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CB(1)1290/98-99(03)号文件

立法会
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
有关公务员各项津贴的资料文件

目的

本文件旨在告知议员向公务员发放各项津贴的现行政策。

背景

2.除了薪酬之外,公务员如符合资格,也享有其他福利或津贴。这些福利或津贴大致
分为附带福利及非附带福利的津贴两类。目前,公务员的附带福利包括房屋福利、医
疗福利、假期和退休福利。这些福利是合资格人员的聘用条件之的一部份。

3.除了附带福利之外,公务员如合资格亦可获发放各类津贴。这些津贴用以补偿员工
因工作需要而须承担额外职务。这些职务通常并非他们所属职系或职级的分內工作,
而且在厘定正常薪级水平时并沒有计及在內。

4.下文详述向公务员发放与工作相关津贴的现行政策。这些津贴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年
度的开支数字载于附件。所有这类津贴目前正在检讨中。

基本原则

5.发放与工作相关津贴的基本原则,是只在额外或特别职务占去有关人员颇多时间时
才会发放。如员工需要经常执行这些职务,当局便会考虑其他做法,例如更改有关职
位的职级或调整它的基本薪金,以便将该些额外职务纳入员工的正常职务之內。

6.工作相关津贴的发放是由部门首长审批。部门首长须定期检讨是否有充分理由长期
发放这类津贴。

署任津贴

7.现时,在下列情况下当局可以委任一名公务员以署任方式担当一个公务员职位空缺
的工作 -

  1. 委任一名人员署理较高职级的空缺,以评定该员是否适合晋升至该职位;和

  2. 委任一名人员临时担当因各种原因出缺的另一职位的工作,间或兼任原来职
    位的工作。该另一职位可能因为原在职人员休假、受训或公干而出缺,或该
    职位本身因属有限期性质而不能以晋升填补。
8.署任是一项为应付运作需要而作出的行政安排。获委署任的人员不会获发署任职位
的薪金或相关福利。若署任期超过指定的期限,获委署任的人员可支取署任津贴,以
反映他们在署任期间负担的额外工作和责任。现时,大部分职位符合支取署任津贴的
期限为 14天(兼署理首长级职位的期限为7天,而署理局长及部门首长职位的期限则
为1天)。

9.我们现正检讨安排署任和发放署任津贴的规定,以确保有关安排符合现况。我们已
拟就一些建议咨询部门管理层。

逾时工作及有关津贴

10.公务员须在一段固定期间內工作若干小时(规定时数)。如因职务需要而工作超逾规
定时数,可获得逾时工作津贴作为补偿(纪律部队人员则领取纪律部队逾时工作津贴 )
。公务员如须于规定时数以外在工作地点候命但无须实际执行职务,可获得上班候命
工作津贴。若无须于规定时数以外留在工作地点,但须随时候召,则可获得随时候召
工作津贴。逾时工作或在工作地点候命的人员一般应以补假作偿,只在无法安排补假
作偿时才获得上述津贴。

11.这些津贴的领取资格和发放准则均受到严格规管。有些职系(例如专业职系)的人员
并无资格领取这些津贴。员工其职级的顶薪点在总薪级表第廿五点之上亦无资格领取
这些津贴。

12.在一些情况下,公务员须在规定时数以外的时间执行特别职务或长期逾时工作,但
逾时工作津贴又不适宜发放。选举日的投票站工作便是一例。在这些情况下,合资格
人员可获得酬金。

额外或特别职务的津贴

13.公务员如果要执行一些不是所属职级或职系的分內工作,可获得额外职务津贴(纪
律部队人员可领取纪律部队额外职务津贴)。例子包括向经常担任驾驶职务的人员发
放津贴,或向能操一定水准的方言的法庭传译主任发放方言津贴。

14.公务员有时须执行特别令人厌恶、不快或危险的职务,而这些职务并不属于其职系
或职级的正常工作。他们可获得辛劳津贴。

15.公务员如须担任不定时工作,或在八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悬挂
期间报到当值,可视乎情况领取轮班工作津贴、台风当值津贴或黑色暴雨警告当值津
贴。

16.至于上述津贴沒有涵盖的其他特别职务,如有充分理由,可获得特别津贴作补偿。

其他与工作相关而以发还方式支付的津贴

17.公务员如果按照指示在住所以外的地方执行职务,并在任何一天內持续当值12小时
或以上,可领取本地膳食津贴。离港公干的人员,亦可获得膳宿津贴,以支付住宿、
洗熨及其他零用杂费等额外开支。

18.原则上,公务员往返住所及办公室的路程所需交通费,一般是不能申请发还的。不
过,为了补偿调派到偏远地区的人员额外支出的交通费,现行政策容许在新界区工作
的人员申请发还部分上下班交通费。如因工作关系须自行驾车,可申请往返住所及办
公室或是工作所需的行车津贴,视何者适用而定。

派驻香港以外地方的人员的津贴

19.计至本年四月一日,一共有85名人员派驻香港以外的地方工作。他们除了要举家迁
往派驻的城市外,也要支付因为代表香港特区政府而导致的开支。他们可领取外调滋
扰补助金和特别外调津贴,以弥补增加的支出。

20.此外,这些人员可获得租金津贴以租住居所,以及度假旅费津贴以便与香港的家人
团聚。他们也可获得行李津贴,用以支付由香港迁往派驻城市所需的搬运费用。至于
因港元和派驻城市当地货币之间汇率波动而在薪金方面导致的损失,有关人员可领取
汇兌补偿津贴。

公务员事务局
一九九九年五月

附件

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各类津贴的开支

津贴类别开支(百万元)
署任津贴532.8(计至28.2.99)
逾时工作及有关津贴(逾时工作津贴、
纪律部队逾时工作津贴、上班候命工
作津贴、随时候召工作津贴及酬金)
775.1(计至28.2.99)
额外或特别职务津贴(额外职务津贴、
辛劳津贴、轮班工作津贴、台风当值
津贴、黑色暴雨警告当值津贴及其他
特别津贴)
202.8(计至28.2.99)
以发还方式支付的津贴( 本地膳食津
贴、交通费及行车津贴,但不包括向
派驻香港以外地方的人员发放的膳宿
津贴)
167.9(计至28.2.99)
派驻香港以外地方的人员的津贴(外调
滋扰补助金、特别外调津贴、租金津
贴、度假旅费津贴、行李津贴及汇兌
补偿津贴)
45.8(计至31.3.99)