启明议员询问,在未来实施开放市场计划后,机电工程署的运作是否仍然继续有
利可图。
39.张文光议员询问,机电工程署有否计划开展新服务,以补偿在实施开放市场计划后
可能会失去的部分收入。虽然在1998年进行的一项客戶满意程度调查结果显示,如以
1至8分计算,该署在客戶的满意程度方面得分为5.24,张议员担心,在实施开放市场
计划后,此一指数可能会向下调整。他询问,机电工程署将采取何种措施,以确保该
署的客戶满意程度水平不会下降。
40.杨孝华议员表示,当机电工程署成为营运基金部门时,当时的工务司曾承诺,在
1996年8月1日前已在任的员工日后不会因超额而被解雇。他询问,当日工务司所作承
诺会否阻碍推行公务员体制改革,以及在1996年8月1日后受聘的员工在现时机电工程
署全体员工中所占比例为何。
41.李卓人议员认为,该署员工整体满意程度指数(以100分为满分)得分仅为36.46,实
属偏低。他询问机电工程署有何行动,以处理员工关注的事宜。
42.署理机电工程署署长回答,员工整体满意程度指数的得分36.46,是在1997年进行的
一次员工意见调查所取得的结果。由于该项调查是在该署刚成为营运基金部门时进行
的,而当时员工对营运基金的运作模式尚未完全适应,因此当时员工满意指数不高是
可以理解的。该署将在今年较后期间进行另一次员工意见调查,预料这次的员工整体
满意程度指数会较前为高。
43.署理机电工程署署长并表示,即使该署在实施开放市场计划后真的出现收入下降的
情况,将仍然无需解雇员工。假设出现最差的情况,该署在未来两年中因面对公开竞
爭而失去20%的业务,但由于该署每年的自然流失率平均为3-4%,再加上逐渐取消在
该署整体工作量中占17%的外判工作,因此仍然不会有员工因超额而须予以解雇。
44.就加强机电工程署的竞爭力的问题,署理机电工程署署长解释,自成为营运基金部
门以来,该署已加强培训员工,使他们有充分准备,足以迎接日后的新挑战。目前,
每名员工每年平均接受培训的日数为2.8天,而在成为营运基金部门前,该署每名员工
每年平均接受培训的日数仅为1天。该署并计划在不久将来把培训日数进一步增加至3
天。除此之外,机电工程署并采取了若干加强生产力及成本效益的措施。该署实施一
系列重新调度员工的计划,即为达致此等目标的部分措施。署理机电工程署署长指出
,该署将可在成为营运基金部门的首 3 年內,在无须解雇员工的情况下,达致提高生
产力15%的目标。在若干范畴里,生产力更可提高超过15%。署理机电工程署署长并
表示,该署有能力与私人机构在业务上竞爭,该署最近取得3项机场主要维修合约便
是最佳的明证。
45.在回应杨孝华议员的查询时,署理机电工程署署长表示,该3项机场主要维修合约,
以及署內员工承诺接手处理以往由外判承建商所处理的工作,将可为机电工程署带来盈
利收益。
46.张文光议员认为,机电工程署应采用较积极主动的方式经营其业务,并建议该署取
法邮政署的经验,拓展更多新业务,以增加收益,李启明议员对此表示赞同。
47.署理机电工程署署长回应时表示,该署亦常常找寻新的业务机会;他并列举例子,
表示该署曾推行节约能源计划及向资助医院提供顾问服务。
48. 会议在下午1时16分结束。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