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CB(1)1290/98-99(04)号文件

立法会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
政府部门雇用非公务员合约雇员

目的

本文件旨在向议员简介政府部门雇用非公务员合约雇员,以应付短期的人手需求。

背景

2. 公务员事务局曾于一九九九年一月十八日,向委员会简介引入非公务员合约条款的
安排,让部门/职系首长有权及酌情决定雇用相当于非首长级的非公务员合约雇员( 参
考文件载于附件甲 )。财务委员会亦于一九九九年四月十六日的特别会议上,商讨有
关社会福利署雇用非公务员合约雇员的事宜(参考文件载于附件乙)。

雇用非公务员合约雇员

3.最新的安排赋予部门/职系首长更大自主权采用非公务员合约条款,以便他们作出更
佳资源调配,以应付部门的服务和运作需要,和快速地回应服务需求的转变。

4.这些非公务员合约雇员有别于公务员。他们并非受聘担任公务员编制內的职位,亦
并非按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支取报酬。他们不会获调职、晋升或转任任何公务员职
位。他们通常按固定期限的合约条款受聘,部份合约亦提供约满酬金。

5. 部门/职系首长可全权厘订雇用非公务员合约雇员的薪酬水平。他们可因应就业市场
和招聘情况厘订薪酬水平,但有关薪酬不得超过相若公务员职级的最低入职薪金。给
予部门/职系首长灵活性是必须的,以配合不同部门会因应不同的情况雇用非公务员合
约雇员。

暂停增聘公务员

6.在本年三月三日财政预算案中,财政司司长宣布,鉴于当局现正就公务员管理体制
进行广泛的检讨和改革,我们应暂时冻结公务员编制的增长。重要服务如需破例,必
须由部门首长,向公务员事务局和库务局提出申请。

7.在暂停招聘公务员期间,部门/职系可以透过其他不会引致公务员编制增长的方法,
应付额外或新增的服务需求。例如,精简程序,聘用外间服务,或以短期合约形式,
招聘公务员编制外的雇员等。

社会福利署雇用非公务员合约雇员

8. 在1999/2000年度,社会福利署计划开设超过300个职位以执行一系列的职务,包括
推行自力更生支援计划,处理不断增加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的个案,加强家庭及
幼儿服务和医务社会服务。以上部分的工作有迫切的需求,例如,自力更生支援计划
,将于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开始实施,故此,社会福利署有迫切需要招聘员工以应付
运作需要。

9.由于社会福利署有迫切的运作需要,而政府已暂停增聘公务员,因此社会福利署决
定由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起,按就业市场和招聘情况,以市场薪酬来招聘短期的非公
务员合约雇员。这是因应暂停增聘公务员而采取的临时措施,同时也可确保部门以具
成本效益的方式运用公帑。

10.社会福利署现准备在1999/2000年度招聘324名短期的非公务员合约雇员,大部份会
获调配处理有关社会保障的工作,少部份负责支援工作。财务委员会于一九九九年五
月七日的会议上,原则上同意为社会福利署提供追加拨款,让该署可以雇用所需的人
员应付职务需要。

11.社会福利署已在一九九九年四月以非公务员合约条款招聘63名雇员,处理有关社会
保障的工作。其他人手的招聘工作现正进行。

公务员事务局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乙
(立法会FC 121/98-99号文件)

财务委员会参考文件
1999年4月16日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

引言

我们应财务委员会委员的要求,提交本参考文件,以供各委员在1999 年4月16日举行
的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讨论有关社会福利署在招聘新入职者时,按其所属的公务
员职级现行起薪点的70%支薪一事。

2.委员要求在财务委员会而非有关的立法会事务委员会讨论上述事宜,理由是这种招
聘安排对核准开支预算的财政控制或会有所影响,故本文件旨在阐述有关核准拨款运
用的监控事宜。不过,社会福利署署长亦会出席这次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回应各委
员就社会福利署(下称「社署」)的做法所提出的问题。

《公共财政条例》有关控制开支的规定

3.立法会每年按照《公共财政条例》的规定批核拨款,以便政府提供服务和进行各项
工作。为此,我们按照该条例第5(3)条订明的方式,拟备每年的开支预算。有关的开
支预算须-

  1. 按总目和分目将开支分类,且须说明每一总目所涵盖的范围;

  2. 显示每一总目的预算开支总额、每一分目所需的备付款额、职位编制
    (如有的话),及对并非是每年经常出现的开支所作承担的限额(如有的
    话);以及

  3. 列明就每一总目及分目所指定的管制人员。

    由于是次讨论与社署有关,为了加以说明和方便各委员讨论,现把社署
    1999-2000年度的预算(包括管制人员报告)载于附件。

4.按照上述《公共财政条例》的规定,每个开支总目项下的开支总额再细分为分目和
非经常帐承担额。为方便财政控制和分析,开支总目项下的开支分类如下( 同样以社
署的情况作说明)-

类别组成项目分目
经常帐个人薪酬001薪金
002津贴
007与工作有关连津贴
部门开支149一般部门开支
其他费用 有关幼儿中心缴费资助计划、公共
福利金计划和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
划等项目的个别分目,详情请参阅
附件。
资助金 各个有关资助金开支的分目
非经常帐 其他非经常开支 700一般其他非经常开支
787紧急救援基金补助金(整体拨款)


5.《公共财政条例》第 6(3)条订明,财政年度的开支须按总目和分目编排,并须以经
核准的开支预算所示的各分目备付款额为限。该条例第8条规定,随后任何对核准开
支预算作出的修改须在财政司司长建议下由财务委员会核准。财务委员会可把权力
转授财政司司长(根据香港法例第1章《释义及通则条例》,亦指库务局局长),并在
该项权力转授中指明规限的条件。目前,库务局局长已获转授权力批准在政府一般
收入帐目下每个分目项下不超逾1,000万元的追加拨款,或每项不超逾1,000 万元的
非经常承担额。

6.为方便财政控制和分析,公务员薪金开支由「个人薪酬」项下的分目001「薪金」
支付,而雇用非公务员的开支则由「部门开支」项下(通常是标准分目149「一般部
门开支 」)支付。部分较经常雇用临时职员的部门,其预算会包括一个特定的部门
开支分目106「临时职员」。在财政规控方面,「个人薪酬」项下分目的开支并非
以预算所核准的现金拨款限制,而是透过控制人手编制总额来加以规控 (于第7段
再加以说明)。至于「部门开支」或「其他费用」项下的分目,绝大部分均受制于
现金的限额,如支出超逾批准款额,则须按《公共财政条例》第8章的规定,由财
务委员会或公职人员根据获转授的权力核准对预算作出修改。

控制人手编制的规模

7.根据财务委员会所批准、并由1980年4月1日开始实行的开设公务员职位安排,管制
人员获授权开设或删除非首长级职级的职位,惟因开设职位而有所增加的按薪级中点
估计的年薪总值,不得超逾部门编制上限。这项以按薪级中点估计的年薪值作为部门
编制上限的管制,是按金额计算的。举例来说,就社署而言,该署1999-2000年度预算
开首部分列明1999-2000年度按薪级中点估计的年薪值上限为17 亿9,890 万元。假如社
署在年內需提高这个上限,我们便须透过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向财务委员会申请批准
。假如有一些职位是不再需要的,库务局会透过行政手段冻结这些职位的按薪级中点
估计的年薪值,以控制开支,而无须提交财务委员会或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审议。

把拨款由「个人薪酬」调拨至「部门开支」/「其他费用」

8.为更灵活管理资源,管制人员可调拨其部门在「个人薪酬」和「部门开支」各分目
项下的拨款,惟须受到若干限制和符合某些条件。简而言之,如某部门计划聘用较少
公务员而改用临时员工或雇用服务,便须取得库务局同意,把拨款由「个人薪酬」调
拨至「部门开支」。这个数额会按有关职位的薪级中点计算,但不包括所有的员工附
带福利开支。举例来说,如某部门打算在某一财政年度內暂停聘用十名在公务员编制
內的文书主任,便可在取得库务局同意后,把为数达2,918,400元的款额(即一名文书
主任薪级中点291,840元年薪的十倍)调拨至相关的「部门开支」分目,以支付聘用临
时员工或雇用服务所需的开支。库务局会相应地冻结十个文书主任职位按薪级中点估
计的年薪值。经调拨的款额如有任何余款,可由管制人员根据一般分目的规控下酌情
处理。当部门有意恢复该十个文书主任职位时,「部门开支」分目项下的拨款便须相
应减少,而库务局则会把所涉及的按薪级中点估计的年薪值解冻。由于上述例子所涉
及的2,918,400元须以追加拨款形式拨入相关的「部门开支」分目,并且最终须在有需
要时在该财政年度较后期由库务局批准,故一般来说,有关安排须事先取得库务局同
意。

聘用非公务员合约雇员

9.本年较早时,公务员事务局公布修订安排,容许有关部门以非公务员合约形式聘用
非首长级员工,以便给予部门更大弹性,应付他们于短期內的人手需求而又不需要这
些人员长期留任的情况。如需要聘用个别首长级顾问或首长级非公务员合约雇员超过
一年,则仍需要人事编制委员会及财务委员会的批准。

10. 非公务员合约雇员不是公务员。他们无需占用部门编制內的职位。由于这些合约
雇员并非公务员,因此沒有资格在公务员制度內获得调派职位、晋升或调职。他们不
是按公务员服务条款和条件受聘,故不能享有一般公务员所享有的各项附带福利。在
合约期內,非公务员合约雇员不会获得增薪,但部门首长可决定因应生活指数变化而
调整其薪金,惟这些调整不能超越公务员薪金调整的幅度。

11. 在符合公务员事务局所订立的若干条文规定的情况下,部门首长可全权和酌情决
定有关聘用非公务员合约雇员和相关事宜,包括整套聘用条件和条款、招聘、调配、
纪律和革职等事宜。部门须订有內部保障措施,以确保招聘过程在公平公开情况下进
行。作为指引原则,非公务员合约雇员的整套聘用条件既不能逊于那些按照《雇佣条
例》和《雇员补偿条例》受聘的人士,也不能较相类职级公务员的聘用条件优厚。部
门首长须根据这些原则厘定他们的薪酬水平,惟数额不得高于相类或等同职责的公务
员职级的起薪点。在此同时,部门首长亦可参照劳工市场及招聘情况而厘定有关的薪
酬水平。

12.聘用非公务员合约雇员与否须视乎拨款是否足够而定。部门不会获得增拨资源,以
聘用这类雇员。在需要重行调配资源以支付聘用临时雇员的开支时,部门首长须遵从
上述规定和程序。部门必须以重行调配资源所得的款项,支付聘用非公务员合约雇员
所需的全部费用。換言之,假如部门认为需要支付约满酬金予取代相类职级公务员的
非公务员合约雇员,便须运用冻结有关公务员职位所腾出的款项(按薪级中点计算),
支付有关薪金和酬金的全部费用。

暂停增聘公务员

13.鉴于公务员体制将进行多项改革,尤其是公务员入职薪酬须作出检讨,财政司司长
在1999年3月3日的预算案演词中公布,我们将暂停增聘常额公务员来填补空缺和新职
位。因此,除特别获得批准的个案外,由1999年4月1日起,我们不会从外界招聘新入
职者。不过,暂停增聘公务员的安排不会是一项长期措施,这只是一项短期安排,直
至公务员的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以及公务员体制其他改革的检讨工作完成为止。我
们会在公布2000-2001年度的预算前,因应公务员体制改革的进度,检讨是否有需要继
续暂停增聘公务员。

14.在作出暂停增聘公务员的决定后,库务局已表示不会削减在1999-2000年度的预算
中拨予管制人员的资源。我们预期会有需要按照现时的规则和规例,把「个人薪酬」
项下更多拨款调拨到「部门开支」。鉴于有部门可能因这个安排而需在1999-2000年
度后期申请追加拨款额,而拨款额超逾我们获转授权力可追加的1,000万元上限,我
们已建议各管制人员评估在1999-2000年度需调拨的款额,并在本财政年度开始时知
会库务局,以便取得原则上的同意。在取得所需资料后,我们或须就某些部门在这
方面的调拨安排,向财务委员会申请原则上的批准。

结论

15.最后,我们希望向各委员保证,聘用非公务员合约雇员必须符合既定的中央指引
,而配合的调拨拨款的安排则受到现行公共财政规则和规例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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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务局
199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