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CB(2)1087/98-99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 号: CB2/PL/PS
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 | 1998年12月21日(星期一)
|
---|
时 间 : | 上午10时45分
|
---|
地 点 : |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
---|
出席委员 :
谭耀宗议员(主席)
梁刘柔芬议员(副主席)
李卓人议员
李启明议员
陈荣灿议员
杨孝华议员
刘汉铨议员
缺席委员 :
张文光议员
陈国强议员
黃宏发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 林煥光先生
- 效率促进组专员
- 冼兢先生
- 库务局副局长
- 林郑月娥女士
- 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2)
- 柏志高先生
- 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3)
- 王倩仪女士
- 公务员事务局首席助理局长(聘任)
- 陈松青先生
列席秘书 :
- 总主任(2)5
- 罗荣乐先生
列席职员 :
- 高级主任(2)8
- 苏美利小姐
I. 通过会议的纪要
(已于1998年12月17日随立法会CB(2)902/98-99号文件发出的立法会CB(2)901/98
-99号文件,以及在会议席上提交的CB(2)890/98-99号文件)
1998年11月16日会议的纪要获确认通过。
2.主席告知议员,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与民政事务委员会于1998年12
月9日举行的联席会议的纪要第28段至31段已作修订。议员同意,倘民政事务委员
会不提出其他修订,该联席会议的纪要将获确认通过。
II. 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立法会CB(2)902/98-99(01)号文件)
3.在提及该份文件时,议员同意在1999年1月18日举行的下次会议中讨论下列两项议
题:
- 公务员向高利贷借贷金钱;及
- 公务员申报投资。
并把下列两项议题押后至日后举行的会议中讨论:
- 由邮政署与机电工程署进行简报,介绍该两个部门在成为营运基
金部门后员工的情况;及
- 防止公务员与政府资助机构聘用的员工享受双重房屋福利。
4.议员同意在下次会议的议程中加入下列参考文件:
- 由公务员事务局就"雇用非公务员合约雇员"提供的文件;及
- 由香港护理员协会提交有关解散医院事务署的书面意见书。
(会后补注:由于卫生事务委员会已于1998年12月14日的会议上讨论解散医院事务
署的问题,加上政府当局其后致函香港护理员协会,以释除该会的疑虑,主席在
咨询何敏嘉议员(香港护理员协会会长)后,认为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
在现阶段沒有必要讨论此一议题。)
III. 由效率促进组简介有关资源增值计划的实施情况
(立法会CB(2)902/98-99(02)号文件)
5.效率促进组专员简述政府就资源增值计划第二阶段提出的建议。该份文件列明,
推行计划的目的,在于确保公营部门的生产力和效率得以持续提升。
6.杨孝华议员询问,服务承诺的概念是否同样适用于內部支援服务的部门;有关服
务承诺是政府推行的"服务市民"计划的其中一项早期措施,藉以不断提高为市民提
供服务的质量。效率促进组专员回答时表示,当局已把服务承诺的概念扩展至若干
并非直接向市民提供服务的部门。但解决问题的真正良方,在于最新制订以目标为
本的行政管理方式。此一管理方式订明政府部门在配合政府的施政方针时所需取得
的成果及成效。此一管理方式亦为并非直接向市民提供服务的部门订定实际的重点
工作方针。
7.杨孝华议员进一步询问,资源增值计划是否以目标为本的行政管理方式的延续。
效率促进组专员回答时表示,政府自1992年起推行"服务市民"计划,目标是提高管
理及服务质量。该计划的早期措施包括订定客戶服务承诺及设立服务联络小组。行
政长官曾表示政府的管理将更注重成效,以目标为本的行政管理方式是应行政长官
所作的上述声明而推行的。资源增值计划可说是此一方式进一步的延续,其目标在
于提高生产力和效率。目前经济不景,正好为爭取更高生产力和效率的目标提供了
原动力。
8.李启明议员在提及该份文件第11及12段时表示,关于当局会选定在哪些部门设立
新的公营机构结构的问题,该份文件并未提供详细资料。他并询问政府将于何时发
表在部门推行新的公营机构结构的详情,以及当局是否已就此计划咨询员工。
9.效率促进组专员回答时表示,由于建议的公营机构结构计划仍在构思的阶段,因
此当局尚未选定部门推行该计划。他强调,在当局推行该项建议前,有关员工将会
获充分咨询。他指出,在新的公营机构结构计划下,部门可以更灵活管理财政及人
手,从而让他们可致力爭取成效,而非专注于控制资源。为部门制定新的公营机构
结构,是取法外国的最新发展情况。不少外国政府,包括澳洲、新加坡、新西兰、
美国及英国均已设立新的管理结构,以配合政府內各个行政部门在运作及管理上的
不同需要。他补充,政府尚未就如何推行新的公营机构结构作出决定。政府会考虑
采用整笔拨款及其他财政方面的安排,例如拟备多年财政预算案,以及制定减去收
入的净财政预算等。
10.在回答议员提出有关员工协商制度的问题时,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表示,公务员
设有行之有效的协商制度,该制度由中央公务员评议会及部门协商委员会组成。
透过此一制度,当局可就广泛的事项如职员的服务条件、工作环境及其工作的各
方面问题,向个别职员、公务员工会及公务员小组进行咨询。每个中央评议会及
部门协商委员会均由官方及员方共同组成。政府的一贯政策,是对公务员的服务
条款及条件作出任何重大改变时(例如每年的薪酬调整),征询中央评议会员方的
意见。公务员事务局的代表亦会出席部门协商委员会的会议,向员方解释中央政
府的政策及措施,以及在中央政府与部门之间担当桥梁的角色。
11.在提及该份文件的第13段时,陈荣灿议员建议当局在设立拟议的电话中心时,
应研究可如何避免现时在公众电话查询系统中存在的缺点,即致电者需按多个按
钮,才能获得所需资料。
12.效率促进组专员回应时表示,建议的电话中心并非倚赖按钮科技。该等电话中
心将由经验丰富及训练有素的人员提供服务,中心的人员可即时回答查询。他补
充,效率促进组现正就设立电话中心进行可行性研究。
13.陈荣灿议员询问,部门在提高运用人力资源的灵活性后,会否令雇用非公务员
合约雇员及临时雇员的做法,成为政府日后聘用员工的标准政策。公务员事务局
局长回答时表示,政府当局已在上周公布一项建议,让部门首长或职系首长雇用
非首长级的非公务员合约雇员。此一建议的目的,在于改善现行雇用临时雇员及
短期合约雇员的安排。公务员事务局的施政方针之一,是要将聘任制度现代化及
令其更具灵活性,以切合现今的情况及部门的需要,该项建议只是达致以上方针
的其中一项措施。他并表示,待有关聘任制度现代化的其他建议的拟备工作完成
后,他便会向议员进行汇报。
14.刘汉铨议员问及推行资源增值计划第二阶段各项措施的时间表,效率促进组专
员回应时表示,为要取得永久性的改进,采取耐心而贯彻始终的态度是相当重要
的。关于设立电话中心的建议,当局预计可在2000年年初推行试验计划。至于把
支援服务集中在一处并由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及运作的革新支援服务,最近当局在
档案管理方面的工作,已初步证明此一做法的好处,当局相信可以在其他支援服
务方面作类似的尝试,例如人事记录、若干财务程序及文件收发服务等。至于推
行体制转变,例如设立新的公营机构结构,将需修订现行法例或草拟新法例。在
尝试推行资源增值计划第二阶段各项措施时,当局必须考虑潜在的长远利益,并
立刻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否则便无法取得预期的效果。
15.应主席的要求,效率促进组专员同意为议员提供推行资源增值计划第二阶段的
定期进度报告。他更表示,于1992年开始实施的"服务市民"计划需时5年,才能在
客戶服务方面取得若干较重大的改进,以及在公务员队伍中成功培养以服务为本
的风气。因此,当局预计推行资源增值计划第二阶段亦需相若时间,才能达致全
面效益。
16.梁刘柔芬议员提及该份文件第15段时表示,使管理人员可以更灵活运用人力资
源的措施虽可协助提高生产力和效率,但当局仍需订定若干方案,促使员工主动
改善其服务表现。她认为员工亦会对当局此一政策表示欢迎,因为他们将可透过
该过程作自我改进,从而让他们可以承担更多及更高层次的职责。效率促进组专
员对梁议员的意见表示赞同。
17.李卓人议员关注到,进行开支范畴的全面检讨可能会导致服务受到削减。他进
一步询问,营运基金是否订有目标回报率,若有,部门的管理阶层会否受到压力
,不得不把收费提高以达致盈利的目标。效率促进组专员回应时表示,进行开支
范畴的全面检讨的首要目标,并非在于削减开支,而是确保资源调配得宜,更有
效地落实施政方针。在进行检讨后,若干服务难免会被评定为不必要,但所节省
的资源则可获调配至其他范畴。他补充谓,目前尚未有例证显示设立营运基金会
使服务收费上涨。事实上,大部分营运基金已把加费维持在通涨率之下。营运基
金虽订有目标回报率,但此举并不代表部门必须提高收费以达致盈利目标。提高
生产力是达致目标回报率的其中一个方法。管理人员在管理员工方面获赋予更大
的灵活性,他们便可雇用临时雇员,以配合其部门季节性的需求,从而节省职员
成本。
18.在回答主席提出的问题时,效率促进组专员表示,若干內部支援服务的部门如
政府印务局、政府物料供应处及建筑署,均为可能转为以营运基金形式运作的部
门。到目前为止,当局尚未在上述部门中选定任何部门设立营运基金,但增设营
运基金部门将是政府日后会采取的路向。
IV. 在政府部门及机构节省开支的措施
(立法会CB(2)902/98-99(03)号文件)
19.在提及该份文件时,库务局副局长表示,资源增值计划(短期阶段)的目的,是
要求各政策局、部门、机构,以及由公帑资助的非政府机构在不增加财政资源的
情况下,在1999至2000年度提供新服务或改善现有服务,并在此以后至2002至2003
年度,在营运开支方面达致5%的资源增值,即节省5%的开支。政府当局已要求
各部门在1998年12月底前编订一份清单,列载将在1999至2000年度实行的新措施
。财政司司长将在发表1999年度财政预算案时,公布此等措施。鉴于当局为政府
资助机构提供的资助款额占本财政年度政府开支总额42%,因此,政府资助机构
亦必须推行资源增值计划,以达致节省政府开支5%的目标。
20.政府在1998至1999年度的经常开支总额为1,720亿元。当局估计,当中约有1,100
亿元有增值机会。其余620亿元的开支,可获豁免达致节省5%开支的实质目标,这
些开支当中,约三分之二是政府有法定义务或类似法定义务而须支付的款项,例如
各项社会保障计划、学生资助计划及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开支。由于学校须满足发展
优质教育的多方面需求,余下的三分之一则属学校教育开支。库务局副局长并指出
,至于市政总署、区域市政总署、房屋署及5个营运基金部门等机构,虽然其营运
开支并非由政府负担,亦已承诺支持资源增值计划,致力达到5%或更高的资源增
值目标。她强调,政府当局会增加政府支出款额,以应付经济增长下市民的需要。
举例而言,当局计划在1999-2000年度把政府开支整体增加4%,其中福利开支预期
会增加约12-13%。
21.库务局副局长进一步表示,资源增值计划将透过合理调整服务、简化程序、精
简管理架构及订定更明确的问责机制,以取得不断的进步。在这4个范畴中,她认
为藉推行开支范畴的全面检讨进行合理调整服务,具有最佳的潜力,有助达致资
源增值计划的目标。她以青少年服务说明此点;不少人指出,超过200间在60年代
末期成立的青少年中心,已不再切合现代社会的需要。社会上若干方面曾建议把
拨予此等青年中心的资源拨往改善校內为青少年提供的辅导服务。为使各政策局
、部门及非政府机构可达到5%资源增值的目标,并取得持续而长远的改善,当局
务须提供适合的环境予以配合,让管制人员可更灵活运用财力及人力资源。至于
非政府机构,当局将考虑放宽有关资助的规例。
22.陈荣灿议员询问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会否获得豁免推行资源增值计划。库务局
副局长回答时重申,除了超过1000间的政府及津贴中小学及特殊学校外,所有其
他政府资助机构均需在2002至2003年度达致基线开支指定的削减或节省幅度;此
等机构包括医管局、大专院校及福利机构。陈荣灿议员进一步询问,医管局削减
前线工作人员以期达致资源增值计划的目标,会否导致医疗卫生服务的质素有所
降低。库务局副局长回答时表示,资源增值计划的目的,并非要削减开支或服务
,亦不是要降低公共服务的水准或质素,因此应不会出现以上情况。她再提述她
较早时谈及精简服务时所说的话,而有关医管局的服务,由于本港的整体出生率
下降,故此妇科服务的规模会有缩减的余地,此举将可节省大量资源,而员工亦
可调职至其他服务范畴。库务局副局长更表示,如何达致资源增值计划的目标,
将需由医管局的管治团体自行决定。鉴于在未来数年间每年将会增加600至800张
病床,医管局似乎毋须削减人手,便可在2002至2003年度达致基线开支节省5%。
23.陈荣灿议员又询问,对于若干早在推行资源增值计划前已致力提高效率的部门
,例如廉政公署,当局会否放宽其节省开支5%的目标。库务局副局长回答时表示,
当局同意若干部门的效率较其他部门为高,而划一要求各部门达致5%的目标,可
视作"不大公平"。不过,政府当局相信,藉著重新设计工作程序、把服务外发、应
用科技,以及合理调整服务,所有部门均可达致削减开支5%的目标。当局当然要
求效率较逊的部门能节省更多开支。
24.在回答主席的查询时,库务局副局长表示,至今沒有任何政策局、部门或机构
表示在实施资源增值计划方面会有困难。事实上,不少人认为效率甚佳的香港警
务处亦对资源增值计划表示十分支持。假如警队能达到5%的指标,其他部门亦同
样可以做得到。不过,她指出有为数很少的资助机构确曾要求豁免实施资源增值
计划。
25.李启明议员关注到,部门须把5%的资源增值交回中央,而不是拨入部门预算,
用以改善服务。他并表示,假如劳工处可以把5%的资源增值拨入部门预算,所节
省的资源便可用于加强就业辅导服务,协助找工作的人士。在回答时,库务局副
局长表示,政府的政策是由中央统一调拨资源。由于各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令市
民受惠的程度不一,因此有必要规定各部门把藉资源增值计划节省的款项交回中
央政府处理,让政府能按缓急先后重新分配,用作开展及改善服务,充分满足市
民的需要。她并进一步表示,政府正研究若干可鼓励部门改进服务的奖励计划建
议,例如部门节省的开支如超逾5%的资源增值指标,部门便可把超额节省下来的
部分保留及拨入部门预算內,以及当局向可以证明能永久性地改善服务的计划,
发放一笔一次性的拨款。
26.就杨孝华议员询问,政府当局有何方法确保政府部门的服务质素不会因推行资
源增值计划而下降,库务局副局长回答时表示,管制人员报告列出的目标及指标,
反映各部门的服务表现,并且让有关方面根据此等目标及指标进行监察。
27.李卓人议员关注到,一旦资源管理方面获赋予较大的灵活性,一些如医管局的
机构可能会解雇前线人员或初级人员,以期达到5%资源增值指标。库务局副局长
在回答时表示,现时并沒有证据证明医管局出现了此一情况;事实上,医管局正
进行检讨,以了解是否每间医院有必要各自设有独立的高级管理阶层。管理阶层
必须与支援人员通力合作,共同努力,以期达到增值5%的指标。公务员事务局局
长补充,各部门已获通知,必须通过部门咨询委员会,全面征询员工有关实施资
源增值计划的意见。
28.李卓人议员进一步询问,各非政府机构在人力资源方面获赋予更大的灵活性,
结果会否令管理人员聘任较低职级人员,担任一般由较高职级人员处理的职务。
库务局副局长在回答时表示,公共机构的管理趋势,是由严格控制资源,转为爭
取成效/监察成果。就后者而言,非政府机构均受服务水平协议的约束,该协议
已订明各机构须提供服务的标准,而各机构所聘任的人员,必须符合若干专业标
准及规定。库务局将进行监察,以查明在实施资源增值计划的期间,在聘用人员
方面有否出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29.梁刘柔芬议员询问,在资源增值计划之下,政府当局有否鼓励各部门提出改善
服务或提供新服务的建议,以期让节省得来的资源可用于实施此等新计划之上。
她以医管局为例,自该局成立以来,部分医院已能增值8%,而医管局推行的新服
务占该局提供的服务约40%。她并询问,若干资助机构是否应获给予较长时间,以
达到资源增值计划下增值5%的指标。
30.库务局副局长在回答时重申,藉资源增值计划所节省的金钱会再投入在开展新
服务方面。她指出,尽管香港现时经济不景,但即使在尚未达到资源增值5%的指
标前,在未来的一年內据估计政府的支出仍会增加4%。政府亦曾考虑过议员建议
的方法,即医管局早年为推行提高效率计划时所采取的方法,不过,医管局是提
供医院服务的机构,性质比较单一化,而各政府部门则与其有所不同,不同的部
门向公众人士提供的服务并不一样。政府部门与资助机构均须在3年內达致增值5%
的指标。政府要求部门把藉资源增值计划节省的款项交回政府集中处理,让政府
按缓急先后重新分配,用作开展及改善服务,充分应付市民的需要。
V. 提供出外公干机票及有关膳宿津贴予高级公务员的政策
(立法会CB(2)902/98-99(04)及(05)号文件)
31.在提及立法会CB(2)902/98-99(04)号文件时,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表示,在1998
年6月30日之前,购买公干旅程机票,均按照政府与两间航空公司所签订的《机票
协约》办理。但由1998年7月1日起,《机票协约》终止,改由新的购票安排取代。
政府当局最近一次检讨公务员离港公干所乘飞机客位等级是在1992年进行的。由于
近年航空界的营运情况有所改变,当局现正就公干旅程的机位等级、提升等级和更
改机票安排进行全面检讨。虽然检讨尚在进行中,但公务员事务局最近已向各部门
发出指引,明确规定公务员如在外访地点执行任务前放假,便不可提升所乘机位等
级。
32.李卓人议员认为沒有必要向离港公干的高级公务员提供头等机位,因为头等机位
与商务机位分别不大。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在回应时表示,向离港公干的高级公务
员提供头等机位的做法,其实是参照其他国家政府的惯常做法而实行的。他指出,
在若干地点,例如在美国,大部分內陆航空公司均不设商务客位,因此有必要向公
务员提供头等机位。他进一步表示,在1992年订定现时公干旅程机位的等级时,商
务机位仍属新生事物,外访地点的航线不一定设有此种机位。当局现正就公干旅程
机位所进行的全面检讨,将审慎研究在现时航空界的最近业务发展下,是否仍有需
要保留让公务员乘坐头等机位的做法。
33.在提及立法会CB(2)902/98-99(04)号文件第9段时,李议员表示当局并沒有就不同
公干国家的标准膳宿津贴额提供详细资料。他询问不同职级的公务员是否会有不同
的标准膳宿津贴额。在回应时,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证实,不同职级的公务员可享
有的标准膳宿津贴额会有所不同;他答应就公务员前赴各主要海外国家及城市公干
时适用的标准膳宿津贴额,向议员提供更详尽的资料。
34.在回答主席的提问时,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表示,如公务员获其他机构免费提供
住宿、膳食或公干城市內的交通,则现行津贴额会根据立法会CB(2)902/98-99(04)号
文件第10段中列出的比率予以扣减。
35.杨孝华议员表示,根据飞行时间决定是否提升机位的做法并不科学化;他建议,
应以公干目的地是否位于不同时区,作为决定是否提升机位的一项因素。公务员事
务局副局长表示,当局会在全面检讨公务员公干机位等级的问题时,一并考虑杨议
员的意见。
36.对于杨孝华议员认为当局在购买机票时应谨慎行事,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回应时
表示,政府在购买机票的问题上,订有严格的指引。在新的购票安排下,部门在购
买价值不超过20,000元的机票时,须向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取得最少两个报价,而价
值超过20,000元时,更须取得最少5个报价。各部门亦获告知应选购最具成本效益及
最能配合行程需要的机票。
37.梁刘柔芬议员建议,政府在为离港公干的公务员作出安排时,应光顾由本港公司
拥有的航空公司及酒店,尤其当此等本港机构所报价格不高于外国机构的报价时更
应如此。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回应时表示,政府以新的购票安排取代《机票协约》
,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为了节省开支。尽管如此,政府当局仍会考虑梁议员的建议。
38.陈荣灿议员询问,有鉴于立法会CB(2)902/98-99(05)号文件第8段提出的观点,
政府因何不向社会福利署署长采取纪律处分。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回应时表示,
由于《公务员事务规例》中有关公干旅程提升机位的部分不够明确,因此,当局
不认为有充分理由向社会福利署署长采取纪律处分。他并补充说,当局最近已向
部门发出指引,明确规定公务员如在外访地点执行任务前放假,便不可以提升所
乘机位等级。
39.陈议员进一步查询社会福利署署长有否遭受口头警告,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回答
谓,他曾与社会福利署署长会晤讨论此事。社会福利署署长认同把香港/伦敦/
耶路撒冷的机票提升机位为头等机位的做法并不恰当,已自愿向政府退回该旅程
头等与商务客位的旅费差额。
40. 会议在下午12时47分结束。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